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啊,”何萨一边鼓掌一边摇头和宁谧感慨,“这欢呼声,无论是其持续时间还是响亮程度,都比和《nobody》相差不远,这个女孩,真是慕家的一座金矿。”
宁谧心不在焉地拍着手,“哦?也许。”
四大歌修家族一向没什么秘密可言,杨云轻归来的消息不到一首歌的时间就传到了她耳中,在这个节骨眼里回来,她不得不想得深一点,是杨家准备和慕家合作了吗?因为那桩绑架挟持事件,杨家决定把杨云轻贡献出去,补偿慕家?如果他们两家真的开始合作,那宁家怎么办?宁家和杨慕两家比不了,他们一合作,宁家的生存空间势必会减少,如果宁家不想陷入到何家的困境,那她不得不想些法子,让他们打消掉这个念头。
“或许她真是新纪元来最大的天才,”宁谧眼神复杂地看向舞台灯光下的慕君,她正矜持地微笑接受全场的欢呼和掌声,“可惜,为了宁家,我们必须要有所行动。”
她不会想着要慕君的性命,也不会毁掉她的唱歌生涯,宁谧按下愧疚的心思,这么说服自己,只要杨云轻不参加这场开歌仪式的保留项目,宁家便安全了,而杨云轻这样年少成名,年轻气盛的歌修,想打消他的念头——如果他有参加保留项目的念头——也很容易。
只是她还是不免愧疚,在这么一潭死水的歌坛中,好不容易出现了微澜的希望,她却要为了一己私利阻止这个人,身为歌修中的一员,她心中也是两难。
就一次,她这么劝告自己,就一次,我发誓。
在她一晃神的功夫,慕君离开会场,舞台再次暗了下来,观众们有了先前的经验,都处之泰然,直播平台上的弹幕们还沉浸在热闹非凡的《》之中,也有零星弹幕在猜测上一届的歌修会是谁先出场。
“我猜是村姑!好久没见她了!”
“希望如梦也来了,突然想听粤语歌。”
“不造杨家褐红乐团来了没?”
有节奏的鼓点声响起,一个轻快的男声响起,“i,baby,idyouw.”
褐红乐团,何萨认出了这熟悉的声音,杨家的好苗子不少,再加上摇滚这种风格很容易组合,杨家涌出了不少松散的乐团组合,而褐红乐团是其中相对固定的乐团之一,主唱杨翰是上届开歌仪式的冠军,其他四人有两人是上届的歌修,有两人是近些年没什么名气的杨家小歌修,他们七年前组成这个组合,因翻唱四十年前的《ar》一举成名,登上华区歌曲排行榜榜首,并占据三个月的时间,直到当年四月被杨云轻乐团新发布的歌曲击败。
地灯闪烁微光,五人组合在阴影中兀自演唱,鼓手、吉他手、贝斯手、键盘手和主唱挥洒着汗水,散发着放荡不羁的气息,这大概就是摇滚最大的魅力——增添雄性荷尔蒙,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摇滚。
照例,半首《ar》后,轻快地钢琴声接过了舞台,成熟的女声低低诉说着一个故事,“他跟女友相爱彼此也都知道,走进教堂仿似很远路……”
粤语歌,听到这句歌词,陈仪不禁坐直了,粤语歌在现在的世界是一种珍惜资源,能唱粤语的歌手可以与韩语日语法语之类的小语种并列,甚至比他们更少:韩日法区如今还在帝国的疆域之中,而会说粤语的人仅有一两个单脉相传的小家族存在。
而粤语歌的歌目单甚至比得上一个歌修家族的华语歌,空有宝库而不能入,每个歌修家族都十分憋屈。在歌王级的帝国音乐学院院长杨乐重新发现之后,这种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人家杨乐那是天赋异禀,当年《十年》占据排行榜榜首整整两年时间。此后掀起的粤语歌风潮,跟风者们唱粤语歌都有些怪怪的。
“如梦”宁慧虽然也是歌修,但她唱粤语歌总有股华语味,比不上杨乐正宗。
宁慧走到舞台左边时,正好唱完第一段,吉他的声音从舞台后方传来,清新明亮的女声跟着响起,“shore”
慕纯一听这个声音,顿时打起精神细细聆听,她走的民谣歌路偏向华区,而慕丁香更偏向米区。两种画风迥异,便细分为民谣和乡村,实际上,因为唱的人少,乡村和民谣在外界其实归为一类统称为乡村,与苦情、芭乐并列为慕家三种流派。既然是一种类别,那就有可以借鉴的地方。
慕丁香的基本功很好,这个暂且不提,突出的是她独有的乡土气质,吉他一响,她一张口,就能将人带进一望无际的田野,蓝天白云下黄澄澄的稻谷,红砖瓦绿的小房子。而慕纯自己完全不一样,她更偏向于小清新的城市民谣,校园,高楼大厦,地下通道,诸如此类的。
听到这慕纯便放心了,慕家资源竞争虽然没有杨家那么激烈,但相似的风格彼此有敌意也是难免的,她对村姑慕丁香闻名久矣,不过这一首歌后她倒是放下了心理负担。
慕深影也是这么想的,他非常欣慰慕家的百花齐放,如果慕纯和慕丁香的风格和技巧再成熟一点,或许真能细分成民谣和乡村,只可惜她们还年轻,没有在观众心中留下足够的印象。
当慕丁香站到舞台右边时,灯光大亮,照得舞台纤毫毕现,中间的摇滚乐团酷酷地举着吉他、鼓棒、贝斯摆pose,左边的宁慧一身简洁的白色小西服,慕丁香则是一袭波西米亚风的印花长裙,戴着粗糙的草帽,此时常常又换了一身淡绿长裙,长编发垂在胸前,“谢谢几位的表演,很荣幸能在这个舞台再次见
喜欢穿越之歌坛传奇请大家收藏:(m.iuu123.com),爱优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