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洗澡方面的速度还是非常迅速的,沈秀只用了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就解决的所有的事情,穿上蓝色的睡衣出了浴室,一出来就看到这会已经窝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剧的刘思思。
姑娘看沈秀也出来,有些不自在的卷了卷被子,眼神躲闪着不敢直视他,沈秀看出了她内心慌张的情绪,也不点破,很自然的掀开被子钻了进去。
一时间气氛变得异常安静,沈秀甚至能清晰的听到刘思思略带急促的呼吸声,过了一会,他选择主动打破这个僵持的局面。
“你好像有点紧张啊,思思。”
“没,没有啊,没有……”
刘思思的心思自然不必多说,这是她第一次和异性独处一室,虽然两人已经相识一年多,但像现在这般待在一起,也是第一次,紧张的情绪在她的心里蔓延着。
刚才虽然视线是盯着电视,但刘思思的思绪,却是在回忆着两人初次见面时的场景,她曾不止一次的回想着,为什么当初会对他做出挽留,也不止一次的问过自己,如果两人再相遇一次,自己会不会依旧做出同样的选择。
然而,每当她问起自己,想要寻求答案的时候,都会想起那天的下午,就像是命运般的邂逅那样,那个少年的容颜映入自己的眼帘,内心随之不由自主的怦然跳动。
这一刻,她明白了,就好像有些事,是必然会发生的一样,她告诉自己,哪怕在那个时间,与他相遇无数次,她也依旧会主动的迈出那一步,让他进入自己的生活,这就是她的答案。
然而,随着他越来越有名气,在面对少年时,她也能察觉到自己愈发的有些自卑。他向世人展现了他的才华,他的天赋,从而受到万人的追捧,而她自己,却依旧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这也使得刘思思愈发的患得患失,但是却憋在心里,不让他知道。
都说女生是早熟的,刘思思当然也是如此,她当然知道尽管爱情是令人陶醉的,但是如果双方差距过大的话,终究只会是镜花水月,注定会失去……
房间里的灯光暗去,两人平躺在床上,被窝里,贴近的双手十指相扣,沈秀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身边躺着个人,说实话还有些不适应。
就在沈秀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刘思思却行动力起来,她像一只小猫一样,轻轻的转过身,将脑袋贴在了沈秀的胸前,半个身体趴在他的上边,沈秀也顺势调整了下姿势,让她能靠的更舒服。
在月光的照耀下,刘思思的眼眸折射出亮光,她抬头注视着沈秀的侧脸,喃喃的说道:“沈秀,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嗯,当然,我们会永远在一起。”虽然不知道刘思思为什么突然这么说,但是沈秀很快的做出了回应。
得到自己想要答案后,刘思思满意的闭上眼睛,感受的沈秀的心跳声,慢慢的进入的梦乡。耳边听着姑娘如同节拍器一样轻声的呼吸声,沈秀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
胡哥那里起得很早,沈秀刚起床洗漱完,就收到了他的短信,告诉沈秀他还有半小时就到了,接受到这个消息,沈秀看到还在赖床的刘思思,歇开被子催促着她赶紧起床。
姑娘有些起床气,抓起被子捂住自己的脸有些抗拒,沈秀好说歹说才把她叫起来,姑娘还一脸的不情愿,撒娇的张开双手告诉他,要抱抱才能起,沈秀还能咋办,当然是依着她任性。
折腾了大概十分钟的样子,刘思思这才穿好衣服跑去洗手池洗漱,沈秀则是开始准备待会出门要带的物品,他带了个双肩包,里面放了相机和防晒用品,当然,还有某人的一大堆零嘴。
今天两人的打扮都比较简单,沈秀就不谈了,今天出门也不带口罩,而是选择鸭舌帽加太阳镜,而刘思思则是从自己家里带了个太阳帽,穿着一条休闲的蓝色牛仔裤,至于衣服,两人这次穿的是情侣t恤衫,是旅游之前,在燕京的某个商城买的。
两人急匆匆的吃完早饭,就下楼来到了酒店门口,说来也巧,胡哥也刚到。今天他没有选择开车来,而是坐了交通工具过来的,三个人碰面后,就在胡哥的带领下,出发前往魔都的外滩那。
魔都被称为天朝的金融中心,而外滩就是魔都的金融中心,有着“东方华尔街”之称的它,坐落于浦东新区的陆家嘴地区,与南京路步行街隔江相望,天朝的各大银行、上证交易所,在这里你都能找到。
此时的沈秀三人已经在外滩附近的一个休闲区域落座,他们围坐在一张公共桌子旁,在附近的商铺买了点饮料和冰激凌,给自己解暑。
天上的太阳有些毒辣了,现在已经临近中午,正是最闷热的时候,空气中的热流席卷着全身,汗水已经从脸颊上缓缓的滴下,衣服也有些粘稠。
“沈秀,这天也太热了吧,我怎么感觉比我们燕京的夏天还要热。”刘思思一边贪婪的舔舐着冰淇淋,一边埋怨道。
“那是因为你习惯了咱们燕京的气候,我们那夏天的天气,空气相对比较干燥,白天在阳光下,会晒得你头晕目眩,但是只要躲到树荫下或者进入室内,就能凉爽许多,但是这边不一样,空气更湿润一点,虽然呼吸起来要舒服一点,但是很闷热,所以你才会觉得不适应。”沈秀拿起矿泉水一饮而尽,长舒一口气后,给刘思思科普了下没有用的小知识。
胡哥作为魔都人,似乎早已习惯,悠哉悠哉的靠在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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