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南拿过档案,指着上面的内容说道:“有用的内容只有一条——他在失踪前曾经去过一家茶楼,当时的伙计还记得他,除了他,还有几个人。”
“另外几个人可能是我们的父亲。”黄轩说道:“但是他们聊些什么上面只字没提。”
“再找找有没有其他人的。”燕南说道:“乔胜天,黄令、肖大鹏。”
有了第一份收获,众人士气十足,可惜一番查找下来,只找到黄令的档案,压根没看到乔胜天和肖大鹏的卷宗。
“难道我们家和肖丽姐家没报案?”乔宇突然想起来了:“肖丽姐一家在南部,并不在帝都,所以没有肖大鹏的卷宗很正常。”
“至于你家为什么没报警,就不得而知。”黄轩说道。
乔宇的心一沉,“切”了一声:“不一定就在这里,可能被烧毁。”
不可能,乔宇心想,老妈难道没有报警?不可能,不可能。
两份卷宗摆在一起,略有不同,首先报案的时间不一样,黄轩家的更晚一些,黄轩解释说老爸的生活不是多有规律,毕竟是干那一行的,而且也因为这个身份,报警的决定也很艰难。
还有一点不同,相较于燕南之出事前去了茶楼,黄令失踪前去了好几家百货公司,当年百货公司刚刚兴起,有条件的人才能经常消费,所以黄令得到了不少职员的目击。至于之后是否去了茶楼不得而知,但大家觉得**不离十。
发现父辈失踪前的行踪,有点穿越的感觉,就像亲眼看到父亲坐在茶楼靠窗户的边上喝茶聊天,又看到父亲在百货公司闲逛,这些生活场景仅是想象就让人激动不已。
激动之余,更显忧伤,现在他们是像乔胜天一样苟延残喘,还是已经告别人世?
白颖珊开始整理档案,物归原处,除了找到的两份。
黄轩问官晶晶:“可以带走吗?”
“问题不大。”官晶晶说道:“这些档案超过二十年,早就够上销毁的标准。”
黄轩和燕南一人一份,官晶晶眼见燕南把继父的卷宗带走,心里大松了一口气,如果不在意,肯定置之不理。
一行人带着卷宗离开,也算收获满满,只要是关于过去的资料就弥足珍贵。
白颖珊和乔宇一起返回古董店,店里居然有客人!
乔宇马上大惊小怪:“原来有客人光顾啊?”
白颖珊提起一脚踢在他的小腿上:“没有客人光顾我们靠什么生活?”
“以前没看到过嘛。”乔宇摸着小腿说道,和白颖珊靠在一边,白安安正与客人协商价格,那是一只玉镯,乔宇听说玉要看成色,必须是沁人心脾的绿色,感觉不到人工加染的痕迹就是好货色。
这只玉镯略有不同,没有绿色,反而像玻璃一样,但更浓郁一些,只是嘛,玉和猫一样,都有些灵性,因为这个难免会沾染到不干净的东西,就拿这只玉镯来说,里面还有残余的阴气。
“玻璃种。”白颖珊说道:“顾名思义是像玻璃一样透,如果换个角度看会有荧光,玻璃种翡翠不带色,老天造物就是这样,给种不给色,给色不给种,是块好玉。”
但白安安的脸色不太好,对方一直在价格上纠缠,最终白安安将玉放回原处,说道:“玉认主人,您和这块玻璃种没有缘分。”
“玻璃种的确罕见,但白老板知道血玉吗?”这位客人的话让乔宇精神一振,马上打量这人的长相,这家伙看上去也就四十来岁,戴一幅金丝眼镜。
白安安的脸色一变:“血玉邪性,我劝你不要轻易触碰。”
“在我心中血玉才是玉中至尊,老板如果能找到,记得第一时间通知我。”这人放下一张名片:“必是高价。”
这人玻璃种不要,非要血玉,但也难怪,血玉在市场上一玉难求,与其形成原因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血玉的形成,和尸体有关。当人落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玉被塞入,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之中,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华丽的血玉。这种东西往往落在骷髅的咽下,是所有尸体玉塞中最宝贵的一个。
有些没节操的古董商会造假,但造假的时间成本很高,将玉塞入狗嘴之中,再封其嘴,狗被活活噎死之后,尸骨埋入地下,几十年后再掘开就可以得到血玉。
就算是一块造假的血玉,也难得一见。
等那个家伙离开了,白安安无可奈何地将玻璃种收起来:“沾了血的玉一般也敢碰?”
“那是当然,只要沾了血就有怨气凝结其中,佩戴得久了,一定会有所影响。”乔宇八卦道:“刚才那块玻璃种有残余的阴气,难道以前藏过老鬼,但让姑姑给逼走?”
“没错。”白安安说道:“所以这块玻璃种的主人也有标准,身上的阳气要足,刚才那位符合标准,身上阳气旺盛,聊天的时候打听了一下生辰八字,他是午时出生的。”
“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地方。”乔宇说道,怪不得姑姑刚才迫不及待地想把玻璃种推销出去,价格上面已经退步,可惜那家伙意在血玉,成色佳的玻璃种也不在他眼里。
“玉随主,这一块无缘,但看他是否与血玉有缘吧。”白安安说道,这才想到问两人从哪里回来。
白颖珊把找卷宗的事情一讲,白安安敏感地说道:“为什么没有乔胜天失踪案的卷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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