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天气依旧闷热。
城东侯府外,飞贼一身夜行衣,悄无声息跃过了高大的围墙,跳到了侯府内。
这是飞贼这几天选择的目标。
侯府家财万贯,但为富不仁,在安阳县名声很不好。
身为“飞侠”“义贼”,秉持着“劫富济贫”的飞贼,又怎么会放过侯府?
他打算今天把侯府“偷”个底儿朝天,非要让侯府狠狠“出点血”,给侯府一个深刻的教训!
飞贼观察了一阵,正要准备进一步行动时。
“嗖嗖嗖”。
忽然,三道身影居然从院子里猛的冲出,并且一跃而出,直接跳出了高墙。
这三人与飞贼擦肩而过。
甚至,飞贼还看到三道身影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一瞬。
“怎么回事?”
“遇到同行了?”
飞贼有些懵。
他当飞贼的时间其实也不短了,但还是头一回碰到这种“巧合”。
“当当当”。
可就在这时,侯府的人已经被惊醒。
飞贼甚至听到有人哭天喊地的声音:“快来人啊,有人偷孩子,少爷被贼人偷走了......”
“偷孩子?”
飞贼仔细一回忆。
在那三名夜行人肩膀上,好像真有一个布袋。
布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着什么。
之前他还以为是金银。
但现在看来,应该是孩子。
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侯府的护卫立刻四处搜捕,而且很快就发现了飞贼。
“快,贼人在那里。”
“放下少爷!”
护卫朝着飞贼追了过去。
飞贼眉头一皱,但他也知道,自己被发现了,现在事不可为。
于是,他轻轻一跃,就跳出了高墙。
护卫们看到这么高明的“轻功”,似乎想到了什么。
于是,立刻大喊道:“是飞贼!”
“快追!飞贼偷了少爷。”
“该死的飞贼,不仅偷银子,还偷孩子......”
听到侯府内此起彼伏的骂声,飞贼一肚子火。
他哪里还能不明白,他是被误会了。
似乎还替人背了黑锅!
“该死!”
飞贼又惊又怒,他是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飞侠,不是偷孩子的贼!
但他又无法解释,这黑锅背的严严实实,想甩都甩不掉!
“可恶!”
飞贼恨的是那三个真偷孩子的贼!
但他现在也很无奈,只能一咬牙,凭借着身法迅速远去。
......
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就过去了七天。
谭千阳的身体差不多已经彻底适应了庞大的气血。
谭千阳觉得,差不多就在这一两天,他应该就能继续加点,将天象功提升到第三层了!
在家苦练七天,谭千阳也有收获。
至少,金刚拳入门了,距离精通应该也不远了。
不过,在家“宅”了七天,谭千阳的确有些闷得慌。
“最近这几天也没见陈玉,这货不会是在夜莺的花船上乐不思蜀了吧?”
谭千阳想了想,五百两银子,足够陈玉包下夜莺的花船半个月了。
搞不好,陈玉真的日日笙歌,乐不思蜀。
“嗯,等晚一些,去安阳河上看看。”
谭千阳一直等到了黄昏,便带着大壮、护卫等人离开了谭府。
晚上,安阳县并不实行宵禁。
因此,城中倒还颇为热闹。
只是,谭千阳现在可没时间欣赏安阳县的夜景。
他这一次不是去逛街,而是带着人直奔城外的安阳河。
远远的,谭千阳就看到安阳河上漂着许多条花船。
随着微风吹拂,空气中弥漫着诸多胭脂混合酒香的气味。
岸边停靠着许多船家。
要想上花船,就得雇佣船家撑船。
因此,许多船家都在卖力的招揽着生意。
岸边上的人很多。
甚至还有许多卖小吃、宵夜的摊位。
安阳河花船生意很好,连带着都带动了安阳河岸边的小吃生意。
附近有许多百姓,都愿意熬夜在安阳河边做生意。
谭千阳看了一下,有卤鸡爪、酸辣鸡爪、卤猪头等等,肉香味让他似乎都觉得有些饿了。
“要不,先吃点?”
谭千阳想了想,干脆先吃点。
反正花船就在安阳河上,又跑不掉。
谭千阳去过夜莺的花船,自然也认识。
因此,他一眼就看到了夜莺的花船,还漂在安阳河上。
“来来来,本少爷请客,随意吃。”
谭千阳也招呼了大壮以及护卫,喜欢吃什么就点。
“谢少爷!”
护卫们自然喜笑颜开。
大晚上跟着少爷跑到城外,能有酒肉吃,自然高兴。
谭千阳点了一盘酸辣鸡爪,这是他的最爱。
又点了卤肉,还有一些酒水。
正当谭千阳津津有味的啃着鸡爪时,忽然,岸边有人大喊了起来:“快来人啊,有人跳河了!”
“跳河?”
谭千阳立刻三步并做两步,朝着人群走去。
谭府的护卫也急忙跟了过去。
谭千阳来到人群中,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到安阳河上,隐约漂浮着一具尸体。
也不知道究竟死了没有。
“跳河了多长时间?”
谭千阳抓住一名围观的人问道。
“好像不是跳河,是不慎失足落水了。也没多长时间......”
谭千阳自己不会水。
于是,他朝着身后的谭府护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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