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那一起案件被判定为自杀,归类为民事纠纷,保留的资料并不多。
李言成简单的翻看了一下,只不过是几个主要人物的大致简介信息,连一点跟案子相关的资料都没有。
资料总共就没几个字,而且其中大部分都用来描述两家家庭情况,那女方家里属于小康家庭,本地居民,房子是父母那一代传下来的,女儿读书都是义务教育学校,儿子这边上的是本地一个私立的学校。
李言成知道那学校,是比他们这高中要好上一些,但是平时的用度也非常大。一个小康家庭能供得起这样一个孩子上学已经属于十分勉强。
本地并不是十分繁华的城市,因此重男轻女的现象还是很普遍。
资料上并没有这些记载事情的案发经过,只是大概的描述了一下那一家人,连对方儿子有多大都没记载。
自杀的女孩子也只是简单的一张纸,记载了一些学历和身高之类可有可无的东西。
李言成仔细把这份资料看了一遍,如果不是警察局这些人的疏忽,那就是这份资料有鬼!
按照正常情况下来说,如果一件民事纠纷案件闹的这么大,怎么也会把当时的情况具体描述眷写下来保存,但是这本资料基本就是一笔带过,太过简洁了。
整个资料看下来,除了知道自杀的女孩子叫做萧飞琴就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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