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美男子静静地看着如被石化的东君,眼角眉梢笑意渐浓。
良久,东君方才回魂,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干咳两声便硬起心肠吓唬人,“你被恶犬所咬,得及时治疗,要不然会会,会得狂犬症的。”
“在下知道啊?这不着急去医馆治疗,才上了公子的车吗?”美男子谦和回。
东君则继续硬心肠吓唬:“这种病,一般的医馆可治不了,得用秘方,包你药到病除。”
此刻的推官大人,倒似个招摇撞骗的江湖郎中一般。
“哦!”那美公子凑前些许,眼神意味深长,“敢问小公子,是何秘方呢?”
东君不觉就缩后了一些,嘴一撇继续嘴硬,“告诉你也没用,你生得如此温柔俊美,想必是下不去手的。”
“无妨,在下钱还是有一些的,咱有钱能使鬼推磨,不是吗?”
他人生得温柔俊美,但说话却是张牙舞爪,极其招摇的。
“噗嗤。”东君虽忍不住轻笑,但仍旧硬起心肠,“那你得先找到那只咬你的恶犬,先将它的天灵盖敲碎,然后再取出里面的脑髓,将之涂抹于伤口处——”
“停停!”
东君的话被美公子急急打断,他看着后者恶心的表情,继续狠心吓唬,“不如公子许我两千金,我叫老陈头去——”
“不用!真不用了!”美公子想到那言之有理,且说干就干的马车夫,吓得一挥手,又急急打断了东君的言语。
东君则逼前一些,“若不治好你的狂犬症,一旦病发,你便会状同恶犬,伏地狂吠,见物就咬——”
东君的话嘎然而止,因为他离得那美公子近了些,看着他的容颜,闻着他身上独特的气味,心醉神迷,便再也硬不起心肠来说狠话了。
两人四目相接,那美公子的眼中有深情几许,东君全身酥软,猛然间脑中电光石火,记忆翻云倒海而来。
“你是谁?我好像是认识你的?”
东君软语昵喃相询,那美公子温润如玉一笑,“九歌,我就知道,你忘了谁,也是不会忘记我的。”
“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姓名?还有,我又怎么会忘了谁,都不会忘记你呢?”
美公子:“……”
美公子虽早有心理准备,知道失忆的东君会很迷糊,但还是被问得抚额,只能强词夺理,“你刚说过,你好像是认识我的,这就证明你从未忘记过我啊!”
“理是这个理,但终究我还是想不起来。说,你是谁?你接近我,意欲何为?”
刚还是一脸迷茫,如迷途小鹿的东君忽然间就变了脸,手中已多了一物,正正抵在那美公子的前胸心口处。
美公子低头一看,没有惊慌反而笑得灿烂,还惊叹连连,“哇哦!九歌这支湖笔,原来还别有玄机啊!”
东君手上之物,正是他日常随身带着的一支毛笔。但此刻,那笔尖狼毫四散,中心射出一约两寸长的尖细利刃,一看便有削金断玉之利。
那美公子见此利物逼身,不惧反进,还笑得是那般倾国倾城,东君叹了口气,手指拔弄飞舞间,利刃旋转而收,又变成了支普通的毛笔。
同时心下窃窃——我这是怎么了,为何一见他笑,便犹如见那中秋之月,春晓之花,心中欢喜,想对他笑呢?
如此一来,自然便不可能再用利刃对着他了。
利刃撤走,美公子反而不乐意了,“九歌,我都还没有回答你的问题呢?你怎么就放过我了呢?”
顿了顿,他又一本正经的叮嘱,“你记住,以后一刻也不能放松警惕,遇着危险之人,宁可错杀不放过。”
“那你是危险之人吗?”东君想抬起手臂,可却徒劳。
“我自然不是,你知道的。”
“那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最想见的那个人啊!”
“可我最想见的人,是我的母亲。”
美公子再次抚额。
东君不愧是相里推官,任何时候都是伶牙俐齿,怼人怼到人怀疑人生。
美公子温柔的扶住东君的手臂循循善诱,“你最想见的人,肯定不止一个,对吗?”
“我?”东君看着眼前人的瑞凤眼,那眼中是期待如山,温情似海。
这般眼神,让她更加犹疑迷离,说不出话来。
二人四目相对良久,一个温情脉脉,一个迷离徜恍。
时光在这一刻仿佛凝固。
“喂,臭小子,你竟敢对我家大人无理,还不快滚下来。”
两位年轻公子,默然四目相对,久久不移,被刚回来的老陈头看见,这还了得,遂一声大吼,再手一伸,便将那美公子给抓下车来,扔到了路边。
接着,他又“倏”地跃上马车,将手中的草药扔给那美公子,用马鞭遥指着他,“哼!要不是看你有伤在身,我定将你给打成重伤。”
美公子拿着草药问,“这是?”
“凝血草,可以止血。”
名字叫作凝血草便可以作止血之用,老陈头的这个思维,美公子想想头就立即三个大,苦笑着抱拳,“多谢送药之情。”
老陈头将马鞭高高扬起,鞭儿在空中抛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却轻轻落下,马儿一声长啸,四蹄腾空,飞速而去。
留下那美公子怔在原地,看着手中的草药发呆。
“公子,您快坐下,让小人帮您上药吧?”不知何时,闪出一个敦厚劲装青年,看似是美公子的随从,正欲接过主子手中的草药。
美公子随手一抛,便将那草药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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