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之后,刘备就请曹林去书房谈话。
刘备坐在椅子上,回想了一下今天的事情,还是很满意的点了点头,便对曹林说道:“军师真是有心了,这个簪子想必一定是价值不菲吧?”
“哎。”曹林摇了摇头,恭敬地答道:“不过是一支簪子而已,前后一共才花了三万文钱。”说完,曹林合手唏嘘不已,又说道:“幸好材料都是由糜竺糜先生之前送给我的,不然,我可能要攒一年多的俸禄,才能凑足这个送礼的钱。”
刘备方才一听,暗想,军师果然厉害,区区三万文钱,花的真是物有所值。
但是,又听到曹林后半段话,刘备惊讶不已,这簪子居然值曹林一年多的俸禄。这才想起,自己一直未曾给曹林涨过俸禄。
刘备不由自责不已,对曹林叹气说道:“军师不必多言,这却是刘备的不是了,这些日子只顾关心于徐州的大小事务,不想却因此冷落了军师。”
曹林自然是连说不敢。
当即,刘备马上就下令,立即给曹林加了俸禄。
古代的俸禄一般都是以“石”为单位,一般都是在发放的时候,再转化成钱给你。
曹林每个月大概是两千多钱,要是跟一般老百姓比起来,其实已经算是很富有的了。因为吃,住,其实都不用自己花钱,皇叔直接就给你全包了。
而且两千钱,在这个年代,也能买不少的东西了。购买力还是很可观的,只是,架不住曹林的应酬多啊!
当然,请他去赴宴的,大多是商贾,人家那是不缺钱的。既要去赴宴,总要有点排场吧?坐个马车那是一定要的。等到曹林自己请客的时候,这才感觉到贫穷的可怕!
只是自己一个人的话,丢不丢人的,曹林其实无所谓。但是,现在曹林跟着刘备,要是丢了人,那都是丢的刘备的人。
就算曹林愿意,刘备也不能答应不是。跟着我,难道你混的真就这么惨?这要是传了出去,以后谁还敢来投奔我?!
于是,现在曹林俸禄就是翻倍了,现在涨到了五千多钱。要说曹林不高兴,那是不可能的。当然,低调,你不能高兴的太明显了。曹林当即就谢了刘备,退下去了。
......
吴春华是个很懂享受的人,这不,他现在就一直懒洋洋的躺在椅子上。一边扇着自己新买的蒲扇,一边也不忘了大声去催促伙计干活。
伙计李二其实心里很憋屈,因为自己每个月的工资低不说,还要天天加班,被吴老板天天教训。想当初,就是听了吴老板说的包吃包住,自己愿意才来这家客栈干活的。
结果来了以后,这个老板自己天天像王八一样躺着,翻都不翻身,整天就知道指挥自己干活。而且,居然只包住不包吃,吃居然是还要另外算钱的。每个月两百钱,吃完了,李二还能剩多少?
所以,李二犯愁啊!他一直都想换一个工作,可惜现在招人的店太少了,找不到。这样一想,李二就羡慕跟他一起来徐州的孙五了。人家能说会道的,而且听说他们老板还很喜欢他,每个月竟然有四百钱,而且包吃包住。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哪!自己家的老板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的抠门,难道你还能把钱带到棺材里去吗?我就不信等到你死了之后,你还能把钱烧了来陪葬。李二愤愤不平的如此想到。
天真热呀!李二不一会就要擦一下自己头上流下的汗,身体无力的斜歪着依靠在客栈的门前面。这么热的天,自己居然还要站在门口招揽客人。这老板也真是精到骨子里去了,一天不压榨自己都不行了?!
突然,李二的面前一暗,李二正自觉得纳闷,抬起头来一看,原来是有客人上门了。李二赶紧站正了身体,再稍稍弯了弯腰,连忙对面前的客人陪笑道:“呵,客官里面请,请问您是要吃饭,还是要住店?”李二可不敢怠慢了这位客人。
这人穿了一身淡青色长衫,身形略瘦,但是相貌不凡,自有一副贵人气息。头戴深色蓝巾,手里拿着一把清白色羽扇,腰佩上好的白玉麒麟佩。
有道是:富贵现于内,贫穷现于外。富者多遗祸,贫者受人欺。贵者藏于心,穷者当面提。
贵者,说的就是这个人,真有能力的人根本不需要多说什么话。
这人扇了几下手里的扇子,很是随意的对伙计李二说道:“给我来间上房,酒菜送房间里去,这些就当做是定钱。”说完,随手就抛了一大袋钱给李二。李二连忙用双手接住,用手掂了掂,里面估计要有大几百钱。
李二别的本事或许没有,看人那可绝对是一等一的准。知道这位客人来头不小后,李二岂敢有丝毫的怠慢,连忙将他请了进去。
当然,免不了将这袋钱交给吴春华了。李二刚刚走进客栈,就看见躺在椅子上吴春华已经对他伸出了手。看着吴春华伸出来的那只油腻的肥猪手,李二心里就觉得特别的来气,不过也没办法,还是老老实实的把钱交给了吴春华。人家无义,不代表你就能无情。
吴春华接过了钱,满意地又闭上了眼,挥了挥手,示意李二赶紧带客人上楼。
李二见状,心里真是对吴春华大骂不已,老子这么累,你居然连一句好话都不愿意对老子说。但是,李二还是老实的先领着客人上楼去了,但是心里难免会骂那吴春华这个死黑矮胖子没人性。
......
“来,您请看,这就是本店最好的房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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