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上,小厮一口咬定是青年偷了钱。
而青年气得面红耳赤,反而磕磕巴巴说不成话。只是一点,坚称钱袋是自己捡的,没有偷!
人群中有人小声议论。
“我看就是那小子讹钱!我认识他,他是王家二公子的小跟班,天天仗着王府的势力为非作歹,不是什么好东西!”
“今天这事不见得!”另一个人开始抬杠。
“我估计那个青年人偷钱的可能性大!你看他的穿着,一幅穷酸样,肯定没见过这么多钱,属于见钱眼开!”
“不对吧?他既然偷了钱,干嘛还把钱袋还回去?”
“你傻呀?这就是人家的高明处。把钱袋还回去,装成是捡的,谁还会怀疑是他偷的?”
“有点道理。那为何又被抓住了?不是自投罗网吗?”
“那是他运气差!”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肥头大耳的县太爷升堂了。那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一看就清凉不到哪儿去!
“这是你家少爷的钱袋?”县令懒洋洋问道。
“是!大老爷。这钱袋是我家少爷的。是他偷的!”
“你说是捡的?没有偷?”
“是!学生,没有,没有偷!”青年人胸口急剧起伏,气得不轻。
“你们有证人吗?”
“有,掌柜能证明!”小厮抢先说道,“掌柜能证明是他偷的!”
见掌柜趴在地上,县令又开口,“你是店里的掌柜?是他偷的钱袋?”
“他,他说是他捡的!”
“他说?你没看见?”
“小人确实没看见!”
“那就是说,有可能是他偷的?”
掌柜不知道该怎么回话,只能低着头,轻轻点点头。
“大人,大人,学生,我,冤枉!我没有偷!我,我,捡的!”
“有证人吗?”
县令其实心里已经有了偏向。一来,这是王家的小厮,能偏袒自然要偏袒一些。另外,对方是一个穷读书的,没有什么背景。
他认为青年捡了钱袋这事可能不假,但,忽然看见这么多钱,一定是一时见钱眼开。偷拿了一些完全在情理之中。
“我,我,”青年一时语塞,他不知道谁能给自己证明。
“有!”忽然人群中传来一声吆喝,说话的人分开众人走上大堂。
不是别人正是周正。
“小人张筒,陪娘子回娘家,路过贵地,恰巧在那家小店吃饭。都看见了!”
“噢?你亲眼看见是他捡的钱袋?你能给他做证?”
看见周正,青年人大喜,这对夫妻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
可县令问过后,周正却摇摇头,“不能!”
青年人脸色瞬间煞白。他心里哀怨,自己明明做的是好事,怎么连清白也证明不了?
县令有些恼怒,“那你上堂来做什么?”
“我是失主!这钱袋是我丢的!”
周正的一句话把所有人都听愣了!
“你胡说!”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小厮,“这明明是我家少爷的钱袋!”
周正笑呵呵也不争辩,只是看着县令。
县令也有点糊涂,“外乡人,凭什么说这个钱袋是你的?”
“大老爷,这位小哥说钱袋是他少爷丢的,请问小哥,钱袋里有多少钱?”
那个小厮哪记得那么清楚?他仔细回忆,“十个金豆、一锭银子,还有…两贯钱!”
“大老爷,我丢的钱袋里只有二两碎银和五百九十多文钱。咱们可以当场验证一下。”
结果不言而喻,钱数跟周正说的一模一样。
小厮当场就急赤白脸起来,“大老爷,这是我家的钱!他是个骗子!快把他抓起来!我说的是原来的钱,被那个人偷了后,剩下的也是二两银子五百文!”
周正等小厮吼叫完,才不急不慢说道,“大老爷,我这个钱袋里一共装了十两银子一贯钱。今天早上,路过咱南边的储庙镇,吃的是白家的羊肉汤盆,一共花了六十二文,又买了二百文的熟羊肉在路上吃。
进咱县城,在县里的布庄、胭脂铺和首饰店,买了几身衣服和几双鞋,一堆胭脂和几盒首饰,一共花了三两银子一百四十文钱。
之后,又在南城马厮换租了马车,花了五两银子。这些大人都可以派人去查。
如今,我的钱袋就剩下二两银子,五百九十八文钱。中午的饭钱还没有付。
请大老爷做主,把钱袋还给小人!”
周正说的明明白白,大家听得清清楚楚。
这事容易验证。衙役去几家铺子一问,和周正说的分毫不差。
储庙虽然远点,但熟羊肉还在车上,不用查就知道周正没有撒谎。
“你看,我就说那小子是讹钱的吧?真不是东西!”
“是呀!有二两多银子,自己偷偷揣着就得了,还贪得无厌!这回鸡飞蛋打了吧!”
“钱肯定是人家外乡人的!这还用审?瞎子都能看出来,是王家的狗腿子心术不正,想黑钱!”
外面的议论声嗡嗡一片,围观的老百姓都认为,这钱袋铁定是这个外乡人的。
至于那个小厮,好听点是眼拙认错了,坏点说就是心怀不轨,贪图便宜,还妄图讹人!
县令为了保持自己公平公正、秉公执法的清官形象。另外,他心想,二两多银两,一定是那个狗腿子自作主张的事,不可能跟王家有关系!
所以,他从善如流,十分果断把钱袋判给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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