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十八年,季春。
扬州,庖丁洒楼。
日上三竿。“白吃喝!白吃喝!”一名男子在后院大声喊叫着。
一名约摸七八岁的小男孩正趴在一条长凳上打着盹,听到喊叫声,一激灵爬起来,连忙朝厨房跑去。
这时,一名中年男子从厨房那边走过来,挡在小男孩面前,板着面孔口中叫骂道:“你这个白吃白喝的家伙,不干活,又跑来偷懒来了。”说着便要伸手去揪小男孩的耳朵。
小男孩倒是机灵,小脑袋一偏,从中年男子腋下窜了过去,然后扭头朝中年男子扮了一个鬼脸。
中年男子转过身来,望着小男孩无奈地摇了摇头。中年男子正是庖丁酒楼丁掌柜,小男孩是半年前北方逃难而来的流浪小孩,当时丁掌柜妻子见他可怜便好心收留了他。说来也巧,丁掌柜年约四十,却是膝下无子,也不知是他们夫妻谁的原因,这也是丁掌柜夫妻多年来的心病。丁掌柜的妻子收留小男孩一则是动了恻隐之心,二则也是另有打算。小男孩无名无姓,丁掌柜妻子本欲为其取名姓丁,收成养子,然而丁掌柜对此却不满意,对这来路不明的流浪儿没有什么好感,便让他暂时在店里当了名小伙计,可这小男孩年纪尚幼,本就还是一个顽劣的孩子,因而给店里也帮不了什么忙,丁掌柜嫌弃他一天只是在这里白吃白喝,但碍于妻子的情面又不能将他赶走,于是便称呼小男孩“白吃喝”,一来二去,这“白吃喝”也就成了小男孩的名字。
“小白,把这壶酒给叫花子送过去。”店小二见白吃喝来到厨房,便递给他一个小酒壶道。
白吃喝听到是给叫花子送酒,一下子就来了精神,赶紧双手接过店小二手中的酒壶,三步并作两步的往大堂走。
大堂内,因为不是饭点,并无什食客,靠窗的角落处坐着一人,应该就是叫花子,虽衣衫褴褛,却并不污秽,正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吃着烧鸡。烧鸡香味弥漫着整个大厅,白吃喝见状,满面欢喜,不由的耸了耸鼻子,涎水都快从嘴角流出来了,连忙用袖子擦了下嘴角,快步跑到叫花子身前,将酒壶往桌上一放,双手背后,朝叫花子嘿嘿干笑。
叫花子瞧了一眼白吃喝,便扯下了一只鸡腿递给了他。白吃喝双手接过鸡腿,迫不及待的狠狠咬了一口,大快朵颐。叫花子见白吃喝那狼吞虎咽的样子,不由地摇头笑笑,然后提起酒壶便仰头往嘴里送酒。
“噗……”,叫花子一口酒水喷得老远,扭头盯着白吃喝,白吃喝被叫花子的举动惊得目瞪口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口中喃喃道:“怎……怎么了?”
叫花子把酒壶举到白吃喝面前,示意他张嘴。白吃喝尝了一小口,小眼珠转了转,这哪是酒,分明就是水嘛,怪不得叫花子一口吐了出来,看来又是店小二故意作弄他。
“小二,赶紧过来!”叫花子一拍桌子吼道。
这时只见店小二提着另一个酒壶匆匆走了过来,边走边摇头道:“这个白吃喝,叫你拿壶酒都弄不清楚,这一壶才是花子兄的呢。”说罢便将酒壶递给了叫花子,嘴里一边埋怨着一旁的白吃喝,一边满面堆笑地讨好着叫花子。
叫花子尝了一口,这下应该对味了,于是朝依旧喋喋不休的店小二摆了摆手道:“好了,莫怪他这小鬼了。”
店小二自知没趣的走开了,叫花子微笑着将酒壶举到白吃喝面前,白吃喝便自觉张开小嘴,叫花子就给他滴了一小口酒,白吃喝吞咽下去,伸了伸舌头,应该是有点辣口,于是连忙啃了两口手中的鸡腿,大肆咀嚼。
“好吃吗?”叫花子问白吃喝。
“好吃!好吃!”白吃喝小鸡啄米似的不住地点头,“我要学,我要学,教我吧。”
“想学?那就拜师吧!”叫花子吞了一口酒道。
“师傅!”白吃喝“咚”地一声就跪拜在了地上,嘴里却还不停地嚼着鸡腿。
“好!好!乖徒儿快起来吧。”叫花子打着哈哈,一手提起了白吃喝。
一旁的店小二双手环抱,斜靠在柜台旁,对二人的这场面已是司空见惯,不由地嗤之以鼻。
这叫花子是何许人也?店小二竟对他如此恭敬。其实他正是六年前被店小二打晕而失忆的何人我,如今他已是酒楼丁掌柜的座上宾,专为酒楼做正宗的叫花鸡。店小二一直都想拜何人我为师,学习这叫花鸡的做法,无奈何人我却并不愿意教他,反而与这流浪儿白吃喝很是投缘,店小二心中便一直耿耿于怀。
何人我每天为酒楼做十只叫花鸡,丁掌柜便请他喝一壶上好的花雕。于是何人我每天下午从酒楼带走活鸡,第二天便将做好的叫花鸡送回酒楼,当然每次何人我必留一只自己送酒,这叫花鸡便成了酒楼的招牌菜。
丁掌柜自然也想习得这叫花鸡的制法,无奈何人我每次皆是借酒卖醉,不了了之。丁掌柜见白吃喝与何人我甚是熟络,于是便暗中唆使白吃喝去拜师学艺,怎奈那白吃喝只是一个七八岁的黄口小儿,只顾着嘴巴上的爽快,哪里还记得其它。
这庖丁酒楼的“叫花鸡”成了一绝,自然是传遍了整个扬州城,丐帮耳目众多,总舵又离扬州不远,这消息便也传遍了丐帮上下。
华山会盟之后,完颜洪烈便成了新任武林盟主,天忍教以人质扼住了各大门派的七寸,一时间独霸武林,大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势。
丐帮自何人我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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