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接一章)
“威尔,你今天晚杀了快200的僵尸。 ”
“杀僵尸不难,不过浪费。莉达,你是知道的,这些僵尸只是一群行尸走肉,打死他们并不会有什么好的收获。特别是这些僵尸的原型,昆仑人可都是连铁器都没有的家伙。如果说他们身有哪些东西值钱,估计是把他们的遗骸进行高温处理锻造出来的有机化肥粉末。”
随着一轮非常无聊的打活靶活动,汤威尔对于把子弹,炮弹浪费在僵尸这种身无长物的东西身是非常不情愿的。然而,他自己也明白哪怕僵尸没什么价值,更是铁拳人图谋消耗日麦人弹药物资的一种卑劣手段,不打僵尸肯定是自寻死路。尤其是僵尸这东西对活物有着如同本能一般的猎杀**,再加僵尸自带的瘟疫会感染尸体使其变成僵尸大军的一员。
“辛苦你了。”
“谢谢。”
作为一个内心有着好战**的日麦人,汤威尔不否认自己在战场获得了女性占主流的贝兹学院所无法领会的快乐。不过他现在有了曼莎,而曼莎现在很有可能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为了曼莎,他不能出事;为了她跟孩子,他不能跟自己爷爷、老爸一个命运。
曼莎无论如何,绝对不能重复奶奶的故事,也不能成为又一个汤家的老寡妇(跟曼莎滚床单滚的次数一多,她那娇嫩的双唇已经清晰无误地表达过她是打心眼里地爱自己。主动打开双腿奉献出自己珍藏多年纯洁的她,对于能怀他孩子的事实那是谁都要高兴;特别是现在的曼莎也是不再多言,在确认自己生理期没有来之后,她是非常喜欢躺着自己身下任由自己反复往育儿间注入他自己的精华液。由此看来,纯情的她真的以成为汤家的一名媳妇而感到光荣,更为自己能第一个怀汤家的孩子感到骄傲)。
“那现在你这样坐在塔楼里休息?不用找人陪你?”
“有战友在够了。”
汤威尔可不是一个恨不得溺死在温柔乡的人,即使他也挺喜欢跟曼莎一起的时间,可是他还是摇了摇头,他现在得跟其他人一起打僵尸。因此他将手里的蓝波通用机枪交回之前负责机枪,现在被萨满急救完毕的战友手。至于他现在的主战武器,森主半自动步枪,他想了想,还是交给了莉达。
“给我?”
“莉达,你手里没枪,危险。”
“我用不着,你……给迪雅吧。”
古莉达非常清楚他的意思,只是枪这个东西对她而言是一种负担。不过她看了看旁边,林迪雅正在给另外一个被拉玛苏喷出来的绿色液体腐蚀的伤员进行治疗,因此她将森主步枪交给了迪雅。
“这是一号枪,你……威尔你……”
“迪雅,拿着吧。其实你们这些穿着军装的女性男性更需要用枪。”
实际,汤威尔的这番话语也正是很多日麦人男性所秉持的女性优先持枪理念。或者其他国家乃至地区的认为他们日麦人脑子不好,女性优先持枪岂不是让男性遭殃吗?然而,汤威尔自己手里面还有两支枪——莱曼半自动套筒手枪与安可双管手枪,步枪这种容易手,也容易打得准的武器还是给女性用吧。更何况当初的日麦人在建国之前发动的大革命,女性优先持枪的观点是伟大而睿智的国父所提出来的。死活不用手拉栓动枪械的日麦人也正是因为当时的女性难以操作的缘故,手动型的栓动枪械直到现在都是让日麦人从至下保持着一种抗拒的态度。
再加杠杆步枪的精度在一代又一代枪械设计师的改进下,精度与射速都不会输给铁拳人还在使用的任何一款旋转后拉机步枪。女性在使用方面更加不会为枪身不够平直,突出的机匣钩挂衣物而感到烦恼。
“你怎么办?自己再设计一款步枪?”
“不。我想买一款不同于军用制式的步枪。像你家的泵动式步枪,我是不会光顾的。”
说起这个泵动式步枪,拉一下打一下的慢节奏对他来说简直是受罪。如果不是日麦帝国明规定,凡民间拥有的步枪类武器只能扣一下扳机打一发子弹,且不能拥有手枪把,可拆卸式弹匣,消焰器,刺刀座,折合式枪托这五种之其两种以特征,场主泵动式步枪这种可拆卸式弹匣供弹与下挂刺刀座的东西是绝对不太可能在日麦人的领土出现。尽管这玩意的精度水平不算低,完全不虚铁拳人还在用的栓动步枪。
只是对他自己来说,他用肯定是会用,不过手感方面不佳外加不如杠杆式可以单手甩枪膛,所以他如果真的是实在没得选择,他才会低下头采用这个东西。毕竟,泵动式结构是林明顿武器公司的特色,也是为数不多能从日麦人还没建国到现在还算流行的手动枪机之一(泵动式枪机是林迪雅所在的林家拥有的专利,林家的先祖跟汤家的先祖一样,也是其一名被伟大而睿智的国父任命的枪匠)。虽然说斗转星移,岁月如梭,林明顿武器公司的泵动式枪机专利早过期,但是在日麦帝国也只有林明顿武器公司造的泵动式枪机质量最好,同时更是唯一一家能把泵动式枪机卖到国外的军火商。
“你也不用这么鄙视吧?”
“迪雅,手动不如自动。如果有自动的话,谁还要用手动武器?而且,我要的枪不能是发射军警制式弹药的型号。”
一听这个,治疗完最后一名伤员的林迪雅马明白他的意思,9x59毫米步枪弹是制式弹药,他不能长期拥有发射制式弹药的武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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