嫣儿眨巴着眼睛,急急的追问道:“主持,快看看我的签,我的签可好?”
主持收了脸上的波澜,慢条斯理的浅笑着:“姑娘不急,本主持先看看签文。”说着,将嫣儿的那支签举到眼前,定睛细细端详片刻,继续道,“天开地阔好良缘,时日倒是万物全;向后生男并育女,百世夫妻前世缘。恭喜姑娘,贺喜姑娘,是上上签!从签文上来看,姑娘眼下的日子或许不一定是甜的,但往后一定会有一桩好姻缘!”
这签文说的简单明白,即便是嫣儿这个只略识得几个字的人,听了签文内容,也大体知晓含义,再经主持这般细细解说一番,越发的透彻了。
叶梅也很是替嫣儿开心,拉了她的手笑着:“我就说嘛,嫣儿善良勤勉,将来肯定会有个好归宿的!”
嫣儿娇笑着红了脸,小声遮掩道:“还是看看我家姑娘的签文吧,嫣儿并不是为了求姻缘来的。”
“对对对,主持快看看我的签文。我也想知道将来的路是不是一帆风顺。”
主持慢慢解读道:“青丝情愿配红罗,无奈玉人磨难多;若要凤鸾成宿偶,除非再请贵人和。这个签么,也并非就是表面上说的那么不好。若是有贵人和,必然也是佳偶天成。只是一点,本主持甚是不明了,青丝情愿配红罗,青丝自古就指代女儿家,这红罗嘛,也该是女儿家才对……”主持放下竹签,淡淡笑道,“罢了罢了,也是本主持看姑娘面善,极为有缘,便想着卜卦替姑娘问问前程。求签卜卦之事,若信则有,不信则无,姑娘不必上心。”
作为一个穿越到古代的现代人,叶梅看得很开,至于这签文上的意思,她虽明了,却也不甚在乎,毕竟问神卜卦对一个现代人来说有些匪夷所思。
“青丝配红罗,若是一个青丝及腰的女子着了红罗,肯定会很美呢。”叶梅避重就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故意岔开话题笑道,“既然我们有缘,敢问主持上下?”
“上妙下真。”风韵犹存的主持半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微微颔首道。
听得“妙真”二字,叶梅眼睛睁的圆圆的,略显吃惊。她还记得曾经有一个演员,因为近乎本色出演了一个角色而名声乍起。后来,或许是因为入戏太深,那个演员居然跟剧中的角色一般,渐渐看透了俗世红尘,最后竟在三月八日那天出家了。叶梅还清楚的记得,自己深深喜欢的那位演员出家之后的法号就是妙真。穿越前无缘得见妙真法师,穿越之后竟然遇上妙真主持,真可谓是缘分。
叶梅不由得又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女子虽然年纪不过四十岁,但是脸上的神色平淡安详,看得出,也该是个有故事的人。或许是因为她也叫做妙真吧,叶梅心里忽然多出一些敬意来。
嫣儿见叶梅愣在那里发呆,便抬手推推她,催道:“姑娘,长喜他们家公子还在莫愁湖畔等我们过去呢。”
妙真主持打开身边的鎏金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支簪子,缓缓起身道:“今日得见,也是你我的缘分。我这里有一支幼时佩戴的簪子,放在匣子里落灰多年,不如就送给姑娘做个纪念吧!”
那是一支金玉所制的凤形簪子,玉通体透白,金光亮闪闪。凤的两只翅膀是用金绕制的,左右各缀了一只淡紫色东珠,凤口里吐出一缕金色流苏,造型优美典雅,色彩明快协调,仿佛很是贵重。这才见面不到半盏茶的功夫,萍水相逢,叶梅那里肯接这么贵重的礼物,举手谦让道:“这么贵重的礼物,叶梅真的受之有愧,还请主持收回吧!”
嫣儿见状,拉了叶梅避开主持,小声道:“姑娘拿了吧。咱们这些人最要紧的是攒些体己,若是哪一日想离开了,也好做赎身之用。”
叶梅抬手瞧瞧嫣儿的额头,道:“人家送咱们的东西又哪里好意思再拿出去变卖抵挡,至于赎身钱嘛,我早有准备,你不必忧心!”嫣儿不服气,撅了嘴唇幽怨的看着叶梅。
主持慈眉善目的看着她们两,款款向前几步,抬手将那簪子别在叶梅的发髻上,捋顺了银流苏,笑道:“再贵重的东西也得物有所用,我已经是出家之人了,每日里看着它,不过是平添几分伤悲罢了。再者,姑娘带了这支钗子,越发显得俏丽了。还请姑娘不嫌弃收下吧。”
恭敬不如从命,叶梅只好双手合十道谢。
待道了别,出了凌云寺,已经是晌午时分了。叶梅和嫣儿匆匆赶去了莫愁湖。
眼下正是阳春三月时节,莫愁湖畔都是游人,哪里能分辨出哪一位是相约游湖的公子。叶梅其实很想见见那位人妖公子,但茫茫人海无法找寻,只得领着嫣儿去湖畔看风景。
湖畔的柳树绿枝倒垂,粉红的花骨朵儿迎风招展,空气里都是淡淡的甜香味儿。叶梅这精神头儿怎么都打不起来,整个人没精打采的,仿佛丢了心爱之物一般,有些失落。“罢了罢了,若是有缘自会相见!”叶梅拍拍嫣儿的肩膀,喃喃自语道。
嫣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姑娘,你怎么拿了安慰自己的话来安慰嫣儿?嫣儿与那公子素不相识,见与不见都无关紧要。可是对姑娘来说,他可是千辛万苦选的夫婿哎。”
叶梅心里空落落的,随手取下发髻上的簪子抚摸着,一副不稀罕的模样道:“什么夫婿,不过就是有过一面之缘罢了。”正说着,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叶梅回首,眼前立着的正是那人妖公子,他一袭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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