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收获最多的,恐怕就是丁立国的女儿丁芳圆了。
光是压岁钱,衣服上的两个口袋都装不下。
不光爷爷给了十张大团结,大爷也给了十张。
甚至就连丁建军他们这些本家的叔叔大爷,也都各自给了一张。
之所以这么慷慨,都是念着丁立国的好。
过年放假时,丁立国给他们包的红包,那可是一百两百的包呢。
所以他们这些叔叔大爷也都对圆圆十分的疼爱,直接就送出了大团结面额的新钞票。
这要是在以往,这些人见到丁立国指不定的躲到十里之外去了。
正因为蜕变后的丁立国,重新改写了自己的人生路,收获了大家的热情和认可。
这个年,是丁立国过得最舒心,最幸福的一个年。
自己找回了失去的媳妇儿和女儿,又挽救了残疾大哥的命运,这样的结局,也是新的开端。
以后的路,将会在自己的脚下,任由自己驰骋向前。
到了初二这一天,出嫁的女儿,都要回娘家了。
为了丁建国走亲戚这件事,丁立国在大年初一的下午,就让自己的哥哥去把王国庆的摩托车给借来了。
至于王国庆去老丈人家拜年,那直接走着去就可以了,一共就几步路的道,这也是丁立国能安慰自己哥哥的唯一的一句话了。
而自己,就只能骑着自己家新买的那辆女士凤凰牌的洋车子了。
好在车子质量嘎嘎硬,一把抱起圆圆,放在了前面的横梁上坐好。
冯姗姗侧坐在后座上,开始朝着自己娘家出发了。
冯姗姗的娘家,距离丁家湾,有着三十多里的路。
虽说不近,但是相比较于牛城那边,还算是不远了。
今天早起,丁立国特意将自己捯饬的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的。
要不是留着跟哥哥一样的板寸平头,他都甚至要打发蜡了。
而冯姗姗则是穿着丁立国给她买的白色羽绒服,下身穿的是黑色的条绒裤,配上脚上的七八厘米高的高跟鞋,显得整个人的身段,更加的高挑轻盈。
在白色羽绒服的衬托下,更加的娇艳妩媚,看的丁立国都有些呆滞了……
由于当下年代的信息闭塞,以至于小半年的时间,都没有来回自己老丈人的家中。
一来是自己的老丈人,对自己的印象,几乎可以说是爱搭不理的。
要不是看在自己女儿的面子上,恐怕老丈人那腰间的烟袋锅子,早就抡上来了。
当初丁立国结婚前,名声还没有这么狼藉。
但是结婚后,就开始嗜酒烂赌,不务正业,以至于每次女儿回来,都是面挂泪痕。
如果不是冯姗姗咬牙坚持着,恐怕早就带着女儿离家出走了。
时隔小半年,再次回娘家,却已经是天壤地别。
曾经的浪子已经回头。
不但改掉了恶习,而且对自己和女儿,更是关怀的无微不至。
尤其是今天,为了回娘家,丁立国更是下了血本。
不但包了个大大的红包,更是给老丈人买了五条石林烟。
之所以没有买更高档的红塔山,那是因为就算是买了红塔山,老丈人也舍不得抽啊!
老丈人一生节俭,就是这一盒三块五的石林,恐怕也舍不得抽呢!
而丁立国一出手就是五盒,可谓是十分的豪横了。
另外还想着带半扇猪肉过来,但是碍于洋车子的带货能力有限,只能是放弃了。
不过这大白兔奶糖、白砂糖、茶叶,可是没少带。
全都装在冯姗姗挎着的竹篮里,上面盖着一层布,严严实实的。
用冯姗姗的话来说,那就是有财不外露。
而对于丁立国的阔绰,冯姗姗既心疼,又感动。
一下子就花这么多钱,就感觉被人捅刀子一样的心疼。
但是一想到这些都是买给自己父亲的,心中又是对着丁立国感动的差点落泪。
只是这些情绪,冯姗姗都掩藏在了自己的内心深处,并未表现出来。
当丁立国骑着崭新的洋车子来到老丈人的村口时,看到路上的人络绎不绝的多了起来。
都是初二回娘家串亲戚的。
只不过大多数人,都是采用了最原始的交通工具——双腿。
骑洋车子的,还真是没几个。
像丁立国这样骑着崭新的洋车子的,更是凤毛麟角的稀少。
因为这年头,能买得起洋车子的,都是有钱人。
关键是有钱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得有票,才能买的到。
再加上冯姗姗的穿着打扮,尤其的扎眼。
简直犹如凤凰落进了鸡窝,那么的显眼。
“哎呀,这谁家的闺女啊,长得可真俊啊!这穿的也是真够时髦的……”
“可不是吗,就这衣服,好像叫什么羽什么绒什么来着,可贵着呢!”
“谁说不是呢,我表姐在羊城那边帮人买过,一件就要两百多块呢,真不知道这衣服哪里好,这么贵!”
“你们看,还有她脚上的高跟鞋,尖尖的鞋跟,看着真好看啊!”
丁立国听着路旁的人对着自己的媳妇儿羡慕赞叹,顿时心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蹬着洋车子的脚,似乎有着用不完的力气。
只是没有给他再次发挥呢,就到了老丈人的家门口了。
而自己的小舅子冯华杰,正在跟其他几个年龄相仿的孩子,点着小炮仗玩儿,时不时的发出阵阵欢笑之声,回荡在门前。
“华杰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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