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一起来到了河边,这时候大伙都在清洗肉块处理皮子。龙彻捕猎的猎物除了上交给部落里的,其余的被他分成了两半,一半给自己家,一半给商宸家,尽管这样,商宸分到的猎物依然非常可观,不但多而且还有一种是很难捕到的猎物,肉质鲜嫩、口感甚佳,不但部落里的男人很喜欢,就连兽人也爱吃。今天这个猎物就是一只叫快脚兽的庞然大物,最少有一头成年牛那么大,这种动物不但奔跑的速度超快而且嗅觉尤其灵敏,老远就能知道敌人来了,你还没有来得及看见它的踪影,它就已经跑远了,所以超难抓到它。这种动物肉不但烤着吃入口鲜嫩易消化,而且炖出来的汤珍馐美味、回味无穷,这不,引来了大伙儿火辣辣的眼神。
本来大伙全都眼馋的围着龙彻猎的那只快脚兽叽叽喳喳,不过看见龙彻踏着稳健的步子走过来的时候,立刻快速的散开。没办法,龙彻虽然长得尤为俊美出尘,但是整个人却充满了煞气和霸道,除了面对自己最亲近的几个朋友和家人的时候会温和一些,其余的时候一律冰冷无情,拒人千里之外,一般人压根儿不敢上前招惹他。但是龙彻这个人的能力和脑子却又好的人神共愤,一贯都是自己想怎样就怎样,连族长都还要借助他的力量,不过好在龙彻这个人头脑非常冷静睿智,族长高兴的要死,很多事情都交给龙彻处理,一准办得妥妥当当的。所以龙彻这个人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炫酷狂拽,这才使得本部落甚至其他部落里的男人全都对龙彻又喜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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