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不谈其他无用的了,刚刚我唱了几遍这首《红玫瑰》但我总是感觉我找不到其中的那个感情在哪里。”叶梦洁说回了正事。
余玮听到叶梦洁这话,梗着脖子道:“老板,我说了你不要打我,我昨天就说过的其实这首歌真的不适合你。”
“强扭的瓜不甜的!”
叶梦洁听到余玮这话,立马固执的反驳道:“不甜但解渴!”
“……”
“两千!”
“什么意思?”余玮立马问道。
“再在工资基础上加两千!”
“每个月?”
“你想屁吃!就这一个月,爱干不干,大不了我硬唱!”
“干!怎么不干!”
“那不得了!”叶梦洁转身去拿东西。
而余玮却突然站在原地,暗自神伤,这叫什么事?
自己一个系统拥有者,竟然特么的为了两千块钱而折腰?
自己混的什么啊!
上辈子,自己看的那些小说中的某点中就没有一个主角像自己这样吧,某点孤儿院全是龙傲天,自己玩个蛋蛋!
余玮紧跟着在心中暗暗下定了决心,将这阵子忙过去了,得找外快,多挣一点钱,要不然自己这混的太差了。
至于挣多少,先来一个小目标吧!
此时叶梦洁叫了一声余玮,打断了余玮的思路。
“余玮,毕竟是你写出来的,你一定最知道这首作品,你过来给我唱一遍你的《红玫瑰》让我揣摩一下你的情感,然后你再给我讲一讲。”
“唉~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啊!”余玮心中嘟嚷了一句后,立马乖乖的跑了过去。
紧跟着余玮走进了录音房。
余玮将耳机拿起来,戴上,清了清嗓子,看见窗外的叶梦洁一脸认真的看向自己。
突然余玮想到一个问题,“老板你不怕我唱的难听?你知道我从前一个称号叫,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吗?”
叶梦洁顿时不悦,心想余玮你个臭家伙给我装什么啊?
这么好的嗓子说自己唱歌要命?
那自己算什么?
自己这个天后,纸糊的吧!
叶梦洁想到这里没好气的道:“要命的话,我把我命给你,但现在如果你再不唱,我就把你狗命拿了!”
“哼!等着!”余玮此时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反击的想法了。
余玮咳嗽了几下,做了一个ok的手势,紧跟着叶梦洁对着旁边的专业的录音师示意开始吧。
录音师立马点了点头,在操作台上的电脑轻点一下,余玮花了一个小时就做出的曲子便开始缓缓传出。
余玮在这调子出现那一刻,神色不自觉的便已经变化。
整个人像是沉沦到音乐之中而去了一样,此刻余玮就宛如一位只要唱歌,那就是在舞台上的王者!
叶梦洁看的都要些呆了。
好家伙啊,余玮身上竟然有台风,而且还是那种天王级歌手那种从容和对音乐的认真的台风,这台风这玩意很玄的,就和气运一样,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但关键的是,余玮特么的就没有上过舞台哪里来的台风啊?
大风刮过来的,海洋热带性台风?
余玮的一只手放在耳机上,另一只手默默在裤兜上打着拍子。
感觉差不多。
余玮在“天王级情感歌唱法”的加持下用有些慵懒的声音慢慢唱出第一句。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所有刺激,剩下疲乏的痛,再无动于衷
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的面容
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
嗯,《红玫瑰》这首歌在余玮得到所有的记忆不管是有的没的之后,余玮知道这一词是来自于上辈子一位可以说有些凄凉作家一本书中的一句话——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而余玮现在要做的很简单,将这句话“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唱出来。
说来简单,但也不简单,但对现在余玮来说很简单。
而在这首歌中,余玮更多的是用一种偏向男性的角度做出了辩白。
情感也是如此。
就和歌词中讲的那样“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
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一生中,也许你不止会遇到仅仅两位,但你要做的是能尽力记住那两位,抓住那两位。
但“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
很快四分钟后,余玮便将整首歌演唱完毕了。
叶梦洁听痴了,整个人就怔在了原地,而刚刚余玮的声音还在叶梦洁带着的监听耳机中绕梁三日。
而叶梦洁都算是好的了,旁边的专业录音师反应更加激烈。
这位录音师是专业的,为差不多近百位歌手录制过歌曲。
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给这位录音师带来这样的震撼。
原本,刚刚叶梦洁对他说叫歌词的原作者来唱一遍的时候,他是嗤之以鼻的。
原作者是能更加揣摩出歌词当中的意境,唱的符合原作,但有一个词叫“术业有专攻”。
这首歌,录音师承认是小麻雀啄小母牛——雀食nb!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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