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瑞斯没有立刻回答,她握着饮料,在手上颠来颠去,良久,才说,“我不知道。”
“棒棒棒!我好喜欢慕君!两首歌都好好听!”
“啊啊啊啊king也好帅,你们注意到没有,king刚才还有气无力的,现在像打了鸡血一样,可爱可爱!”
“king整个人燃起来了!可惜他帅不过慕君大佬。”
“真的,慕君超级有气势的,不知道为什么,尽管她走路啊手势啊没有像格瑞斯那么霸道,但是她一开口,卧槽瞬间跪下,整个身心都献给她的感觉,我是不是一个人?”
“你不是一个人[大笑][大笑],这句话好有歧义,我觉得吧,格瑞斯的气势表现在歌里,她的歌都老有气势了,你不爱我就给我滚,之类之类的,唱的爽听得爽,但是慕君,哇哦,她这首歌我都能听得出来,她在怨恨自己,她在怨恨king,但她又在爱他,怎么说呢,她在歌里其实是比较弱小的女人,但就是她这种弱小的女人,吸睛和气势上居然能和大女子主义的格瑞斯不分上下,我只能说是实力了。”
“你们未免太捧慕君了吧,我觉得,慕君简直是我的女神[心][心][心]。”
慕君的歌只有几段,主体都在king的歌词里,她就好像一个点缀,一个锦上添花的点缀,她唱歌的时长少,而且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句,可以说是注定的弱势角色。不过她又不止是点缀。
哪怕是不懂歌曲的人也能听出她一层层上升的情感,从心如死灰,到复燃,到绝望着一起毁灭,她的歌曲细节很多,很抓人,凭借几句相同的歌词,在这首歌里天生弱势的她能拼得和king不分上下,这就太考验歌手的乐感、情感、渲染力和感染力。
和《r》一样,她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锦上添花的点缀,而是一枚足以让歌曲升华的枢纽,没有慕君的那几句歌词,这首歌会失色大半,沦为一首随大流的rap歌曲。
光有歌词还不行,这首歌最重要的对抗力,从对抗到统一的微妙区别,换做其他女歌手来唱,也很少能呈现那么精彩的效果,陈陈说慕君的唱商非常高,其他乐评人也点头称是。
“她对歌曲的理解能力的确很高。”
“谁说不是呢。”
“这么一说,对那首奔放的歌我突然就不担心了。”
“担心什么?担心慕君走岔了路,担心粉丝们的反感?”
“我担心米区那边说她东施效颦。”
“不会的,我对慕君有信心[笑脸][笑脸]。”
“[笑脸]。”
那首一看歌名就非常出格的歌,陈陈放下投影,望着结束歌唱和king友好拥抱的慕君,有些无奈,又有些担心地笑着摇摇头。
慕君真的知道她在做什么吗?
她当然知道。
舞台上,目送king走下舞台,她面对观众,微笑着说,“好,接下来就是我的时间了。”
“我会给大家带来两首歌,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话音刚落,在观众们好奇的目光中,她一手大力扯下黑色蓬裙,露出贴身的金闪闪的舞衣,一手高举,在观众条件反射般的尖叫声中,凑近话筒,“第一首歌——。”她吐出一个歌名,调皮地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取下话筒,踩着节奏摇着高举的手,向舞台另一边跑去。
“果然来了。”
“没错,就是这首。”
“所谓米区的风格,所谓的出格歌曲,”亚伦直起身子,双臂环胸,“让我来鉴定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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