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专使额尔金态度蛮横强硬,谈判刚一开始便先声夺人,直接拿出他早已拟定好的条约章程,要求谈判按照这上来的来!
英国人自己拟定的条约章程,里面又能有啥好事?
第一条就引起桂良跟‘花’沙纳极大不满,英国人要求在京城之地设立公使馆。
他们本就是保守之人,让洋人公使馆入驻京城却是极为抗拒。不要说朝廷根本就不可能答应这样的条件,就算报上去了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英国专使额尔金则是很不理解,在欧洲各国首都互涉领事馆是常态,怎么到了清国却是大受限制被一阻再阻?
他和前任已经受够了与清国地方官员打‘交’道的憋屈,自然想趁机在清国首都京城设立领事馆,以后与清国打‘交’道直接找上中央政fu(朝廷就成,这得省下多少麻烦事儿啊?
他以为桂良和‘花’沙纳不懂,便极力像两人解释在欧洲诸国这是惯例,希望两位按照国际惯例答应此事。
桂良和‘花’沙纳哪敢轻易应允?
他俩也不是不知道这条国际惯例,就算之前不知道和吴可‘混’久了对外国常识也有些了解。可问题是,京畿之地岂容外国时节常驻?
说来说去就是不同意,两方谈判人马据理力争,只争得唾沫横飞脸红脖子粗,语气犯冲大吼大叫拍着桌子就差撸袖子大打出手了。
吴可好一阵摇头苦笑,这就是没有自信的表现啊。
尼玛相比堂堂百万以上人口的,拥兵几万的京师之地,一个小小的公使馆又能占据多大地方?
至于洋人入京可能威胁皇帝安威是个笑话,就算公使馆能藏数百兵丁,又能在偌大的京师翻出多大‘浪’‘花’?
究其原因,也就是朝廷底气不足没有信心而已!
不然,当初雍正朝与俄国签订《恰克图条约》之时,怎么会让俄人谈判代表团进驻京师,谈判也是在京师完成的?
说来说去,还不就是心里发虚,不愿意面对洋人而已。
连第一条‘正常’要求都达不成一致,何况下面一系列加苛刻的要求?
凡传基督教者,清政fu应一体保护。英国人可前往内地游历、通商。
看看这就是英国专使额尔金拿出来的条约中的第二条,朝廷正被太平军搞得焦头烂额狼狈不堪,怎么可能允许外国传教士在国内大肆传教?
至于英国在内地游历,自由通商不可能。谁知道英国人‘摸’熟了内地情况之后,会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将先进的火枪武器‘私’自卖给叛军武装?
朝廷防着还来不及呢,怎么会主动放下限制?
再看看第三条,除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外,增开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为通商口岸;长江汉口段以下至海沿岸,除增开镇江一口外,再选择不超过三处地方开放;许英商船驶入长江至长江沿岸各口岸经商;英国兵船亦得进入各通商口岸。英国人有权雇佣华人,可在各口岸并各地方租地盖屋,设立栈房,建立教堂、医院、墓地。
这样的条件简直就是莫名其妙让人语,增开通商口岸倒还好说,朝廷至少从中尝到甜头抵触之意并不强烈,如果英法等国专使坚持的话也不是不能谈,为了早日平息战事朝廷很可能在此让步。
可开放长江沿岸港口却是有些困难,朝廷不可能允许洋人的势力大举入侵长江沿岸。至于放英国商船进入长江不可能,朝廷还没软弱到这种程度,不要说天津之战朝廷并没有输不是么?
至于放洋人兵船进入长江是一个笑话,尼玛有没有搞清楚,清军在天津好象没有战败吧,这样带有侮辱‘性’质的条款也好意思拿出来?
还有英国佬想要雇佣清国之人做工,这一点倒是所谓,反正大清别的没有就是人多,英国佬就算雇佣又能雇得了几人?
至于他们想要在各口岸并各地方租地盖屋,设立栈房,建立教堂、医院、墓地。这些事情倒不是不能商量,但必须遵守大清的规矩才成。
总之有些东西可以适当宽松一些,但某些方面却是绝不能让步的。大清又没再天津战败,京城的安危也没受到太大威胁,不可能你英国人说什么我就答应什么,没这个道理。
最让大清谈判代表团气氛和不爽的是条约第四条:凡涉及英国人的纠纷案件,英国当事人及财产,皆归英国官员查办;英国人犯法,由英国官员惩处;中国人扰害英国人,由中国官员惩办;中英两国之人争讼而又不能劝息,由中国地方官与英国领事会同审办。
桂良跟‘花’沙纳看到之时差点气炸了肺,吴可的脸‘色’也黑如锅底气愤不已,这是赤落落的打脸啊。
这就是臭名着著的领事裁判权,英国佬的用心极其险恶,这是想搞国中之国的节奏啊。
不管朝廷对此意见如何,谈判代表团的三位大佬却是坚决不肯答应,丢不起那人啊。尼玛的要是真答应了这样的礼要求,以后他们就等着被老百姓戳脊梁骨大骂卖国贼吧。
再说,有了上海租界的例子摆在那,他们也不可能再搞出几个上海租界来,这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再看看后面的,中英双方应于《保定条约》签订后尽于上海会商税则;英商进出口货物于内地应纳之“子口税”,应“综算货价为率,每百两征银二两五钱”,一次缴清。
今后若有给予他国特权,“英国不同获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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