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瑾带着几个亲兵,冲杀在洺州营队伍的第一线。
这一仗是为了王伏宝打的。眼下洺州营的众弟兄,很多人不愿意再提起当年的仇恨。可能包括程名振本人在内,大伙都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宁,把目前的舒适生活看得比仇恨重得多。是他、屠英和刘十七等少数人一直撺掇着教头请缨出征的,所以,他必须冲在所有人的前面,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把别人的命看得跟自己的命一样重,自己没有拿弟兄们的命当枪使唤。
一名披着劣质皮甲的乡勇被他兜头砍倒,血如泉水般溅了满脸。那种滚烫的感觉让张瑾打了个激灵,但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被另外一名敌人吸引了过去。那是一个酒糟鼻子的家伙,肥胖的身形和手中的水火棍,无形中都在证明着他以前的身份。张瑾最恨的就是这些家伙,在他眼里,官府的爪牙个个都十恶不赦。抬手一刀,他将对方迎头砸下来的水火棍削去了半截。再一抡胳膊,酒糟鼻子的家伙惨叫着倒下,双手拼命地试图掩住脖子的上伤口。一串串血珠在他五指下pēn_shè出来,染红满地霜草。
没有半分迟疑,张瑾的战靴跨过倒地者,冲向今天第三个对手。此人还是个少年,稚嫩的脸上充满了恐惧,见张瑾凶神恶煞般接连杀死两名伙伴,他想得不是如何给袍泽复仇,而是惨叫一声,转身向后逃去。过于密集的队形阻挡了他的去路,张瑾三步两步从背后追上了猎物,刀锋斜着向下一拖,干净利落地在猎物脊背上开了条两尺多长的口子。
这是当年王伏宝亲手传授给他的杀人秘笈。窦家军物资匮乏,军械全靠从官兵手中缴获。所以杀人时不提倡将横刀像斧子那般直上直下地砍,而是充分发挥“抽”和“拖”两字要诀。由这种手法造成的伤口,巨大而恐怕。敌人往往不是直接被兵器杀死,而是活活把身体里的血液流干。
不看已经仆倒在地上的猎物。张瑾继续怒吼前冲。几名来不及逃散的乡勇被逼出了最后的狠劲儿,纷纷将兵器向他递过来。这种一看就知道没经过仔细训练的招数,对百战余生的张瑾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身子侧向一拧,他就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杆木矛避了过去。然后斜向上步,用横刀扫掉半颗脑袋。接着单臂下垂,夹住身边的矛杆,腰部陡然发力。握矛的乡勇猝不及防,身子被矛杆带着晃了几晃,眼睁睁地往刀刃上撞。不得己,持矛的乡勇撒手,转身逃命。张瑾用胳膊夹着矛杆逼开另外一名对手,横刀回抡,砍掉第四名敌人的一只胳膊。然后将木矛抄起了,奋力一掷。逃走者才奔出不到五步,便被自己的兵器从背后刺穿,牢牢地钉在了地上。
“挡我者死!”张瑾杀人杀出了火气,野兽一般发出咆哮。其他几名试图拼命的乡勇被吼声吓了一哆嗦,猛然醒悟冲得越快死得越快,丢下兵器,转头狂奔。
“哈哈哈哈……”张瑾放声狂笑,仿佛要把这多年所积压的愤懑都从喉咙里发泄出来。逼走了程教头,逼死了王大哥,窦家军中就剩下了这些窝囊废。凭着他们去争天下,做梦你!不用大唐出动全部主力,给洺州营补充五万兵马,就足以把大夏国的势力连窝端!
甩掉刀头上的血珠,他准备将敌阵的缺口继续扩大。左脚却被人在地上抱住,差点一头栽倒。“找死!”张瑾怒骂了一句,挥刀向脚下扫去。又一股血光飞溅而起,脚下的羁绊却没有消失。刚刚被他砍翻的那名小乡勇已经感觉不到痛,双手抱住了他的左脚,死也不肯松开。
“奶奶的!”张瑾低声骂了一句,挥刀准备砍断小乡勇的胳膊。刀落下的瞬间,却听见对方喃喃地叫道:“救,救命……”
救命?两军战场上向敌人求救?刹那间,张瑾的刀停在了半空中。只有从没经历过战争的新兵蛋子,才会在战场上作出如此荒唐的举动。在潜意识里,他们根本没把自己当成士卒,而是保持着人类原始的本能。危难之际,向同类呼救。根本没意识到对方手中的刀还沾着自己的血。
“大,大叔,救命!”背上挨了两记刀伤的小乡勇满脸是血色的泥巴,继续低声乞怜。“俺,今年,才,才十四,俺,俺爹,可以给你钱。救,救命!”
对不起。张瑾心中喃喃地叫了一句。挥动横刀,结束了小乡勇的痛苦。中了那样两刀之后的人,神仙也救不活。而那两刀都是他亲手砍的,下手时没有留一点情。恍然间,张瑾觉得自己的心也被刀割了一下。原来已经麻木得不知道什么叫做疼,此刻却疼得让他几乎直不起腰来。
“老张,咋了!”屠英刚好从他身边冲过,停住脚步,关切地追问。
“没,没事!”张瑾猛喘了几口气,抬起头来,大声喊道:“赶紧继续向前冲,一鼓作气,别让姓麴的反应过味道来!“
“放心,他输定了!”屠英哈哈大笑,手臂四下挥舞。“你自己看,这帮王八蛋都是个什么德行!”
张瑾闻言抬头,果然发现魏郡乡勇已经濒临崩溃。麴稜所在的中军像熟透的虾米一般深深陷了下去。而两侧冲上前视图包抄洺州营侧翼的乡勇们则被喊杀声吓软了脚,不敢切断洺州营的去路,只是试探着将手中长兵器向前虚晃。
“去杀麴稜。早杀掉这个王八蛋,可以少死很多人!”长长地喘了一口气,张瑾大声建议。“我带人冲第一波,你跟在我后边!”
“教头……”屠英想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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