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姜砚之点了点头,领着众人往里头走去,这喜房里烧得暖烘烘的,一进门,热得人抓耳挠腮的。
闵惟秀本就怕热,果断的取下了头盔。
那苟员外一瞧,顿时松了口气,原来木兰是女郎!这真是太好了,这说明那三大王,眼中是瞧得见女人的,那他那可怜的闺女,便有救了。
闵惟秀倒是没有想这么多,她虽然英气十足,但生得却不赖,同那五大三粗之人,对比明显,军中之人,说瞧不出来,那是当真心大。
只不过她阿爹是大将,指鹿为马什么的,玩得溜着呢,她是浑不在意的。
她顺着姜砚之的视线看过去,顿时感兴趣起来,这地上正躺着一个穿着大红喜袍的新郎,他玩着身子,像是一张弓一般。
腹部插着一把小剑,鲜血流了一地,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有些发黑,看上去颇为可怕。
在喜床旁边,凌乱的堆着新娘的绿罗裙,还有七零八落的鞋子与朱钗。
那小圆桌上摆着满满的酒菜,早就已经凉了,交杯酒的小酒盏里,空空的。
闵惟秀走了过去,拿起酒壶轻轻的摇了摇,里头的酒只剩下半壶了。
“小五,你过来看一下这把剑,我怎么瞧着有些面熟。”
闵惟秀听到姜砚之的声音,将酒盏放下了,走了过去。
这一看,越发的觉得有意思起来,“这是仿的名剑干将,在我阿爹的兵器库里,有一柄等身的仿品。干将莫邪乃是一对剑,这蔡新郎莫不是被情杀了?”
“这小剑看上去有些粗糙,应该是铁匠学徒之类的人私造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是他杀还是自杀,另说。只不过,一定是与情有关。你看他的手中,握着的是什么?”
闵惟秀凑近一瞧,“是头发。夫妻结发,他打了半个同心结。”
这就有趣了,新婚之夜,把新娘抛在一边,他这是要同谁结发?
闵惟秀看了看另外一半空着的地方,突然有些发毛起来,该不会在这里躺着一个她瞧不见的鬼吧?
她想着,捅了捅姜砚之,“屋中可有鬼?”
姜砚之摇了摇头,“没有,干净得很。我心中有了想法,找那苟氏再确认一二。”
苟员外一听,忙不迭的说道,“我家闺女,就被他们关在一旁的厢房里,三大王尽管问,她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姜砚之看了路丙一眼,路丙立马提了那苟氏前来。
她穿着一件红色的中衣,身上胡乱的裹着一件披风,披头散发的不成样子,一进屋子,就缩到一角,吓得大哭起来,“不是我,真不是我,我没有杀人啊!”
姜砚之咳了咳,想拍那惊堂木,却才想起这不是在公堂之上,讪讪的放下手来。
闵惟秀却是狼牙棒猛的一杵地,发出咣的一声,那苟氏一惊,安静了下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细细说来。”
苟氏吸了吸鼻子,还有些抽泣,“我们两家定亲,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蔡家对我有何不满意。他们但凡透露一句口风,我的老子娘是绝对不会让我迈进这家门一步的,可当真是坑苦了我。”
“我昨儿个拜了堂,夫君拖了许久才进屋,他身上带着清香,半点酒气也无,我当时心中高兴不已,只当这人体贴无比。他说话柔声细气,待我也十分的客气,只劝我饮酒。”
“到底是新婚,夫君劝我饮酒,我不好推迟,便饮了三杯。我在闺中,滴酒未沾,不知道自己不胜酒力,不一会儿就上了头。夫君说出门给我拿醒酒汤,让我先宽衣小憩。我只当他体贴,照着做了去,这一睡,便是大天亮。”
“再一醒来,我滴个娘啊,差点把我吓劈叉了!”
“他背对着我,躺在地上。我想着昨夜里全怪我醉了,没有圆成房,今日又起得迟,去了婆母那儿,指不定要受责难,心中慌乱得很,便去推他,推了半天,见他一动不动的,心中慌乱起来。”
“再一看……吓得连鞋都跑掉了,随手捞起挂着的披风裹着就往外跑,我一边跑一边喊……可那官差一来,就直接将我给拿下了,说人是我杀的。”
“这位大官人,你给评评理,若是我杀了他,那还不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还至于同一个死人待在一个屋子里,睡到天明么?大官人,真的不是我啊!他是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啊!”
姜砚之嗯了一声,“你可听说过,这蔡家小郎君,心中另有其人?”
苟氏摇了摇头,“我长在闺中,一年出不了一次苟园,又岂知外间事?他们都说,我因为夫君不肯同我圆房,所以把他灌醉了杀掉了……我我我,我好好的一个黄花大闺女,是多想不开,才嫁进门来杀夫当寡妇啊!我这半辈子都毁掉了啊!”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
正在这个时候,人群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这位大娘子,说话要凭良心,就冲着你那黑寡妇的名声,还在这里充什么无知少女,你敢说,一年之前,你不是嫁过一次人,也同样在新婚之夜死了夫君?”
苟氏脸色一白,猛的回头道,“你是谁?”
闵惟秀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只见人群之中,站在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郎。
他穿着一身皮袄子,带着貂毛帽,裹得跟头熊一般,像是姜砚之失散了多年的亲兄弟。
“在下叶槿,不过是贩夫走卒,靠卖皮子做活计。曾经在那辽国,见过这位大娘子嫁人,因为太过传奇,听了一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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