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是不是说,我从此以后就脱贫致富了?
不愁吃和穿,还能享受这么好的别墅,当然是我巴不得的事,可是,谁能告诉我,这所有的一切不用我付出?
我琢磨着刚才那个梦,只要想起梦中的小琴,我这心便隐隐作痛,就象那段经历发生在自己身上,回头一想,我十三、四岁的时候,还在念初中呢!
天际边泛起了一层层红晕,美丽的晚霞映红了半边天,那橙黄色的光柱透过云层,就象长丝带飘在空中,使天空变得丰富多彩。
金色的霞光,无论是色彩还是形状,一直都在变,犹如天幕拉开。天边飞来一架‘灰机’,在天空留下了一道白色的弧线,我却被这迷人的景象陶醉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虽然这句话够老套的了,而此时的天空正被黑云一块一块的吞没,越过了黄昏,黑暗即将来临,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我抬头看上面,突然看到一张发青的脸,那乌黑的长发垂落,一身黑色套头的外袍包裹着一个人,那人正是千寻,只见他倒挂在树上。
他从上面跳下来,稳稳的站在我面前,吓得我后退几步,要不是认识他,我这会又得发出高分贝的尖叫了。
“嗨,千万别叫,叫醒了管家婆,我可没办法带你出去了。”
“管家婆?”我回头看,美女管家竟然躺地上了:“你能带我出去?”
“当然。”千寻牛逼的抹了一把鼻子双手抱住自已,一脸傲骄的说道:“求我。”
“哈,求你了千寻大哥,只要你能带我出去,我准带你去人间天堂。”感觉节操掉一地了,现在没空捡。
“真的?”千寻话音刚落,他一掀身上的黑色长袍包住我:“别出声,一会就好。”
有虞凡羽带我进入时空碎片的那段经历,千寻怎样带我出去,我并不好奇,因为,他们在我心里根本就不是正常人,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是人。
当然,前提是他们对我没有恶意,至于他们为什么对我好,或许只有用时间来解答了,为了把‘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这句话,更好的发挥出来,我带千寻来到一家最火,最大的酒吧。
上面有个舞场,两个穿着暴露的女郎,他们跳起了现在最流行,最火热,最性感的钢管舞,下面是一群近似于疯狂的人,为了能更好的发泄心中的不满,他们尽情的甩动着脖子上的脑袋,有的手牵着手,有的抱成团。
来这里的人感觉特压抑,痛苦的心情又无处诉说,想甩掉一切烦忧,甩掉一切痛苦,明天起来还是穿着工作服,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付出辛苦,付出汗水,付出劳动去挣钱。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在反反复复中度过,有钱人去寻求高尚的娱乐,没钱人只有寻求这短暂的刺激,来安抚自己不崩溃,不妥协,时刻又要叮嘱自己坚强起来。
但是,能在这纸醉金迷的世界里走出来的人,并不多,反而沉沦其中的占多数,也算上我一个吧!
“小静静,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太吵了。”千寻不太喜欢吵闹。
我举起杯中的酒冲千寻说道:“这里的香烟美酒,还有靓女随你挑,我请客,你买单哦!”
千寻惊讶的看着温静连喝了三大杯的啤酒:“看不出来你还是个酒鬼?”
我站起来拍拍胸脯:“酒鬼算个屁,看我的。”
冲进疯狂乱舞的人群,我撒了欢的跳起来,甩甩头,跺跺脚,放松再放松,身体随着dj在摇摆,心情跟着震天响的节奏在释放。
千寻目瞪口呆的看着人群里那一抹瘦小的身影,甩动着长马尾,身体的节奏感非常强,疯狂的跳起来,就象个浑身带刺的刺猬,只能远观,不敢碰触。
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人性化了?这不是他的风格啊?千寻喝了杯中的酒走进人群之中,面前自动闪开了一条路,只有一个闭着眼睛乱舞的女孩挡在前面。
所有人都看向这个穿着奇怪的人,一件套头黑色长袍的高大男人,一张瓜子脸上的双眸似乎含笑,那高挺的鼻子仿佛在抽动,仔细一听,他那呼吸的声音偏大了点。
人类的血可真香,他能把这些人的血全都吸干吗?渴望是一种很奇怪东西,它能在你的体内发酵,直到最后控制你,千寻能听到自己吞下唾沫的声音。
“小静静,再不走,我忍不住了。”千寻一把抓住疯狂乱舞的温静。
我挣开千寻的手,睁开眼睛看到他整张脸由青转变到黑,吓得我拉着他就往外面跑。
“你没事吧?”
“没事?才怪呢?”千寻按捺不住身体里的需要,他重重的吸了吸鼻子:“我需血,人类的鲜血。”
“啊?”我傻了眼,差点转身就跑:“你这是什么怪病?”
“快,给我一点血。”千寻很久没来人类住的地方,突然闻到这么多的新鲜血液,他管不住自己的需求。
我脑子里面跳出吸血僵尸,看他胳膊腿的并不是僵硬,又看他十分痛苦的抱住自己发抖的身体,我就不忍心了。
伸出右手的食指放进嘴里咬一下,好疼,再看手指,皮都没破,而千寻已经蹲在地上颤抖起来,那样子仿佛隐忍了好久。
我就一贱命,当真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算了,右手的食指放进嘴里狠心一咬,破了,只是挤了好半天,才有那么一点点血。
“给你,血不多。”
“你,真的给我血?”千寻咽了一口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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