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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是谁奇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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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跟在李健后面进入右侧的旁听席坐到宋广飞边上之后,李健一脸疑惑地看着左前方的谢玲,小声说道:“这个女的有点眼熟。”

宋广飞轻笑着说道:“哦哟,这好像是之前来教室找过韦策的美女师姐,不过比当时瘦了很多,我也不太确定是不是她。”

我看着挂掉电话,风风火火绕到被告席委托代理人台卡后坐好的谢玲,淡淡说道:“就是她,谢玲师姐,安平市最坏的律师!我的老冤家死对头。”

之前我没怎么跟他们提起卖房遇到一系列纠纷的事情,所以李健一脸惊讶地说道:“你才见过几个律师啊,还安平市最坏...不过,有这么一个漂亮的仇家,然后还有一个一样漂亮的女朋友,你小子这辈子也值了。”

宋广飞捂嘴笑着说道:“哈哈哈,就是,这个叫谢玲的女律师的颜值和身材一点也不输赵婧师姐呢,话说你是咋跟这个谢玲针尖对麦芒的?”

这个时候,一名穿着法院春秋西装制服,胸前佩戴法徽的年轻女书记员拿着一个卷宗从审判席右侧的工作人员通道推门走入法庭,于是我说道:“时间差不多了,我估计法官也准备进来,我们庭后再说这事吧。”

女书记员将卷宗放到审判席桌面之后,走到原告席位边上,开始查看出庭人员身份证件。

又过了一会儿,一名穿着法院春秋西装制服,胸前同样佩戴法徽的年轻男子,一手拿着一台小型摄像机,一手拿着简易三脚架从工作人员通道走进来,径直走到左右旁听席中间过道正中央,架起了摄像机。

再过了一会儿,一名身穿法袍的中年女法官,和一男一女穿着正装的人民陪审员从工作人员通道走入法庭,坐到了审判席上。

宋广飞随即小声说道:“普通程序?这么简单的案子居然搞普通程序?”

我刚想开口回应宋广飞的时候,谢玲“蹭”一下站了起来。

于是我小声嘀咕道:“看嘛,这个嘴欠的家伙肯定又要作妖了。”

谢玲似乎听到我的吐槽一般,往我这边看过来,认出我之后,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然后抬手甩了一下头发,转头看向坐在审判席中间位置的女法官,说道:“审判长,我不同意有人旁听,也不同意你们的工作人员对庭审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那名女审判长一脸严肃地看向谢玲,说道:“请说出你的理由。”

谢玲坐回到自己位置上,然后说道:“我认为这个案子属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所以现在正式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本案,同时申请不能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审判长侧身跟左右两边的陪审员各自低声耳语几句之后,重新坐正说道:“关于你的第一个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合议庭经过合议,认为本案之情形不符合前述规定,因此决定不同意你的第一个申请,本案应当公开审理。”

谢玲:“哼!”

见谢玲冷哼一声不予回应,审判长继续一脸淡定地说道:“关于你的第二个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庭内配备固定或者移动的录音录像设备。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庭安装使用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系统。第三条,庭审录音录像应当自宣布开庭时开始,至闭庭时结束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所有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因此你的第二个申请,合议庭同样不予准许。”

【注:因为涉及到新旧衔接法的问题,狸教授写的前述法条都是新法,免得读者衣食父母们记忆错乱,特别是免得法科生们今后做错题,绝对不是因为笔者懒得论述,毕竟洋洋洒洒来个几百几千字的新旧法对比,这多出来的字数可是要读者多付钱的(狗头保命)。】

谢玲耸耸肩,说道:“那行吧,可以开庭了。”

李健此时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看向我,小声说道:“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那么讨厌这个女律师了。”

审判长终于也绷不住了,一改之前严肃的表情,一脸无奈地摇摇头,然后拿起法槌“哆”地敲了一下,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安平市华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程娟诉被告李有财,被告李金风遗嘱继承纠纷一案,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原告是什么人到庭。”

罗超愣了一下,赶紧说道:“原告,原告程娟本人没有到庭,委托,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我是,是公民代理,程娟的身份信息如下...”

等罗超磕磕巴巴介绍完程娟和自己的身份信息之后,审判长点点头,看向被告席说道:“现在核对被告身份情况,被告是什么人到庭。”

刚才被驳回申请后一直在翻阅身前材料的谢玲抬头轻蔑地看了罗超一眼,然后说道:“我是李有财和李金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谢玲,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权限为全权代理,具体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签收法律文书,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我身边这位女士也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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