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我暂时没有答案。”
陆摇揉了揉眉心,大脑中仍旧是昏昏沉沉的。从醒过来到现在,过去了两天,她仍旧没有理清楚来龙去脉,未知的恐惧仍旧弥漫在她的心间。
午后的阳光透过车窗照了进来,细碎的光芒洒在厚格子衬衣的纹理间,隐隐若现的一段儿锁骨上,一绺细碎的头发随风飘摆着。
渐渐地风有些大,略微凌乱的头发被风吹着盖住了陆摇的半张脸。
林恪抿了抿唇,看着闭眼靠着座椅背上的陆摇完全脱力甚至没有反应的模样,越过身去关上了车窗。
低头时,正对上陆摇清亮而带着几分凌厉的眼神。
他扯开薄唇,淡淡地笑了笑,如同那温暖的阳光一般,让人十分安心。随后想起陆摇现在不认识他,他有些生气,又别扭地别开了脸,坐回原位。
陆摇又闭上了眼。
六十千米的路程,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走完。身边的气息,莫名地让陆摇觉得安心,神思慢慢地变得飘忽,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就陷入一片祥和的黑暗之中。
她睡着了。
林恪又负气地看了陆摇一眼,然后默默地回过头闭目养神。身旁像是有一个荷尔蒙挥发器在不间歇地散发雌性荷尔蒙干扰他的生理系统。
陆摇醒来时,天已经快黑了。前面驾驶座上的司机大约是已下班回家,而林恪仍旧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坐着。她的脑袋正搁在林恪的肩膀上。
她坐上林恪车子的时候,应该是下午三点左右,而现在,约摸六点多,车程不超过一小时。所以,她睡了快三个小时。而因为她的关系,林恪在这车子里多坐了两个多小时。
她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丈夫,沉默了一瞬,开口:“我该回去了。”
林恪转头,清澈的琥珀色眼眸不满地看着陆摇:“当然,离家三年,不回家你还想去哪里?”
陆摇的意思是回她原来的住处。但想到林恪是她丈夫,而她离开了三年,还不记得他,理亏得有些不敢看林恪。
林恪已经下车,为她开了身侧的车门。
下了车之后,陆摇才发现,车子停在一座湖边别墅前的路上,门口的灯将路边的树照出了斑驳的影子。
陆摇跟着林恪走进了白栅栏,越过一条曲径,曲径边是各种形状的花地,种着花花草草,花地边还摆着一些盆栽。
走上台阶,进入正门,又走过玄关,换过鞋子,在沙发上坐下。大厅里的装修风格是黑白经典的简约风格,在沙发中间的茶几上摆着一只插着几枝蓝色妖姬。
而墙壁上挂着的,是陆摇和林恪的巨幅婚纱照。
在沙发旁边的柜子上,还有他们的日常合影。
在合影上,陆摇双腿紧紧地盘着林恪的腰,后脚跟蹭着他在白衬衣中隐隐若现的腹肌,双手揽着他的脖子,整个上半身贴在他的背上,脑袋搁在他的肩窝,让自己的头和林恪的紧紧地挨着。
她甜蜜地笑着,略弯的眼尾勾起一个极漂亮的弧度,显得清纯中不失妩媚。而林恪则冷着脸,似乎是很嫌弃镜头,讨厌出镜的模样,嘴角却带着显而易见的温柔。
“阿恪,阿恪,你头低一点,你脖子好长,我的脸都碰不到你脸。”
“哦,怪我脖子长太长。”清冽的声音一本正经。
“好吧,我承认是我脖子短,但是,你头低一点,低一点。”
男人抿着唇,无奈地着低头,正好把下巴搁在女友的额头上。咔擦一声,他唇角的那一丝温柔被记录在照片里。
看着相框里的照片,拍照片的那一幕隐约像是陆摇亲历。那时候的声音、情形,忽地在心间隐隐若现,瞬时间又消弭无踪。再要想时,又是一片空白了。
女佣还在做饭,林恪给陆摇和他自己煮了两杯咖啡。
他将一杯放在陆摇面前,又端起另外一杯浅啜一口放下,还没说话,就听到陆摇声音:“看到我,你的感受是什么?”
毕竟她不记得他。
琥珀色的眸子往左边转了一瞬,低沉而清冽的声音响起:“伤心,然后欣慰。”
陆摇不解,抬眼:“为什么?”
林恪淡淡地看了眼陆摇:“现在又不欣慰了。”
陆摇抿唇,略微睁大了眼。
“原本以为我老婆笨得不那么明显了。”
陆摇脸黑,从来没有人说她笨,几乎大多数知道她的人都说她天赋过人,余下的都只有嫉妒的冷嘲热讽。
林恪清润的眸子看了陆摇一眼,似乎要看到她心里去:“结果还是这么明显。不过比大多数愚蠢的人还是好很多。只有我这样的天才看得出来你的笨明显在哪里。”
陆摇深吸一口气:“在哪里?”
他起身,拿起一架小提琴,试了试音,回头,下巴微扬:“很明显,真实的我比照片上的好看,你看照片却不看我。有我这个最好看的老公,你没想着怎么扑倒我,这是优质资源的闲置浪费。你不用看着我测试真实性,很明显我是在真诚地告诉你我的想法。但经过我的提醒,你依然没有反应过来。还是笨。”
高雅柔美的琴音浮起在空气里,灯光下拉着弓弦的男人微微闭着眼,仿佛沉静在音乐当中。弓弦之间轻柔地流泻出柔丽而婉约的旋律,是门德尔松e小调协奏曲。
陆摇看了他一眼,双目淡淡:“这又是怎么说?”
林恪拉着弓弦的动作不变,琴音依旧浮起在房间里,低垂的眼睫遮住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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