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沫缓缓站起来,面色恢复如常。她笑着说道:“除了妖尊,我的未来对象还能是谁啊?”
妖尊是最了解倾沫的人,在十八层地狱待的时间太久了,无比熟悉这个丫头。此时,她虽然在笑着,却有些悲伤。妖尊皱起眉头,快速的走过去。大笔一挥,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紧接着,上面出现了倾沫的名字。
妖尊拉着倾沫的小手,将她带着扭过头。看着三生石上出现的她的名字,她怔怔的看着上面那个男人陌生的名字,深深的不解。“那个男人是谁?”
“傻瓜,当然是我的名字喽。那个不是我的大名,是我在妖族的名字。我后来的名字,是征战仙族的时候才换的,故此,你不认得。”妖尊淡淡的解释。
这个小丫头应该是看到了自己妖族的名字在,这才以为自己的对象不是自己吧?呵呵,真是一个可爱的小丫头。他们之间的缘分,早就注定的。即使没有这颗石头,妖尊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心意。爱情嘛,就是这么的任性。
小仙柔柔一笑,她刚刚看到倾沫那欲哭无泪的眼神,便察觉出异样。没想到,倒是给她闹出来一个乌龙。小仙看着三生石上那个陌生的名字,还真的不知道这男子的名字,竟然不是妖尊。从妖尊的解释中,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孟婆看的觉得有趣,却不想尝试。感情的事情,若是想知道一个答案,那还有什么意思。她留在这里很久了,从来都没有想过来三生石看看。她喜欢那个人八十年,都不曾想过来这里看看。
感情的事情,知道答案的话,还有什么意思。她不喜欢那样,就不愿意看。
路明朗看着她没有上前看看的意思,猜出来她的想法。路明朗抿着嘴唇,她不想知道的事情,却是他最想知道的。若是知道他跟她之间没有缘分,路明朗觉得自己会放手,不会粘着她。这辈子难得认真一次,还真的是特别想知道答案。
走了过去,在鬼城的三生石上。他站在面前,犹豫着到底应该不应该写下自己的名字。若是真的知道了答案,那么他会舍得放手吗?就在路明朗想要放弃的时候,一道明亮的温柔男声传来。
“且慢!”
走过来一名男子,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衣服。鬼城的地界里,喜欢穿白色衣服的很多,却没有一个人能传出来他的气质。此男子一步一天地,走过来的气势磅礴,带着极大的气场。他一对浓郁黑色的剑眉横飞,眼睫毛弯弯长长,盖住了一双漆黑如墨的深眸。那男子一张雪白的肌肤,透着几分粉嫩。好一个俊俏的男儿!
踏步而来的男子,走到了路明朗的跟前。淡淡的说道:“想追孟婆,就先过我这关吧。”
“你是谁?”来者带着强大的气场,他走到身边的时候很显然是带着针对的。路明朗不漏胆怯,冷眸一扫,淡淡的问道。
男子轻喝一声,笑道:“齐秦秒,罗阳城的城主。你是谁?”
“路明朗,百慕城的城主。呵呵,久仰齐秦秒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不如不见。”路明朗开始嘲讽技能,看的出来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而且,他的目的似乎是针对这孟婆,难道眼前的这位男子就是喜欢孟婆八十年都没有出现的人?
路明朗心中对他是更加的不屑和轻蔑。一个躲在背地里不敢露面的男人,一个喜欢却不敢说的男人,这样的人又什么好的?!简直是丢了男人的颜面。此时,他竟然还有胆子站在自己的面前,他的脸皮是有多么厚实。
齐秦秒看得出来,路明朗不喜欢自己。这名男子想追孟婆,就是跟自己作对。自己喜欢孟婆八十年,都不敢在孟婆的面前说一句我喜欢你。这个男人算是什么东西,竟然敢跟他抢孟婆?!
齐秦秒在一旁观察了很久,直到知道了他是要在石头上写下孟婆的名字时,心里一慌。这就不顾一切的冲了出来,他心里非常的火大。对眼前这个毛头小子,非常的厌恶。此时,听闻一个毛头小子开嘲讽,心里冷笑。
“百慕城那个最落魄的城主啊?听说三万年前是一个穿着开裆裤到处跑的小娃娃。如今还别说,还真的是有当年的影子。”
“呵呵,多谢夸奖。我毕竟是年轻有为,好歹是一个城的城主。您就不同了,年老体衰,色相也差,您瞧您脸上的老人斑,还真的吓人。就您的这幅尊荣,您还好意思出门?要要是您呐,躲在家里就不出来喽。”
“恩,破落城主的乞丐王的称号,不是平白的来的。瞧你的嘴皮子,也知道你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哎呀,不像是我了,就忙的不得了。就说前一天吧,我的名下酒庄成功的一天赚了三万白银,刷新了鬼城的最高赚钱记录。哎呀呀,不知道阎王对我有什么奖赏呢?”
“噗嗤,想阎王奖赏你?做梦吧!你那点儿功勋好意思说呀?我都替你羞愧。我的百慕城虽然没落了一些,却拥有最强的实力。就说前一段时间镇压你们罗阳城的刁民,还是由我们伟大而强悍的百慕城出的兵力呢?若是没有我们百慕城的保护,你们那儿早就成一堆儿垃圾场了!”
两个人你争我往,来回斗争不断。翻出来很多有趣的八卦,也说了很多不为人知的辛辣密室。众人不忍心打断,要知道在他们这个年纪,挺八卦是唯一的乐趣了。能在这次的机会中,翻出来这么多八卦,简直是赚大了。谁也不想阻止,反而是听的津津有味。在不理解的地方,还提出自己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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