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好从头说起。”李寻欢放松的靠在了身后桌子上,含笑看着洪汉民道。
洪汉民已经决定说出一切,放弃金丝甲,反而浑身放松下来,也不再颤抖,这也算是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坦然吧!
“李大侠可知道有个神偷戴五?这种下五门的小贼,李大侠也许不会知道的。”
李寻欢笑道:“我非但知道这人,而且还认得他,他的轻功和手上功夫都不弱,酒量也很不错。”
洪汉民点点头,道:“这金丝甲,就是他不知从哪偷来的。”
“哦?那么,又怎会到了你们手上呢?”
“他和诸葛雷本来也是老朋友,我们在张家囗遇见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拿金丝甲出来吹嘘,诸葛雷瞧着眼红,就……就……”
李寻欢脸色一沉,道:“你们既然做得出这种不要脸的事,难道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吗?”
洪汉民垂下头叹道:“戴五明知这金丝甲现在是江湖中每个人都想得到的宝物,他既然身怀此物,本不该喝醉的。”
李寻欢冷冷道:“他并不是不该喝酒,而是不该交错了朋友。”
洪汉民惨白的脸,居然也有些发红。
李寻欢接着道:“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
“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点头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派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都死在他手上。”
李寻欢不置可否,他便接着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无一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
“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独门兵器。”
“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诧异道:“哦?为何如此肯定?”
洪汉民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李寻欢若有所思的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洪汉民点头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名扬天下,是么?”
洪汉民坦然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缓缓点头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洪汉民叹道:“我若能将梅花盗置之于死地,非但从此扬名江湖,而且……而且那好处也不知有多少。”
李寻欢诧异道:“还有什么好处?”
洪汉民一五一十的道:“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不在人世。”
“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再现江湖,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李寻欢惊愕道:“此人算来已该有七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还如此浓厚。”
洪汉民道:“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
他顿了顿,接着道:“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李寻欢恍然,道:“这就是那已不是秘密的秘密么?”
洪汉民点了点头,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林仙儿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李寻欢叹了囗气,苦笑道:“财色动人心,难怪你会不顾道义的对诸葛雷痛下杀手,罢了,你脱下金丝甲,我放你离开。”
洪汉民惨笑道:“李大侠说笑了,我如今这模样,就算你肯放我一马,这冰天雪地的,我又如何能活命?”
李寻欢扭头看向欧阳飞,欧阳飞点点头,走上前去,伸掌按在了洪汉民丹田,化功大法运使开来。
洪汉民只觉浑身功力如烈阳下的冰雪一般,迅速消融,须臾之间,那苦练三十余年,却算不得多么深厚的功力,便已丝毫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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