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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龙见鬼方神色有异,一脸茫然,问道:“鬼方,你以为老夫钟意的这道‘红烧熊掌’如何?”鬼方行了个拱手礼,沉吟一下,道:“狂前辈,晚辈有句话不知该说不该说?”狂龙笑道:“这孩子,怎么还如此见外,你和简儿既是金兰兄弟,就算是老夫的半个儿子了。以后在主事府有什么就说什么,就像在自己的家里一样。”狂简深以为意道:“大哥,你就别再藏着掖着的了,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即使你说了什么冒犯到了家父,我相信家父也不会跟你一个晚辈计较的。”鬼方感激于狂家父子的深情厚义,便无所忌讳地道:“前辈,据晚辈所知,中天帝国乃至整个南冥大陆有一条不成文的法规:任何人不得猎杀或倒卖珍稀野生动物。像老虎、狗熊、紫貂、猞猁、大象、梅花鹿、天鹅、金雕、丹顶鹤等等都是重点保护对象,可是这长案上的‘红烧熊掌’是怎么回事?莫非真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个说法吗?”他嗓音平和,神色谦恭,语气里却自有一股威严,话音刚落,整个济膳堂也一下子安静了下来。狂简原以为鬼方说到底也就是说菜肴的事,没想到他竟然会拿“红烧熊掌”这道菜来质问狂龙,他又瞥了一眼狂龙,只见狂龙神色凝重,默不作声,不由得为鬼方担心起来。
正在这时,狂龙突然哈哈大笑几声,打破了济膳堂安静而紧张的局面,只见他指了指长案上的那道“红烧熊掌”,笑道:“老夫之所以喜欢这道菜,就是因为它具有熊掌的美味,却恰恰不是熊掌。”狂简和鬼方登时一脸茫然,但见长案上的那道“红烧熊掌”分明是由熊掌而做。狂龙看了看他们俩,莞尔一笑,道:“其实这就是一块芋头而已。”狂简左右细细观察,不以为然道:“爹,这盘中之物分明就是一只熊掌,怎么会是芋头呢?”鬼方拿起筷子插了插那只熊掌,竟通顺自如,毫无阻隔,又夹起一块放进嘴里细细品嚼,登时恍然大悟,笑道:“我明白了,熊掌里头有筋有骨,这只熊掌里面却什么也没有,可见它并非真正的熊掌;且吃着虽是熊掌的味道,但毕竟与真的熊掌有别。这厨师的厨艺当真是非同凡响,可说是化腐朽为神奇!”
狂龙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天下之味不外乎六种,即酸、甜、苦、辣、香、臭。以这六种极致之味所调制出来的菜品的味道千变万化,所以,纵是白菜、萝卜、土豆、蘑菇、芹菜或者任何一种蔬菜都可以调制出你想要的味道来。故以芋头来做这‘红烧熊掌’便是轻而易举之事了。”狂龙叹了口气,续道:“所以说,做人如做菜,做菜最难的是把握度,每种味道所用的度不同,烧出来的菜就大相径庭;做人最难的也是把握度,太热情是虚伪,太冷漠是孤僻,太执着是固执,太投入是偏执,这些是很难从书中学到的,还要靠你们自己去体会。然而,无论做菜还是做人,都不能丧失原则,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老夫希望你们做君子,莫做小人。”
“爹,你放心好了,我和大哥一定会严于律己,纵使成不了君子,也断不会做小人,更不会去做丧失原则的事情。”狂简正色道。
狂龙莞尔一笑,满意地点了点头。
“大哥,你还没说呢,你最喜欢哪道菜?”狂简问道。
狂龙也饶有兴致地看着鬼方,似乎要准备聆听一下鬼方的见解。
鬼方瞥了一眼长案上的菜肴,叹了口气,道:“前辈,贤弟,看着这满桌的山珍海味,别说吃了,有些甚至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然而却没有一道是我最喜欢的。”
狂简面露诧异之色,不解道:“大哥,这么多菜都没有你喜欢的,那你最喜欢的菜是什么?”
“对对对!你最喜欢什么菜,我让厨房马上给你准备。”狂龙道。
鬼方莞尔一笑,道:“我最喜欢的只不过是一碗白米饭。”
“白米饭?”狂家父子俱是一脸茫然。
鬼方神色黯然,沉思半晌,道:“我自小住在农村,家境贫穷,每日幻想着能吃上一碗白米饭,便是莫大的幸福。即使是现在,面对着这桌上的美味佳肴,我心里最想念的还是父亲每月为我省下的那碗香甜可口的白米饭,因为那米饭里有着父亲对我无尽的爱。后来,我渐渐长大了,也去了像花城和无妄城这样的繁华之地。但让我不曾料到的是,我们曾视若珍珠的白米饭,在一些达官显贵的眼里,却成了最低贱的东西,任意地糟蹋和浪费,甚至连他们养的宠物也对此不屑一顾,不禁让人有一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感慨。如今,我渐渐明白了,天下的山珍海味何其多,然而却只能满足那些少数达官显贵的需要,而真正能让天下人填饱肚子的,却是那一碗既普通又不平凡的白米饭。所以,在我心里,任何的美味佳肴也比不上一碗白米饭。”
狂龙听后,一方面想到鬼方还不知道鬼见愁刚刚死在自己的手里,一时对他愧疚不已;一方面又对鬼方悲天悯人的赤子之心感到由衷的欣慰。
吃过饭后,狂龙去了炼狱阁。炼狱阁是狂龙修炼天工术的地方。狂简则带着鬼方去了主事府的后花园。
主事府的后花园虽比不上中天大帝的御花园雄伟壮观,但论及灵秀精巧,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后花园里长满了月季、牡丹、栀子花、杜鹃花、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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