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i忽然没了,自己动手处理,没想到就连宽带都没了,郁闷。
本月尝试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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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玛当然是科学家。”对于17号的问题,乐平稍稍意外了一下,不过立刻就明白过来——对于熟悉布尔玛的人而言,布尔玛的“科学家”“发明家”属性毋庸置疑,可是对于不熟悉布尔玛的人来说,这就有些出人意料了。
注意这里说的是“熟悉”,光是认识还不行,比如格罗博士本人认识布尔玛(见原著348章),但是他对布尔玛的印象估计也只是“胶囊公司总裁的女儿”,而没有视之为一个同行。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布尔玛在发明领域的成就不大,名声不显。
布尔玛的成就确实很大,龙珠雷达堪称《龙珠》世界中,除了七龙珠之外最重要的道具,而两种变身手表——第一种是可以让身体变小,后来送给龟仙人,再后来不知所踪,第二种则是悟饭用来变身赛亚蒙面超人的那个)和时光机,随便哪一个都是想人之不敢想,堪称颠覆性的产品。可以说,这些发明中无论哪一项,都足以让布尔玛置身顶尖科学家,发明家的行列。
不过……
这些发明虽然了不起,但是这些东西却基本都是唯一品,且都是自用品,换言之,除了实际使用的几个朋友,外界并不知道布尔玛在科技发明上有这么高的成就——曾经,接触过龙珠雷达的红缎带军团是有可能知道布尔玛成就的,结果好死不死的,蓝将军却判断雷达是龟仙人发明的。
17号的资料不用说肯定都是从红缎带军团那里来的,对于布尔玛的认识,估计也就停留在“胶囊公司总裁”“布里夫博士女儿”“乐平的女朋友”这三项上了。
想明白了这些以后,乐平就想要为女朋友正名——不过一转念,又把这个念头压下去了。
刚刚17号的语气有些不对头,似乎透露着担忧,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万一他视布尔玛为威胁,要去把这个威胁消灭掉,可没有人挡得住。
什么,你说避开?避开是没问题,事情真要是到了那一步,乐平绝对会跟特兰克斯护着布尔玛离开,可是人好避,那么庞大的实验室,实验室里那些宝贵的仪器又该怎么办?
咦?等一下……想到这里乐平忽然发现,其实现在就应该做准备了,以防万一也好……
好吧,搬迁的事回头再说,现在要做的是……
“啊,是啊,她算是个科学家——不过很不成功,更没有什么成就,否则格罗博士一早就解决掉她了。”
17号愣了一下,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他对乐平的话自然是抱怀疑态度的,不过红缎带军团遗留的资料库,以及格罗博士的不作为让他相信,那个名叫布尔玛的女人,确实不是威胁——当初也正是因为这个判断,他们在攻击吸毒的时候,才没有杀死布尔玛。
于是17号放开对那个“无关紧要”的女人的关注,转而把注意力转到了面前这个男人身上:“那么,你今天来这里,是想要干什么——不会是想说要阻止我们,或者说打败我们之类的蠢话吧?”
“……哦,我们正在朝这个目标努力。”秉承“输人不输阵”的理念,乐平嘴硬道,“希望你们不要在被打败之前就坏掉才好。”
达伊思愣了一下,这个妹夫不笨啊,可是他干嘛要故意刺激对方?
“坏掉?”17号失笑,“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了,我们可不是机器人——好吧,不提这个,你来究竟是想要干什么?”
“呃……”乐平语塞——仓猝之间实在是想不出合适的借口来。
“他是带我来的。”看到妹夫说不出话来,达伊思轻轻上前一步,代为解释,“我刚刚从外太空回来,看到地球成了这个样子,感到很奇怪,所以就想来看看把地球变成这个样子的人,顺便采访一下,收集写作的素材——别忘了,我是个作家。”
“……”17号忽然不说话了,看着达伊思有些愣神,片刻后,才道:“你……你不害怕我们?”
达伊思想了想,摇摇头:“我知道你们很厉害,要杀死我是很容易的事。不过我刚刚自问了一下,发现我还真没有害怕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我天生缺心眼儿吧。”
乐平心中暗赞,这个姐姐真是胆大——他有气感,能够很容易地感受到,达伊思的气息非常平稳,确实没有丝毫害怕的情绪在里面。
“……小姐你还真是很特别。”17号似乎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差点忘了,刚刚我想问,您怎么显得这么年轻?如果您真是布尔玛的姐姐,那么按照资料,您已经五十岁以上了。”
“能不能不谈年龄的问题?”达伊思听他把话题又带了回来,有些无奈。看看17号的表情,更加无奈了,“好吧好吧,估计不回答这个问题咱们的谈话也说不下去了——我比布尔玛大十一岁,所以今年六十一岁了。”
17号:“……”
说到这里,达伊思却又急忙道:“不过,我在外星球接受过生理改造,衰老速度比一般地球人慢得多,所以用地球年来衡量我的年纪很不合适——事实上,不是你说起,我都快忘了我的年纪了。”
原来姐姐你也有在意的事啊……乐平不禁莞尔……我还以为你像小龙女一样,万事不萦于怀呢。
“哦……”17号点点头,“那倒是要恭喜你了。”抬起头,看向天空——当然是什么都看不见的,不过不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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