话没说完,街口那边轰隆隆的马蹄响起。药香也不知见到了什么,小手拍着自己的额头,口中嘚吧两句:“倒霉,倒霉。”之后转身一跃,只见流苏飞扬的裙纱在夜晚画了一道光晕,带着她娇小的身姿又没入黑暗的巷子。
哒哒哒,马蹄声越来越大,节奏也渐渐缓了下来。
“驴……”
高大的黑色骏马在常晚身边停下,不等常晚抬头,只瞧一华服公子纵马而下,黑靴落地干脆沉稳。
“姑娘…。刚才和你攀谈的女孩说去了哪里没?”
一阵清凉的茶香飘来,伴着这人的声音,让人很是舒服。
下马的公子人离自己三步之遥,不近不远保持男女之间的礼数。
再看此人装扮,身穿一件玄色镶着浅蓝祥云边的长袍,腰间配上文竹腰带,一块白玉垂下,在月光里温润透亮。他噙着笑,笑容温和谦逊,嘴角咧开的弧度不多不少,让人不会突生爱慕也不会感到厌烦。所有的发束在头顶,用白玉发冠束住,规规整整,就算是一路骑马狂奔也未见凌乱。不看眉眼,这人站在月光里就像是一尊玉雕,丰姿奇秀,贵气十足。
这样一个人,就如他的气质,自然与其他人区分开来。
有些人是钱堆出来的“贵”气。有些人是天生的尊贵气。
说话人就属于后者,身上不多不少将“贵”显露得刚刚好。
“那姑娘没说去哪里。”
常晚垂着眼回答,自己没有撒谎,她确实不知药香要去哪里。
既然他都看到药香与自己攀谈,一定也推测出她们两个认识。
明白人说明白话,三步之遥的人没再多问。
“谢谢姑娘,惊扰你了。”那人说完,呵呵笑了两声,抬头念了一句医馆的牌匾,牵着马转了方向。
常晚摇摇头,直觉得那小丫头又作了什么祸,引来这么一个人物。
月亮又当头,常晚没将这晚的事放在心上。
大毛为常晚开了门,这一瞧鼻青脸肿的小乞丐,常晚噗哧一声笑出来。
“是常宁打的?看来,那丫头精神好得很呢。”
“常姐姐,你可回来了,常宁刚醒来,我也不知道哪里得罪她了,她不谢我照顾她也就罢了,起来就扯着嗓子对我拳打脚踢。”大毛原先还对常宁动了心思,可这一打,他倒是开始思量要是日后真娶了常宁,自己的生命安危。所以……让常宁当婆娘,他还要再考虑考虑。
“大毛受苦了,我去看看常宁,你饿了没,你先歇着,我给你做饭。”
“不用不用……饭我已经做了,常姐姐累了一天,你去看常宁,我给你热饭去!”张大毛抬起脏兮兮的小脸邀功,后又怕常晚嫌弃,又立刻将乞丐服的两边袖子卷起来,露出手和小臂:“常姐姐,你放心,我做饭前洗干净的手和小臂,而且在入丐帮前,我从六岁就开始做饭了。”那是因为自己的娘死得早,留下了妹妹和不会操持家务的父亲。只是没过二年,爹由娶了后娘,后娘是个厉害人,从不下手做家务。所以他在家中又做了半年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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