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诏也算是明末难得的悍将之一,不仅能战而且敢战。
在公元1631年开始负责剿匪,先是击杀了王嘉胤,随即还陆续击杀了点灯子、李老柴、一条龙、扫地王等义军首领。后来在剿灭流寇的战斗中屡建奇功,义军闻之丧胆。
奈何最后还是中了李自成的诱敌之计,兵败之后自刎而死。
在原本的时空里面,他是1631年才开始活跃在剿灭流寇的战场上。奈何如今朝廷的确是没人可用,故而就提前让他出山了。圣旨直接来到了他的军帐之中,并且当着他的面宣读了出来。
这份圣旨,曹文诏自然是欣然接受,本来如此。
只是听到最后……这出兵的日期有些坑爹……按照圣旨的意思,出兵的时间是明年四月份,也就是春赋收上来后。为什么会那么安排,因为朝廷也没有钱粮可以调拨,故而必须要等到春赋收上来有钱有粮了,才能够调拨给他出征。
曹变蛟都身为曹文诏侄子,听得都想笑出来了,奈何曹文诏狠狠瞪了他一眼,也就收敛了回来。
“叔父,这圣旨到底算什么意思?前面说得陕西十万火急,似乎我们不快点过去陕西就该不姓朱了一样。可怕怕我们的出证日期,却是大半年以后……”曹变蛟回到营帐之后,却是再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这就相当于,甲方向乙方求救,说自己的爹快死了,让乙方快去帮忙。乙方就要动手,却不想甲方突然说不急,半年后再动手帮忙,毕竟他还要半年才能够存够医疗费用。
若曹变蛟是乙方,他或许会吐槽:“算了,也不用救了,草草埋了吧!”
“天子也不容易,大明国库空虚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每年就那么两千万两银子的国库收入,扣除基本办公和官员的俸禄,两千万也剩不了多少银子。若非万历年间加派了辽饷,只怕辽东那些老爷兵都未必有粮饷可发的。我们这种身为边军,偏偏又不是辽东边军的存在,自然是最为尴尬的存在。”曹文诏也不是莽夫,他懂得分析情况。
“侄儿只是觉得这份圣旨的用词有趣……”曹变蛟尴尬的说到。
“前半段那是必须的,若是表面上一点都不关心陕西的情况,那别说其他的士人了,只说这天下的百姓都饶不了这样的朝臣和皇帝。前半段,只是表面朝廷对陕西的一个立场,实际上就是空话,你看不看其实没什么意义。”曹文诏耸了耸肩,无所谓的说道。
“侄儿就是一个武人,对政治的那些弯弯却是一点都不明白。”曹变蛟苦笑。
“这也是一个好事,武将的职责就是保家卫国,这政治的事情自然是与我们没关系的。只是如今武官的日子不太好过,若是一点政治一点人情往来都不懂,这日子也就没法过了。你看看别的边军序列,哪个的待遇比我们还好的?”曹文诏其实很看重这个侄子,只因为自己只有一个女儿,一身本领和地位,以后或许还要靠曹变蛟来继承。
还好,曹变蛟非常懂事,武艺、骑术、战略战术都非常出色,只是人情往来方面还是差了些,不过那玩意其实又有谁是专门学过的?曹变蛟只是年轻,等他长大起来,会慢慢学会的。
好吧,朝廷既然要明年打仗,那就明年打好了,趁现在还有大半年的功夫,好好操练操练士卒就是了……但是如今军粮一直不够,而军饷也拖欠了好久……三天一操都难,如何能够加大操练的规模?
哎,大家的日子过得都苦啊……
明廷至上而下都在过着苦日子,但是远在同州的救世军却是过上了好日子。
新一批的粗粮入库,新型粮食也开始被大家彻底接受,尤其在这样的灾年,当麦子和稻谷没收获或者少收获的情况下,有玉米、马铃薯和番薯支撑着,倒不至于饿死,而且这些多出来的部分,还能够换回一部分的银子。
通过张氏商行,甚至已经归附张弘斌的同州商人的商行,这些粮食被源源不断的运了出去,谎称是在暹罗国那边进口的粗粮,在当地很受欢迎。北方人很少有出国的,甚至连离开家园都不会,故而只要学会如何吃这些东西,觉得味道还可以,那么他们也就认可了这三种新品种的粮食价值。
商行赚了个钵满盆圆,收购价格自然不会亏了百姓,百姓有了钱,再加上对这三种作物产量的放心,当然还有对张弘斌的政策的安心,便带着银钱去附近的城镇进行消费。
就算买不起好的棉布和丝绸,买上几尺麻布,儿子闺女的新衣服就有着落了。嫁给自己多年的媳妇也总算有了新衣裳,不再老是穿着那打满补丁的,当年出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穿的衣服了。
买不起布匹的,在村子里面的国营养禽场、畜牧场里面也可以买到他们需要的肉食。这里的禽肉和畜肉的价格都不高,按照当地的批发价出售给他们的,比那些二道贩子出售的要便宜得多。城里人买一斤的揉钱,他们可以买差不多两斤,今年赚了那么多,足够孩子们三四天吃一顿肉了。
日子越来越有盼头,士绅虽说不能够提高地租比例,但是通过经商也的确是赚了不少的钱。张弘斌也没有吃独食,超市里面的那些货品,他想这些富商进行了招标,根据价格获得该类商品一年的出售许可。换言之,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这类商品只能由该商会进行出售,别人要出售必须要在该商会那里取得经营资格。
这年头,士绅经商已经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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