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我一开通手机就接到钱钱的电话,说若若回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若若真的没有死对吗?她现在在哪,怎么没有把她带来。”
唐菱和穆昊焱结婚之后,也和他一样开始叫顾安之老大。
原本他俩是打算在非洲跟着医疗队要待至少一个月才回来,他们到的地方很偏僻,有点原始部落的感觉。
根本就没有信息,一直到前两天他们转到了一个市里,这才得以通上电,与外界取得联系。
刚开机没多久就得到了钱钱的电话,她特别兴奋的让她赶紧回国,说是若若没死,已经回来了。
问她更具体的她又不说,只说是他们回来就知道了。
所以,她和穆昊焱便立刻向医疗队请了假,买了机票回国。
“你俩先坐下,喝杯水,不用那么急。若若真的回来了,她一时半会也不会走,所以,喝杯水歇一下再听我慢慢说。”
顾安之看到两人还拎着行李,便知道他们这还真是直接从机场赶到这里。
若若真的很幸运,虽然她的朋友不算太多,可是却一个比一个对她真心。人一辈子有这么一两个朋友足矣。
唐菱坐下后,端起一杯水咕噜咕噜的几秒钟喝完,然后放下空杯子,对顾安之说:“喝完了,老大你可以说了。”
穆昊焱见老婆这么急切,也帮腔道:“老大,你就快说吧。从知道这个消息开始,她就没有好好吃过饭,睡过觉。”
对于她们女人之间的闺蜜情,他们其实也大致能懂,就和他们几兄弟的感情一样。
已经凌驾于友情之上,是那种愿意为了彼此赴汤蹈火的感情。
“若若没死,七年前dna认定为若若和乐乐的那两具骸骨不是她们的。应该是被人动了手脚,不想让人知道若若还活着。
虽然白白的分开了七年,但幸运的是,他们都还活着,连欢欢也活着。”
“欢欢……怎么可能?”
唐菱也知道若若之前怀的是双胞胎,他们夫妻给宝宝取了小名就叫欢欢乐乐。
可是七年前,就在她打算离开穆昊焱那天,去医院看若若时,她明明腹中只有一个宝宝。
“虽然我也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怎么样,但是欢欢的确是我和若若的儿子。也许当初他只是离开了母体,却并没有死。”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欢欢还活着。
如果有机会,他一定会谢谢初一对欢欢的救命之恩。因为她,他才能有这么出色的一个儿子。
虽然欢欢的性子是淡漠了一些,可是骨子里对妹妹和妈妈却相当的维护。
他相信儿子的外表有多冷漠,骨子里就有多深情。
以后被他这个奇葩儿子爱上的女人,一定会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他和他一样,都是那种一旦爱上,就不会变心的男人。
“真是太好了。”
对于唐菱来说,若若就是她的贵人,从第一次见面就为了本是陌生人的她深入虎穴,为了救她差点把自己的清白和命都搭上。
第二次见面再次救了她和贝贝。
而且,如果不是若若,她也不可能与焱重逢,现在就不可能过得这般幸福。
因此,在若若过世之后,每当自己越是幸福的时候,心里其实就越替若若难过。
像她那么开朗善良的人,为什么命运却对她不公。
唐菱同时也相当自责,明明那段时期若若的情绪就不太对劲,自己却只沉浸于新婚的喜悦中,也没有好好陪陪她。
如果当时她陪在若若身边的话,也许若若母女就不会死了。这种想法这七年来在她脑中出现过许多次,所以她才会一直放逐自己到全世界各地去义诊。
“那我什么时候能见到若若。”唐菱真的好想她,这个曾经唯一的好友。
因为有她,她才会有这么幸福的一个家,也会有钱钱这个好朋友。
“暂时应该不行,就算要见也只能当成是陌生的朋友。若若失忆了,七年前的事她全都不知道。”
“啊,失忆?!”天,这都是哪个狗血编剧写的狗血剧本,还真是印证了那句人生处处是狗血的经典台词。
不过,听到这个消息唐菱也并没有太过伤心。对她来说只要若若活着就好,只要人活着,一切都可以从来。
套用最近很流行的一部剧里的话,“不管是开心还是难过,是健康还是疼痛,都因为活着才能感受,所以,活着真好。”
“对,失忆。她现在表面上的身份是我的秘书,在a国际上班,实际上是我的保镖。当然,这都是为了重新追回她而故意设的局,现在我也搬到了她的公寓楼上。”
顾安之对于这条追妻之路,相当的有信心。
“改天你们可以到我的公寓去玩,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重新认识若若,还可以见到欢欢乐乐。”
“那还等什么啊,赶紧安排时间呗,我好想见见两个小宝贝。”唐菱可是当时第一个发现若若怀孕的人,她还曾经帮她做过产检呢。
“就明天吧,正好我明天晚上没有夜戏。”姚钱钱也兴高采烈的附和道。
顾安之对此完全没有意见,“好,就这么定了,明天到我家吃饭,我会提前约好若若和欢欢乐乐。”
“突然好期待明天快点来。唐菱姐,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你是没看到若若,虽然五官还是差不多那个样子,不过我感觉比以前还要漂亮,还要精致。
而且现在女人味十足,一头的大波浪卷,和以前的若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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