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的确听说过,这身毒国的人擅长做生意,甚至在有些小国里,包揽了整个国家的税收,他伸出手,与狼头人身怪物的爪子重重一握:“一言为定!”
狼头人身怪兽哈哈大笑,爪子一探,挖出了女仆的心脏,扔到嘴里大嚼:“大将军--不,尊敬的西北之主,国王陛下,你会发现,这是你的一生做过的最划算的买卖。”
大哥的眼睛闪闪发亮:“夏!我的国,叫夏!夏国,夏朝!如同炎炎烈日的炎夏,一经出世,无人可挡!”
狼头人身怪物学着大李朝的礼仪,跪下身去,向大哥三磕九拜,三呼万岁:“外邦身毒国使臣,贺夏国国主登基,万岁,万岁,万岁!”
大哥哈哈大笑,神情间不可一世。
十三弟匆匆赶回天山营地,天山脚下的草原上,散落着星星点点的帐蓬,正是他的子民和士兵,一骑黑马,从女营里飞奔出来,直向十三弟迎来,人末到,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在草原上回荡:“飞将军,你可回来了?那个阴险的老大又去叫你做什么坏事?”
十三弟勒住马,摇头苦笑:“爱丽丝,我是你的夫君,你怎么也跟旁人一样叫我飞将军,你该叫我相公才是。”
名为爱丽丝的女子金发碧眼,居然是个域外蛮族,她的身材高挑,腰肢挺拔而有弹性,修长的双腿有力地夹在马腹上,让男人忍不住想象,如果这双长腿是盘在自己腰上,又会是如何一番消魂的滋味?
爱丽丝爽朗地笑着:“相公、相公--不好听,我还是喜欢叫你飞将军,叶飞飞将军。”
原来十三弟本名叫叶飞,其实他这个叶姓,是随母亲之姓,他的母亲被蛮族强暴后,生下了他,原本母亲是想将他这个孽种溺毙在马桶里,可是看着他的一头黑发和乌亮的眼睛,却是李朝的相貌,而非域外蛮族,心一软,将他抱在了怀中。
叶飞母亲以自己的姓为孩子的姓,从小就教育他忠孝节义等大李朝传统思想,在这天山汉蛮杂居之地,硬生生教育出了一个一心忠于大李朝的英雄好汉。直到叶飞成年后,他母亲才上吊自尽,留下一封遗书,说自己当年被蛮族污辱时,就该死的,只是不忍心带着腹中孩子一起走,如今看到叶飞长大成人,她才没有了遗憾,可以到地下追随叶氏列祖列宗了。
正因此故,叶飞对域外蛮族恨之入骨,带着手下的弟兄们,在天山上组成一堵血肉长城,让蛮族再也不能越天山而下,祸害西北的百姓。
叶飞的妻子爱丽丝也是个可怜女子,她是一个商人的女儿,随着父亲的商队做生意时,被蛮族的盗匪袭击,只身逃了出来,奇迹一般翻越了天山,被叶飞手下的女营士兵所救。
爱丽丝美丽大胆,很快对叶飞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所谓女追男隔层纸,再加上叶飞一直以自己身上有蛮族血脉为耻,不愿意自己玷辱了大李朝的好姑娘,再生出个杂种来,干脆就和爱丽丝滚了床单。杂种配蛮女,最合适不过。
爱丽丝纵身一跃,从马背上直接跳进了叶飞的怀里,亲了亲爱人的脸:“我的飞将军,你怎么眉头紧锁,可是你那什么十三太保大哥,又逼着你做什么坏事?没关系,咱们只要紧守着天山不出就是了,大不了,他们不给我们粮草,将士们饿点肚子。”
叶飞轻叹口气,爱丽丝娇憨,哪里知道,这一次十三太保图谋的叛国大事,可不是自己守在天山就能解决的,他摸了摸爱丽丝的金发:“爱丽丝,如果西北出现了很多很多的甜水井,拥有了大片大片的良田和牧场,好不好?”
爱丽丝瞪大了眼睛:“那当然好啊,在天山外的沙漠里,有水才有生命,如果西北有很多很多的甜水井和良田,那我们就不用守在天山上过饥一顿,饱一顿的苦日子了。”
叶飞心中满是苦涩,连爱丽丝一个蛮族姑娘都知道水和良田的重要性,自己如果不随同大哥出兵攻打科学门,那可真成了十三太保的公敌,他们都不需要攻打天山,只要不卖自己一粒粮,自己手下的战士们就会被活活饿死。
叶飞抖了抖缰绳:“爱丽丝,我要带雪狼们下山一段时间,你带着众将士,可要管好天山防线。”
爱丽丝见叶飞脸色凝重,不再细问原因,点了点头,她知道,雪狼们轻易不离天山,叶飞带雪狼下山,必是有了不得的大事要发生了!她帮不了自己心爱的人什么忙,只能守住天山防线,只不过,最近域外蛮族较为安份,如今正是冬季,天山山脉大雪封山,飞鸟难渡,倒也不担心蛮族会偷袭。
叶飞和爱丽丝到了天山下后,弃马上马,向山上攀登,这天山山脉绵延上千里,如同一道天然的城墙,隔壁了天山内外,山顶上终年盖着厚厚的冰雪,活人根本攀登不了,但有几处关卡地势相对较为平坦,是西北和域外往来的通道,叶飞手下的精兵良将就守在关卡处,向来往的商队收税,以养活自己。
其实说起来,叶飞也是个拦路抢劫的盗匪,“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只不过,他镇守天山,也挡住了蛮族侵袭,倒是有功于百姓。
爱丽丝在陡峭的雪地上攀爬,呼吸突然变得有些急促,叶飞微皱眉头,拦住了她:“爱丽丝,天山的神灵看起来不喜欢你上山,你还是下山去吧,记住,下山时慢慢行走,不要走得太快,走得快了,会引来神灵的不快。”
--其实所谓天山神灵不喜人上山云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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