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贵价货,自然要去符合它价值的地方。
元翎向人打听之后,将目标锁定在“天香楼”。
天香楼声名远播,是沧澜县城最大的酒楼。
菜品以“鲜、嫩、珍、浓”为特色,让人吃了齿颊留香、念念不忘。
酒更是一绝,女儿红、屠苏、桑落、竹叶青、菊花酒、杏花酒、桃花酿……只要说得出的,没有尝不到的。
所以进入的天香楼的都是达官显贵、名流商贾,个个腰缠万贯。更有甚者,从外地慕名而来。
名字倒是雅致,就是不知道是言过其实,还是名副其实。
元翎背着背篓姗姗走进天香楼,就见大厅已是座无虚席。二楼显然是雅间,只有老主顾才有资格上楼。而三楼则是自用,非请勿入。
她正感慨,就听一阵抱怨声传来。
“已经是第六次,什么方法都试过了,客人还是不满意。掌柜,这该怎么办啊?”
掌柜皱着眉头,也是为难。
那是东家的至交好友,平时没什么喜好,就是喜欢品尝天下美食。这次出远门特意绕道沧澜县,就是为了来天香楼一饱口腹之欲。若是不能得偿所愿,东家颜面尽失不说,他也指不定丢了饭碗。
“赶紧贴出告示,若谁能做出一道令客人满意的汤,赏银三十两。”
小二比着两根指头,说话都结巴起来,“三……三十两?”
听到惊天数字,元翎打了一个激灵,整个人两眼放光,立马精神起来。
虽然平日里都是娘亲掌勺,但其实在现代她的厨艺还是不错。虽不是烹饪大家,却也对各系菜色略知一二。倒是可以试试,即便不成也没什么损失嘛!
思及此,元翎自告奋勇道,“掌柜,我可以试试吗?”
“你?”掌柜见小丫头年纪不过十五岁,很是稚嫩,心中实在没谱,但此刻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便想着死马当活马医了,“好,就你了,小二,带这位姑娘去厨房。”
“是,掌柜。”
小二看元翎弱不禁风,于心不忍道,“姑娘,这客人可不是一般的嘴刁,别看他文质彬彬,他手底下的人却十分粗鲁,我看姑娘脸皮薄,若是听了什么不好听的话,可千万别往心里去,自己跟自己过意不去。”
“谢谢小二,我知道了。”
不一会儿,元翎就进了后院厨房。
厨房很大,菜品琳琅满目却摆放整齐,厨师、厨工、杂工分工明确,有条不紊。由此可见,这家酒楼的东家确实不简单。
元翎在菜品间溜达来溜达去,最终决定做一道“红菇鸡汤”。
她精心挑选了一只走地鸡,不肥不瘦,洗干净后,以姜片、女儿红、适量盐、酱油混合,不断给鸡按摩。再烧一锅热水,手提鸡脚一起一落,来回三次,最后将鸡取出来,浸入准备好的砂锅之中。
而红菇,则是她这锅鸡汤的画龙点睛之笔。
大火煮开后,小火慢熬半个时辰,这样,就可以出锅了。
小二战战兢兢的端着锅去了二楼雅间,当锅被掀开之时,一阵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令人胃口大开。
“好香啊!”
客人狐疑的拿起勺子,小口的抿了一口,然后就像是肚子里的蛔虫作动,顿时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下人忍不住提醒道,“少爷,您慢点,小心烫了嘴。”
“嗯……鸡皮爽滑不油腻,肉更是韧而不柴,十分有嚼劲,还有鸡汤……咦,这是什么,红红的……”
这位饕餮食客名叫古凌暄,乃是京城望族。
此时,他好奇的夹起一个类似蘑菇的东西,不耻下问道,“我自问尝遍天下美食,却还是第一次吃这东西,倒是比一般的蘑菇甜,萧兄可知这是什么?”
“若是我猜得不错,这应该是“红菇”,一种南边极为罕见的菇菌,十分美味。”
被问之人名叫萧尘,他脸上带着一副黑色面具,虽看不清容貌,但乌黑深邃的眸子却引得人深陷其中。身上则穿着一身青色镶边刺绣长袍,头发以竹簪束起,低调而内敛,反而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
“哦,看来是我走运了。今日能吃到如此美味,也不枉此行了。”
招呼完贵客,萧尘退出雅阁。
而掌柜毕恭毕敬跟在了他身后。
“是谁?”
声音凌厉,不怒自威。
“回东家,是一位小姑娘,倒是有些本事,东家要见见她吗?”
“不必。”萧尘的眼眸中是亘古不变的冰冷,好一会儿,淡淡道,“想办法,留住她。”
回到后院厨房,掌柜笑呵呵的拿出一个钱袋,递给元翎。
“姑娘,这是你的报酬,一共三十两。二十两纹银,还有十两是碎银,方便你使用,你点点看。”
元翎爽快道,“不用点了,天香楼是做大生意的,难道还能坑我这点小钱?”
之前因为小瞧元翎,大伙儿压根没注意她,如今得了赏银,厨房里的人自然一窝蜂似的围了上来。
“姑娘,你是怎么做到的,能给我们说说吗?”
元翎大方的笑笑,“可以啊,这鸡汤要好喝啊,食材自然是关键,所以我选了咱们本地出了名的走地鸡。那如何做到鸡肉韧而不柴呢,就要靠三起三落了。生鸡若是直接放入热水里煮,很容易破皮,但是煮一会儿捞起来放入凉水,骤变的温差不仅能让鸡皮不破,还能使鸡更具韧性,如此循环,把握火候……”
看着小丫头说得滔滔不绝,一旁的掌柜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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