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线部队在指挥部直接电令下,迅速展开布置,而在曼德勒西北的鹰缅军临时指挥部,艾伯特也在来回走动,焦虑不安。
突然,艾伯特喝道:“穿插的部队行动必须加快。”
参谋员吃惊地道:“司令官,前锋已经过了班茂一带,速度已经很快了。”
艾伯特沉声道:“不够快。告诉前面穿插部队,不要管掉队的士兵,跑得最快的三千人,每个人奖励十英镑,军饷提高sān_jí。必须确保最快的速度抵达,在独立军的援兵抵达之前据守密支那。”
“是!”参谋员应命,立即让传令兵火速传达命令,但是他仍然有些迟疑,“司令官,有必要这么做吗?”
艾伯特沉声道:“当然。非常时机,我们也要学学清鞑子那招——重金之下必有勇士。希望来得及。”即使如此,可他的内心依然显得莫名的不安...
毕竟战阵的优秀军官或者指挥官,往往有着无与伦比神奇的敏锐战争嗅觉,有时候在正常人看来就是发神经,但实际上却是无比的准确,往往能挽狂澜于既倒。
秦孝泉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横扫缅甸,其实不得不说当初他留学万字国和后世当过窃贼有很大的关系,经历种种的考验,在行动中他不仅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还能做出最准确的判断。
艾伯特同样是一名鹰军名将,而且善于学习,熟读夏华兵法,知己知彼。在面对秦孝泉这样威名卓著的大盗奇才,几乎爆发全身的潜能。尽管他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纰漏,但是战争的嗅觉却依然让他感到威胁和不安,迅速作出布置。
在曼德勒到密支那的丛林中,无数的鹰缅军官兵疯狂的前进,连吃干粮都是边走边吃。不断有掉队的官兵,但是他们等待的是鹰军军官的皮鞭。
正常的行军速度在战争中更本就不能作为衡量标准,正常的大部队行军一天五十公里那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成绩。可在战争中争分夺秒的时刻,一日行军两百公里并不罕见(实际上历史上红军就多次做到)。
密支那边区得到秦孝泉亲自电令,如临大敌。部队已经把所有的武器都架了起来,所有火力点的机枪都子弹上膛。
外围几十个小分队巡逻不断,明哨暗哨布置出二十公里外。
中午时分,部队打尖吃饭,突然远处传来一声枪响,整个密支那边区响起了凄厉的战争警报。所有官兵立即抓了一把饭就冲上阵地严阵以待。
果然远远不断的传来枪声,外围的巡逻分队很快逐步的撤回阵地。
“该死!”在鹰缅军临时指挥部,艾伯特愤怒地咆哮。军帽都给他砸飞。
参谋员苦涩地道:“司令官。看来独立军的确是有防备,他们居然把哨岗布置到二十公里外,这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可现在部队被发现已经成为事实,是不是立即发起进攻。”
“不!”艾伯特沉声道:“既然独立军早有准备。仓促进攻反而对我军不利。我军经历长途高强度急行军。部队官兵体力消耗极为巨大,先让部队休整一个小时,同时也可以集结更多的部队。”
参谋员皱眉道:“可是独立军既然有准备。他们也一定在调集援军向密支那增援。”
艾伯特沉声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要知道我们的海军现在可能已经到达缅甸南部海域了。”
参谋员焦急地道:“可是独立军这些守卫赶到,那对我们也非常的不利啊。”
艾伯特森然道:“那只有赌了。再说,这里已经进入原始深林的边缘,我们可以分散开了进入”
参谋员依然道:“司令官,无论如何独立军的兵力调动远远比我们便利,万一...”
艾伯特认真地道:“没有万一。就算独立军的增援抵达那又怎么样?只要进入原始深林,我们的战略目的就达到了。就算我们一些列战斗以来部队伤亡惨重,但是南边的鹰国海军登陆也争取到了时间不是。”
吃了一惊道:“您的意思是?”
艾伯特深深看了一眼参谋员,然后沉声道:“我们的存在,那就是胜利。”
“噼噼啪啪...”稀稀拉拉的枪声在密支那外围响起。
鹰缅军的推进不是如当初多次一般的密集阵型冲锋,而是分散前进。密支那外围到处是小丘陵,给了鹰缅军便利的掩护。在这样的掩护下,十几分钟,鹰缅军也在密支那外围架设起了大量的机枪火力点。
高速强行军的鹰缅军更本无法携带任何的重武器,机枪就是最有力的武器。
鹰缅军机枪火力构筑完毕,攻击骤然凶猛起来,密集的机枪火力疯狂的扫射压制密支那边区独立军的火力,密密麻麻的鹰缅军在机枪火力的掩护下猫着腰前进,不断有人被击倒。但是很快接近到独立军外围百米,又派出一些精干士兵匍匐前进到几十米,不断的甩出炸药包,炸药包剧烈的爆炸带着的烟幕中,鹰缅军吹响了冲锋号角。
前面的步骤就是前揍,接着瞬间进入绝唱。
不惜一切代价,毫不停息的冲锋,不断的冒着独立军守备部队迫击炮火力的打击进攻。即使有无数的鹰缅军在中方迫击炮的打击下炸得血肉横飞,但是却依然没有阻止他们冲锋的步伐。
狼牙特种部队也开始展开行动,猎杀一些有价值的目标。很快鹰缅指挥部就出现在狼牙的眼前,
红狼,白狼。。。等五小队悄无声息的运动到营地附近,现在鹰缅军很是混乱,防卫上是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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