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与宋景微相识不久,可他喜欢找这个神秘的男人一起玩耍。但是每次一起寻欢作乐地的时候,对方配合吃喝玩乐,却不配合睡美人。
不但如此,每次看见他挑选美人过夜,对方总会毒舌地祝他死在美人的肚皮上。
“你自己玩吧,我没兴趣。”宋景微坐在软垫上,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撑着微醉的脑袋。外头是凉风习习的七月夜空,天上繁星点点,可见明天又是晴朗的一天。
他不由地想到那个久违的村子,不知道那里天气如何,是否也一样晴好。地里的茶树呢,莲藕呢。藕塘开花了吧,鱼虾也长大了个头吧。
想来想去,他最想的是那团胖乎乎的小肉团子,好些日子没见了。
“你竟是会笑的?”王绍逸偶然瞥见他的笑脸,经期地说道。
“很奇怪吗?”宋景微随口问道,杯中还剩下一半的酒,可他已经不打算再喝。这几天陆续喝了一些酒水,已经打破了他不喝酒的想法。
“很奇怪,莫不是你已经有了心上人?”王绍逸忽然想到这个可能,于是也了然了,笑道:“怪不得你从来不碰美人,原来如此。”能被眼前这个清冷的男人喜欢,一定是极好的吧?“能被你喜欢的人真是幸运。”要怎么样才打动这个人呢,他有点好奇。
“你说错了,被我喜欢的人他不幸运。”宋景微直言道,与其说幸运,不如说倒霉。
“此话怎讲呢?”王绍逸问道。
“不好说,我……”宋景微说:“我准备回乡了。”
就是这么突然,第二日告别了王绍逸,他骑马踏上了回家的路途。因他离家的时候是一路远走的,现在回去估摸着没有十天都回不去。
这些天他走了很多地方,有些地方逗留得比较久,不过也只是三五天。有些就更了,没有什么值得他留下的东西,看一眼便继续往前走。他发现,要喜欢上一个地方是件很难的事情,首先得需要这个地方有自己喜欢的留恋的人事物。但走在路上,他的心又变回了冷硬,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能轻易吸引他注意或者留下。
走了一路,宋景微挺失望的,走遍各地在他心里曾经是个愿望。此时去实践这个愿望的途中,他没有想象中那么愉快。一切好像不过尔尔,并没有那么值得追寻。
回程的第三个天黑,路经一个小镇,宋景微在镇上的客栈里留下过夜,打算明天补给一下食物和水再走。
第二天吃了早饭,在路上买东西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意外。
街上突然多了一队身穿盔甲的士兵,气势汹汹地在街上抓人。
宋景微正在和卖烧饼的老板交涉,准备给银子。他是突然被人抓起来的,那些人二话不说就拉着他的手臂喊道:“跟我们走!”
不管是烧饼的老板还是宋景微自己,都被吓了一跳。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下来,问道:“各位这是做什么?为什么要抓我?”
那士兵道:“废话少说,跟我们走就是了!”说罢强行押着宋景微回到队伍中。
宋景微发现,这队伍里除了他自己之外,还有几个也是跟他一样被抓来的平民百姓。那些百姓都是壮年男子,脸色和神情与他无异,都是慌张和着急。
“各位是抓壮丁去参军?”宋景微想到之前的征兵事件,很快就想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说道:“各位军爷,我是别人家的媳妇,不适合参军。”
士兵们可能是这些借口听得太多,根本就不理会他。
“我说的是实话,我有个不足一岁的小孩。”宋景微见他们不理睬,继续说道。也怪他出门的时候把男媳妇的打扮去了,虽然平时他在村里也是穿得跟一般男人无异。
“你不用再说了,这些话你身后的那些人刚才已经说过了。”士兵哼哼道:“每个人都说自己是男媳妇,还说怀孕了咧结果一查还不是骗人的。”
他肯搭话就好,宋景微说道:“我不是本地人,是梨花镇人。我夫家是村里的农户,他是个秀才。”
“嗤!农户还当什么秀才,你老实点,别再胡说八道!”另一个士兵恶声恶气道,同时瞪了一眼刚才那个搭话的士兵。他在大街上拉壮丁本来是不对的,上头不许这样做。但是为了完成人头数,他们只好如此。因此不免会误伤很多本来不必要参军的人。
不过人头数也差不了多少了,误伤一些他们不在乎,他们在乎的是完成任务,博军功。
“各位军爷,能否让我写封信,我能找人能证明我是男媳妇,家里有孩子,不适合参军。”宋景微不死心地说道,眼下能想到的办法就只有这个。
“闭嘴!不许再说话!”士兵凶悍地说道,除此之外根本不理会宋景微在说什么。
“……”宋景微多少觉出有问题,按理说,就算拉壮丁也不允许不分青红皂白地在街上乱拉。之前他们在梨花镇看到的那些征兵的士兵,还是很客气的,做事有条有理,真正符合条件才要。就算下乡去,也是看着名录来,一家只要一个就不再勉强。
他情知自己暂时没办法自救,也不再说话。
紧接着,士兵们在街上陆续拉了几个壮丁,似乎觉得已经够了,说道:“快走,咱们回去吧!能交差了。”
宋景微一听这话,就知道他们不是正规拉人的,而是为了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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