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厉害的武器,根本不在这里。”
这是千赖教她的。千赖那时甚至比她还要小。他们在枪房认识的第一天,他对她,这么说。
而她不久后再见千赖时,他刚结果了一个俘虏,正把铅笔从尸体的后脑拔出。削尖的笔头,滴着艳红的鲜血。
他见到她,笑着打招呼:“嗨。”
她也说:嗨。
千赖走后,她踱到那具尸体旁边,俯身,拨开毛发,仔细观察那致命的伤口。坚硬异常的脑壳下方,与脊椎的连接处,唯一的一处软骨,刺出一个血窟窿,冒着汩汩血腥。
女孩子的肌理,缓慢刻进嗜血的基因。然而,面对学校,她始终望而却步。
镇上唯一的一所与英国联合办学的子弟学校,原本,只接收当地的白人孩子。
首领说:“雏,你得去上学。”
她服从命令,却并不乐意,上课打瞌睡。
周末,她坐半小时的轮渡,回到本营。首领把她叫到书房。
他在练字。
毛笔字,挥毫泼墨。
雏已经知道,隔着山,隔着水,对面的国家……首领喝他们的茶,写他们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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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学校不好好念书?”
他说话,将她飞远的思绪拉回。
“念书,没有用。”
她回答。
首领对她好,她已经开始骄纵,却不自知。
“过来。”
首领说。
她过去。首领坐在木椅上,她站在他身旁,他摩挲她发顶,眼睛与她平视。
“念书很有用。”
“……”
“你要学会外国话。中文,英文,法文。学会,学好,还要说得地道。”
她不明白。他换个方式,循循善诱:“知道炸弹吗?知道雷吗?”
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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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吗?”
她点点头,想到阿爸被炸得粉身碎骨的样子,又摇头。
“数学,物理,化学,你要学,要掌握。学好了,你做的雷,炸死敌人。学不好,死的就是自己。”
她的眼神说她已经明白了。于是,他把手从她细软的发顶拿下来。
“好了,出去吧。以后上课,别再打瞌睡。”
她愣住,抬头看站起来的男人。
高大的男人。
她一直觉得他是不一样的。不一样……不粗鄙,有学识,白脸孔,白牙齿,眼睛像深潭的水,安静澄澈。
在他之前,她所见的男人,都是镇上的。那些人的眼里,泛出的都是血光。他们简单却粗鄙,和阿妈抢配发的粮食和精盐。
他,不一样,不一样。
而且,你看,他多厉害,他竟然知道她在打瞌睡。
她不怀疑,男人有一双随处可在的眼睛,观察她,纠她的错,神一样地存在着。
雏喜欢枪,喜欢精确制导的炸弹。掌握在手里,是满满的安全感。
可是,她为自己的喜好而受尽皮肉之苦。
这一次,她随长辈出任务。
杀一个人。
那一个人,曾经是朋友,首领都尊称他一声:拉玛将军。
可现在,不除掉,不行。拉玛将军与江岸的北方武装私自交易,换走大量先进的武器。
他们潜进他的宅邸。她负责解决保镖,并留下嫁祸的证据。长辈负责接近目标人物——拉玛将军的卧室。
除了首领,没有人知道,她异于常人的听觉神经。即使是消音手枪,隔着一道门,也听得清楚。
任务之前,首领这么说:“看见你们脸的人,都不能活。我们和他们,之后还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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