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诺兰有在铺子前堂会客的习惯,婆子们见她带了客人进门,也是习以为常,各自依着平常时候般得,该搬凳子搬凳子,该加火盆的加火盆,该斟茶倒水的斟茶倒水。.[774][buy].[com]
“你也会治家了。”
想起王诺兰以前被丫鬟翠儿蒙骗的六亲不认时的情景,又看了眼前被她调理的服服帖帖的婆子和下人们,沈鸿雪颇有些欣慰的称赞了她一句,“爷爷若是知道,也该能对你放心不少了才是。”
沈鸿雪在医坊坐了一小会儿,跟王诺兰问了些近况,又跟瑞儿玩耍了一阵,便起身告辞。
瑞儿虽是个男孩,但人小,跟王诺兰第一次到沈家时的年纪相近,模样也像极了王诺兰,看着他,沈鸿雪便像是看到了小时候的王诺兰,尤其是抱着瑞儿玩耍的时候,更是让他想起了那时,他正七八岁年纪,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
记得那是冬日的第一场雪刚刚停住,她姑姑一手抱着襁褓,一手挽着他姑丈的手臂,小心翼翼的下了马车。
那襁褓是红色的,好看的像是他院子里新开的腊梅,他姑姑说,那襁褓里的,是他表妹,名唤王诺兰,上个月的中旬,才刚刚过了百天。
七八岁的小孩子正是淘气时候,好奇心也旺盛的离谱,身为他这一辈儿里,唯一的一个宗家嫡出孩子,沈鸿雪毫无意外的,就对王诺兰这妹妹产生了兴趣,陪她玩耍,跟她说话,为了她,把那些旁支庶出的哥哥弟弟们。打的满地找牙。
往昔如昨,一切都还清晰的宛若眼前,可惜……
“你且好好照顾自己,我先回周庄去,跟爷爷禀报了你的事情,就去皇城。”
沈鸿雪稍稍想了一下,伸手揪下自己腰间的玉佩。塞进了王诺兰的手里。“这玉佩,你好好收着,若有要用到钱的地方。就带上它,到任意一家沈记钱庄里去支,若那钱庄里的金票银票不够,你就让那钱庄掌柜给周庄那边写信。至多三日,我就想法儿给你送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千万别委屈了自己,知道吗?”
“我在这里挺好,没什么特别大的花用。师父给我留了些产业,好好经营,日常开销是足足够了。”
王诺兰知道。沈鸿雪塞给他的这块玉佩,她是不可能推辞掉的。便索性省了口舌,将那玉佩收进了腰间的荷包里,算是应下了他的这个馈赠,“你去皇城做什么?是家里有生意,要在那边做的吗?”
“我去找萧一奇。”
心里有气,沈鸿雪对萧一奇的称呼,也是本能的省了敬辞,他们本就相识,之前时候,萧一奇还曾找上他,跟他说服,不要让王诺兰外嫁,现如今……他倒是好!半句商议也没的,就成了他妹夫!他得去找萧一奇,同萧一奇好好的问个清楚,瑞儿,到底是不是他萧一奇跟王诺兰的孩子,还有,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勾搭上他宝贝妹妹的!
“表哥认识萧一奇?”
沈鸿雪的话,让王诺兰毫无意外的讶异起来,这事儿,萧一奇可没告诉她知道,如果,只是如果,萧一奇当真看中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沈王两家的产业,那……后面的事,王诺兰不想再想,他不信萧一奇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会做出这般龌龊下作的事情,这一定是个巧合!
“算不上认识,确切地说,是只有过几面之缘,不是很熟悉。”
沈鸿雪抬头看了一眼王诺兰,知她一定是多想了,便忙跟她又解释了一句,把这话给圆了过去,“一点生意上的事,以前就在谈着,这回去,打算把契约好好的定了,他既是你的夫君,也就是咱自己人了,以前针锋相对的争红求利,现在,也就没了必要,差不多能成,不会让家里赔钱,也就得了。”
听沈鸿雪说是家里生意上的事,王诺兰便不再多问,只轻轻地点了下头,跟他表示,自己知道了。
……
沈鸿雪离开医坊后,没像他所说的一般,去往江北周庄老家,而是在离开镇子之后,打了个弯,直奔皇城方向而去。
有些事,虽然只是传闻,但却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如果,萧一奇真的是他表妹王诺兰的夫君,瑞儿的爹爹,那……他便该做出些行动了……
他是商人,沈家世世代代,也都是商人,无兵无权不假,但,财可通神的道理,他却是比谁都深谙!
坊间传闻,萧远的党羽,正在图谋造反,于东北、江南两地大肆征募兵将,之前时候,他只是抱着求财的念头,使家中商铺的掌柜们暗中打听,看有没有什么地方,突然就粮食被疯抢起来,却不料,这消息还没回来,他的立场就发生了变化。
如果,萧一奇真的是王诺兰的夫君,瑞儿的爹爹,他就只能站队,毫无意外的与萧一奇结成同盟,倾尽全力的帮他打击萧远一派,而且还是,只能成,不能败!
这种被赶鸭子上架的感觉,让沈鸿雪很是不爽,但就算是不爽,他也是没了别的选择。
马蹄北去,直往皇城。
沈鸿雪的马,是上好的乌云盖雪,郦马里极品中极品,比医坊里,萧一奇亲自挑选的那几匹,还要优秀的多,脚程,自然也就非寻常马匹可比。
晌午出发,赶在天黑关城门之前,沈鸿雪便入了皇城,入城之后,便径直去了萧一奇的住处,三皇子府。
萧一奇府上的老管家,是在西北军中见过大市面的,对沈鸿雪,这与他们家“三爷”并称江北商界两大传奇的人,也是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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