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在1635年(明崇祯八年)与郑芝虎在广东海上战斗时以渔网网住芝虎,在郑芝龙面前丢至海里,片刻后刘香也举枪自尽,成为最后一位被收服之海盗,为自1625年在台湾结义、曾经叱吒世界大航海时代风云的十八芝,谱上些许伤感的休止符。
国人与洋人对自己的祖先当过海盗这件事,态度截然不同。比如此时的英国法等国,就公开支持海盗行为,允许他们去抢劫别国的海船。
北欧人的祖宗是当年驰名海上的江洋大盗,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瑞典、丹麦的博物馆中,都客观展示出自己祖先当年当海盗的雄姿,挪威甚至还有海盗博物馆。这些国家的人有时会说到自己的先人是海盗,说这话时,没有一点不好意思,反而还有几分得意与自豪。
国人就不同了。与朋友闲聊,我讲到商帮与海盗的关系,总有年长的朋友告诫我,在公开场合讲商帮时,一定要避开这一点。其实大明的海商就是亦盗亦商。
陆地上造反抢劫的盗贼,古时称为绿林好汉,今天叫作农民起义。但若跑到海上,古今都称为海盗。在正统的中国史里,对国人当海盗一事,一直隐而不传。
徽商在中国十大商帮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号称第二商帮(仅次于晋商)。平时我们提到徽商,都说他们的四大产业是木材、茶叶、盐业和典当业,其中以盐业为主。
其实,徽商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产业,这就是对外贸易。政府允许对外贸易时,这是一个正经的行业;政府不允许时,就变成了走私。政府用武力镇压走私活动。走私的商人奋起反抗,就被称为盗。
明代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于是从事海上贸易的徽商就成了海盗。这些海盗中,最著名的是王直集团。中国人不忌恨陆上的盗,而忌恨海上的盗,所以谈起徽商。是从来不把王直及其外贸活动包括在内的。
王直是徽州歙县人,又名汪直,因为自知做海盗会连累家族,故而改名王直。他在与日本的贸易中致富,并加入了以许栋为首的海盗集团。当年浙江沿海的双屿岛成了对外贸易中心,其地位有如今天的上海。明政府用武力消灭了许栋以后,王直率部下数千人在日本长崎的五岛列岛建立了根据地,势力之大,到了自称“净海王”(后改称“徽王”)的地步。
他们向明政府叫板。公开从事走私活动——当然,从商与为盗是兼而有之的。在他们的指挥下,日本浪人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烧杀抢掠,被称为“倭寇”。然而,王直的本意是从商而不是为寇,所以,他有意受招安,当一个本分的商人。
他的徽州绩溪同乡胡宗宪对他实施了招安。但在他受招安以后,朝廷又背信弃义地杀了他。这不仅没有消除倭寇。反而使之蔓延开来,为祸更烈。
与海盗关系更密切的,是闽商,因为闽商的主体就是以郑芝龙为首的海盗集团,闽商的基本特征是亦盗亦商。
郑芝龙是福建泉州南安石井乡人,十七岁左右的时候投奔在澳门经商的舅舅黄程。来往于澳门、日本、吕宋等地。他不仅因此开拓了眼界,而且学会了葡萄牙、荷兰等国的语言,经商时兼做翻译。
不久,有机会搭乘大海盗李旦的船为舅舅押送货物到日本平户,遂认识了在平户经商的李旦。并加入了李旦的海盗集团。郑芝龙在平户与日本女子田川氏结婚,生下儿子郑成功。这时,李旦集团分成了三支:以李旦为首的日本大本营,以另一头目颜思齐为首的台湾集团,以及以许心素为首的福建本土集团。
1625年,李旦去世后,其子李国继续主持日本事务。不久颜思齐去世,郑芝龙掌控了台湾分支,进而消灭了许心素集团,在福建安平(晋江安海镇)建立了大本营。
1628年,郑芝龙接受了明政府的招安,并利用官军的势力消灭了李魁奇、杨六杨七兄弟、诸彩老、钟斌等海盗集团,军队达万余人,战舰有千余艘。他们建立了以仁义礼智信为名的五大流通体系,管辖内陆各地的流通渠道,又建立了以金木水火土为名的五支船队,航行于东西各洋。
他们颁发实为保险单的“令旗”,每年收入高达四百万两黄金,还垄断了对台贸易,控制了定价权,威胁到荷兰人的利益。1633年,荷兰人偷袭厦门,向郑芝龙进攻,并得到了郑芝龙的对头刘香海盗集团的帮助。郑芝龙靠官兵的支持击败荷兰人,并消灭了刘香集团。自此,郑芝龙垄断了东西两洋的海上贸易。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闽商的主体。郑芝龙集团还为明政府守卫南疆,被称为“南海长城”。
历史上,满清入关后,郑芝龙不顾其弟郑芝凤和其子郑成功的反对降清,后被骗入北京软禁,清军占领郑芝龙的大本营安平后,杀害了郑成功的母亲田川氏。1661年,郑芝龙被清廷斩首。郑成功在福建、广东一带抗清,并仍保持了海上的垄断势力。1662年,郑成功战胜荷兰人,收复了台湾。
当年,郑成功去世,郑成功之子郑经占领台湾,企图实行**。1683年,康熙派郑家降将施琅攻占台湾,实现了“金瓯一统”。清政府继续实行海禁政策,郑芝龙集团退出了历史舞台。当然。闽商并没有就此终结,不仅闽西北的商业高度发达,而且后来福建人继续从事与东南亚各国的贸易,并向这些地区移民,其中涌现出许多优秀的商人。追溯他们的起源,还要感谢亦盗亦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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