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佩珊心的接过一看,上面是几行稚气的文字,一看就是女孩子写的:“洪基哥哥,对不起,我走了,请原谅我走之前没和你打声招呼。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总是戴着墨镜了吧,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是一个混血儿,因为我会觉得耻辱。我的妈妈是日本人。在我妈妈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被一个驻扎在当地的美国水兵强暴了,于是就有了我。我和妈妈一直在日本生活,可是我们受不了人们的冷眼,这才来到神州。可是到头来什么都改变不了。洪基哥哥,我没有怪你,应该怪的是我自己,也许我还不够坚强,给我十年时间,我会让自己坚强起来的,十年之后的今我还会回来,如果那时我还不够坚强,那么就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总有一我一定会回来。秀秀。”
林佩珊仔细翻看了下,这才发现明信片背面还黏着一只蒲公英。
“四十年过去了,我从来就没忘记过这个蒲公英的约定,从来就没忘记过那个女孩,每隔十年我就来到这里,希望能再见到她,可是她一直没有来过。”詹洪基神色有些黯然。
林佩珊默然良久,没想到如今的电子巨头詹洪基会有这么美丽的故事,谁又能想到一个商界巨擘会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约定而苦苦守候了四十年呢。
“言情看多了吧,你是不是没事就喜欢自己yy一下,不过到了你这个年纪除了yy别的也做不了什么了。”叶承欢在旁冷言冷语的道,要他相信詹洪基的话,他宁愿相信火星上有人。
詹洪基满面风尘色的一笑:“这件事我从来没给人过,也从来没想要别人相信,你觉得是假的,我也无所谓,总之,它在我心里就好了。”
叶承欢冷笑道:“你这样的人也会有感情,你的要是真的,我就把头给你。”
“够了!”林佩珊忍无可忍,瞪着叶承欢:“你完了没有!”
“佩珊宝贝,凭你这么高智商的人也会相信他的鬼故事,我真是服了你了。”
詹洪基苦笑一下,摇了摇头,看了眼落日余晖,“好了,太阳要落山了,看来今她又不会出现了。我该走了。”
他刚要起身,忽听远处传来一阵汽车笛声,他脸色一变,循声看去,只见从远处开来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徐徐来到那一大片蒲公英前稳稳停住。
詹洪基霍然站起,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嘴里喃喃的道:“会是她么,会是她么……”
叶承欢也是一愣,下意识的摸摸脖子,这家伙不会的是真的吧,难道真是他的秀秀来了,刚才大话吹出去了,看样子没准真得把头输给他了。
车门一开,下来一个女人,穿着一身淡蓝色毛呢连衣裙,高挺的鼻梁上架着副墨镜,一头泼墨似的青丝随风飘散,气质庄重而高贵。
下了车,她并没注意到看台上的三个人,面对着一大片灿漫的蒲公英,静静的站着。
整个时空仿佛都凝滞了一般,偌大的操场静到落针可闻!
詹洪基仿佛变回到那个青涩的少年,那张满是沧桑的脸隐隐泛着红晕,所有呼吸都被压在喉咙里,紧紧地,满满的。
不知多了多久,下课铃响彻一片,一大帮身着校服的学生涌进操场,踢球的,聊的,玩笑的,闹哄哄的,顿时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叶承欢看看詹洪基,又看看下面的那个女人,愕然道:“那个不会真是你的秀秀吧?”
詹洪基完全没听到他在什么,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个女人,眼睛里隐隐泛着泪花。
看到这儿,叶承欢才不得不承认,自己这次真的被打败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能把儿子当政治筹码的人,居然会保留着一份最原始、最纯真的感情,而且一直保留了四十年!
林佩珊的眼睛也微红,眼睛里泛着盈盈泪光,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她无比希望那个女人就是让詹洪基等了四十年的女孩。
四十年的岁月过去,当初的女孩已经变成端庄美妇,可在詹洪基的心里,秀秀还是当年的那个样子。
见詹洪基迟迟不话,也没表示,林佩珊有点着急:“詹叔,还等什么,过去啊,哪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是她,你也要过去啊。”
可停了半晌,詹洪基还是那么直愣愣的站着,不话也不动弹,好似一根欠扁的冰雕。
詹洪基心里也清楚,万一那个人真是秀秀,万一她走了怎么办,难道还要再过四十年么,估计那时候自己已经成兵马俑了。
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见到那个女孩要毫不犹豫的抱住她吻她,告诉她自己苦苦等了她四十年,自己为了她至今还是孑然一身,甚至告诉她自己有多爱她。
可到了此时,他却懵圈了,别大脑,甚至全身没有一个部位是自己的,这个纵横商海游刃有余的男人,连台湾所谓总统都敬畏三分的电子巨头,在面对自己的初恋情人时,居然如此狼狈!
林佩珊急的直跺脚,“詹叔,你怎么了?”
詹洪基终于迈了半步,可就在这时,从那辆黑色轿车上又下来一个英气十足的白种中年男人,挺拔的身材,俊朗的相貌,温文有礼的举止,还有那一头金黄色的浓发,怎么看都比詹洪基要强得多,只见他款款几步来到女人身边,两个人没有一句交流,一起望着漫飞舞的蒲公英,浪漫的气质瞬间爆棚。
看到这儿,詹洪基的脚又缩了回去,如果那个女人真是秀秀的话,那个男人一定就是她丈夫,当初的一个约定在经过四十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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