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粒儿做的最多的,就是调戏沐凡尘。【ㄨ】
放着那么一个大帅哥在那里,不调戏多可惜啊。
不过帅哥心事重重,所以调戏起来并不怎么好玩。
第二件事就是挨个放出缚妖瓶中的小妖怪来聊天。
美其名曰是看看他们修为如何,其实就是闲的没事找人聊天。
最后一件事就是研究手上带着的那个据沐凡尘所说叫做万象的镯子。
她每天对着镯子胡言乱语,把能想到的咒语都说了一遍。然后再做出不同的动作来,就是想让它把装进去的东西吐出来。
可是试过了所有的方法,还是不行。
直到有一天,米粒儿的耐心耗光了,将镯子摘了下来,发狠道:“公子,既然这是个无用之物,我现在就将它扔了!”
“扔了也好。”沐凡尘看着米粒儿每天折腾,也替她累。
“扔在哪里是好呢?”米粒儿有些为难,“不管扔在哪儿,对捡到的人来说都是个祸害。”
“那该怎么办?”沐凡尘赶车马车,漫不经心的问道。米粒儿一这样,准是又想出什么鬼主意来了。
米粒儿想了半晌,道:“我有个好办法,永绝后患。咱们一会儿停车歇着的时候,我就找个铁匠铺,直接把它给烧了,到时候烧的黑乎乎的,有人看到它也不会捡它。”
“是个好主意。”沐凡尘很是赞同,“永绝后患。”
米粒儿将镯子随手往马车里一扔,就不再管它了。
过了一会儿,米粒儿回到车厢中的时候,吓了一跳。
那天在饭馆中被收进万象镯中的饭菜,都在车厢中整整齐齐的摆着。
最神奇的时候,这饭菜还像是刚装进去一般,热气腾腾的。
尤其是现在,米粒儿跟沐凡尘忙着赶路,已经好几天没吃过什么热乎食物了,乍一看见这些热乎的吃食,更是口水横流了。
“这是万象镯吐出来的?”米粒儿惊喜。原来这镯子根本就不要什么咒语,只要吃硬不吃软而已。早知道威胁一番,它早就吐出来了。
米粒儿将米饭递到沐凡尘的手里,道:“公子快趁热吃。”
沐凡尘在前面赶车,时不时回头。
不用他说话,米粒儿就将他喜欢吃的菜放到他的碗里了。
很快,俩人就将饭菜吃完了。
米粒儿这才将万象镯捡起来,戴到了手上:“既然你还有点用处,我就先留着你。不过你若是再这样难缠,我就真烧了你。”
镯子仍然流光溢彩,看不出什么异样来。
因为有了万象镯,接下来的路程,米粒儿觉得好过了不少。
每次停在一个地方,米粒儿就将一个地方能带走的吃食都装进了镯子中。
坐车的时候就不停的吃东西。
沐凡尘本来是不怎么贪口腹之欲的人,现在也被米粒儿带的吃东西多了起来。
就连缚妖瓶中的那些小妖怪,都更喜欢米粒儿了。
他们以前连人形都没有,何况吃东西,现在不同,他们有了人形,自然想要将人间的东西都尝一尝。
每次从缚妖瓶中出来都能吃东西,自然是更喜欢米粒儿了。
日子在吃吃喝喝中过得快了起来。
从京城出发了快一个月,米粒儿和沐凡尘终于到了岭南。
米粒儿本来以为这个岭南会是个蛮荒之地,虫蛇鼠蚁遍地都是。
可是到了地方才发现,这个地方实在是太美了。
青山绿水,鸟语花香,连空气都透着甜。
不过人少却是真的。
已经进了岭南地界挺长时间了,也没有遇到几个行人。
“公子,这个地方不比桃花镇和京城那样的地方好多了么,怎么人这么少?”米粒儿好奇的问道。
“因为这个地方,是被诅咒之地。”沐凡尘道,“据说这里的土地,可以长花草长树木,却不能种粮食种蔬菜。”
“啊?”米粒儿心下感慨,以农为本的社会,这个地方不能种粮食,就算是景色再美,也不行啊,“可是富人可以来这个地方养老啊!”
沐凡尘摇了摇头,道:“如果只是这样,还不算是被诅咒,来了这里的人,时间长了都会失了魂魄。”
“失魂?”米粒儿更懵,这又是什么意思。
“就是人还是那个人,可是看着却不再像是原来那个人了。”沐凡尘解释的也不是很清楚,“我都是在书上看来的,我师父虽然来过,可是也语焉不详,不怎么爱提这个地方。”
“这样的地方,大公子怎么敢一个人来!”沐凡恩胆子也是够大了,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还一个人跑到这个地方来。
沐凡尘笑了笑,道:“我大哥现在看着温顺,年轻时候可是个胆大的,哪儿都敢去。直到跟我嫂子成了亲,才不到处走了。”
“公子,你有没有觉得,玉姐姐她,有点奇怪?”米粒儿一点都不想背后议论人,可是玉氏身上的疑点实在是太多了。
既然说了,米粒儿就从头开始说,将她怀疑玉氏的事情都一一说了。
“我还是瓶子的时候,大嫂总是让逼着你去找我,她对着你的时候,一副难过的样子。可是转过身来,又满脸冷笑。那个鼠妖红儿,就是大嫂的丫鬟。还有这次,我总觉得是她故意在引导咱们来岭南。”
“可是公子,咱们来岭南,对她有什么好处呢?”米粒儿问。
沐凡尘沉思半晌,道:“其实从我第一次见到大嫂的时候,就不喜欢她。我也说不上为什么,就是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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