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铃一直响个不停,像催命凶音。
刚才合衣睡下的张景然,烦躁地挠头。
作为一个职业作家,他习惯了日夜颠倒的作息,今天凌晨6点才赶完了一篇出版的稿子,刚睡没多久,就被着接连不断的铃声弄醒了。
到底是谁?
他黑着脸打开门。
一个梳着马尾的女生双眼含笑地看着他打招呼:“你好,我是季灵,新搬来的,就住在你隔壁,希望以后能好好相处。”
什么?
他语气冷冷道:“什么以后,这就是最后一面。”说完,一下关上门。
神经病,一大清早就烦人。租下这里的公寓就是朋友介绍说安静,适合写作。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安静。光是这位新来的邻居,就知道以后的烦心事了。
这样想,是不是可以换个地方?
虽然这里他住得感觉不错。
他一下重重地压在柔软的大床上,疲倦的眼睛慢慢地闭上。
不管了,醒来再说。
被讨厌了呢!
站在门外的女生,摸了摸鼻子,一脸无辜。
不过,以他的性格,这是正常的。
对,她又来到一个任务里了。
这是一本言情小白文,讲的就是一个迷糊的女孩在几次啼笑皆非的送快递的过程里认识了*大神作家,男主的感情也由讨厌变化到喜欢这个迷糊可爱的女孩,最后he。
故事轻松无脑,喜点多多。
她扫完剧情的看法。
这一次,她过来的时间很早,男主搬来这里不久,还没有见过女主。
对她很有利。
所以她进入季灵的身体后,就立即磨着原主的父母,以自己工作了理由搬出来住。
因而才有了这一幕。
先打个照面,认识认识。
季灵,在这本1v1的宠文里,不算女配,顶多算是一个推动男女主感情发展的n。她是张景然的疯狂读者,在一次男女主吵架后,张景然答应了出版商的与读者面对面吃饭活动,被女主伊纯看到很生气哭着走了,他急忙去追。
就这样,季灵炮灰了。
整本书,她出场的文字不超过200字。
o(╯□╰)o
就是这样。
所以她才要先下手为强,实在是剧情逼的。
张景然再次醒来,已经是中午12点了。照例登上终点文学网,打开作者后台,更了一章。移动鼠标,看起评论来。40%是剧情讨论,60%是各种撒花,大大好啊等无关文章的内容,很快就看完了。一个一直跟着他的老读者林下之风留了一个长评,分析剧情很到位。
他破天荒回了一句:谢谢,有心了。
他写*有些年头了,开始写文是看重终点这边*比较红,手头需要钱。但这些年写下来,也算有了感情。
但是需要声明一下——他是直男,虽然现在没有女朋友。
弄好这些,他的肚子抗议地咕咕噜噜地发响。也是,除了昨夜吃了一桶泡面,他有14个小时没有进食。
正打算再泡一桶面,门铃突然响了。
这种时间有谁会来找他?
他一头雾水地打开门。
一股肉香随之飘入他的鼻子,他不禁吐咽口水,好香啊,犹带着血丝的黑色眼睛一下亮晶晶的,像某种看见心爱之物的小动物一样。
季灵心里好笑。
献宝一样,将一个青花瓷碗伸到他面前,毫无疑问那浓香正是从那里跑出来的。
叠得整齐的肉红色块,不厚不薄,不肥不腻,上面似乎还浇了一层汁,撒了碎碎的葱花,香喷喷的味道讯速在空气里弥漫,闻得张景然心都醉了。
肉红,青葱,碧花。
多么美丽的一幅画面,他极力按捺自己,装作高洁超脱的模样:“喂,是叫季灵吗?你想干什么?”心里只差没有大呼,送给我,那早上的事就原谅你吧!
傲娇男,明明那么喜欢红烧肉,还一脸高冷表情,真是够了。
要不是季灵熟知男主的性格,恐怕也会被他的样子骗了。
“这是刚才我做的红烧肉,量多了,一个人吃不完,幸好还有你这个邻居。送给你,我尝过,味道还不赖。”季灵笑容满面,递给他。
张景然看着碗里的红烧肉,冷不禁道:“你家还有饭没?”作为红烧肉,没有一碗米饭陪,真是暴殄天物。
季灵眉毛一蹙,立即笑道:“有有,当然有剩的饭。”
张景然苍白的手外动人。他瞥眼她,平淡的表情好像在说:“愣着干嘛?还不带路。”
季灵拉着他的衣袖,往隔壁的房间大步走去。被她拉着的那一瞬间,他微微厌恶地皱眉,但很快又克制住,随她走进房间。
明快大方,就和她这个人一样,整个房屋的格调也是这样。
张景然坐在沙发上,看着她拿碗筷走过来,普通的容颜依稀有清丽绰约的影子,碎碎的脚步端庄如古代的大家闺秀一样。
他揉揉眼,是不是这段时间赶稿搞花了眼,一个普通的女人而已,他都在想些什么?
雪白晶莹的米饭,送一块香汁饱满的米饭,一种幸福由然而生,味蕾像是开了花一样,他闭着眼睛感受这份美,特别是这段时间忙得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全靠一桶泡面解决的日子。
眼前的一切,都好像是一场梦,虚假得一触即破。
季灵高深莫测地看着对面那个黑色衬衫牛仔裤的青年,过于白皙的面容像是长时间没有晒过太阳,剑眉挺直,眼睛纯黑,容貌英俊而带着一种傲气,如一把咄咄逼人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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