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的十月,汪一再次在大学里走红,他其实根本就不在意,他只在意一个人,那就是古晴。
古晴也不知道是哪个筋搭错了,每次两人联系就是告诉汪一,她和李子君又约会啦。
汪一很是不解,为什么他喜欢了古晴七年,而对方就只和她在一起吃饭七十分钟,发了一条信息七十个字都没有,就那么一句话,古晴就真的跑到江州工学院去看那个只见过一面的李子君。
那是古晴大二刚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她应李子君之邀去了他们学校。
当时的古晴不知是出于何种原因,竟然一个人跑到了一个三天前刚见过一面的男人的地方去了。
其实古晴大一时,追求她的男生挺多的。后来汪一问她,为什么没有和秦兆国在一起。古晴说他又没正面追我,她告诉汪一,大一时班上有个男生老是纠缠她,秦兆国有天晚上还和那个男生打了一架,然后搂着她走开了。古晴跟他讲,第一个搂过她的男生是秦兆国,但那只是同学、朋友的那种帮忙,正是因为秦兆国那样的举动,宣示了古晴已经名花有主,所以再也没人敢去骚扰她了,因此她很感激秦兆国。
但秦兆国从没正式的说喜欢她,所以他们就没有在一起,而大二这时,也不知什么原因,因为汪一在写这部小说时他也确实不知道古晴为什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会去一个陌生的学校见一个差不多算是陌生的男的(当然汪一和所有的读者都不会再知道原因了,因为汪一几年前已经死了,只留下了这部小说)。总之,那天古晴去了李子君的学校。
他们在学校里吃饭聊天,至于到什么时候离开的,古晴没讲,汪一也没问,总之古晴告诉汪一这些时已经是一个月前发生的事了。
古晴告诉汪一,李子君吻了他。
“这是我的初吻呢!”古晴对李子君说到。其实这句话古晴并没有告诉汪一,但汪一知道这句话,因为这是以后李子君告诉汪一的。
汪一听着古晴讲着她的故事,悲从中来。他能说什么呢,他能阻挡什么呢?也许这就是命吧。
从这个时候开始,汪一的世界感觉不再那么五彩斑斓,他除了踢球、炒股、学习,无所事事。他从未拥有过古晴一秒,但他却感觉失去了她千万遍。
过了几天,古晴发信息告诉他,她和李子君吵架了,还打了他一巴掌,因为李子君竟然把她的嘴咬破了。而且还给她种了草莓,害得她在宿舍里被同学笑。
汪一在想,怎么会有这么神经的女孩呢?怎么什么都告诉他呢。汪一当时不懂什么叫种草莓,等他懂了后,他就得了一种病,听到草莓两个字或看到外面卖的草莓他就会很难受,很难受,而古晴却有一次喊他去草莓园采草莓,根本就不会考虑他的感受。
好多年后,汪一和古晴吵架时,汪一才知道那天古晴根本就没有打过李子君,汪一不知道那天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争吵?还是甜蜜?古晴为什么当时要骗他呢?
就这样时光到了十月底,汪一一如既往的踢球赚钱,他的账户竟然有了小十万。一天中午他经过宁州的城隍庙时,有个白发鹤须的道长喊住了他。
“小伙子,请莫走,老夫有一言相赠。”
汪一自是不信这个的,但那天他正有心事,所以他还是停下来问了一句:“多少钱。”
那个老道说到:“施主你我有缘,这次我不要钱,如果施主觉得老夫我算得准,一个月后到此地再来谢我也可。”
“也好,你且说说你有什么话想说。”
“你印堂发黑,近日必有血光之灾。”汪一一听这话,不是搞笑吗?电视剧里都是这么说的。就想着离开。
只见对方在背后叹息道:“唉,不听老人人,吃亏在眼前,小伙子,你一定要注意你的腿啊。”
汪一想着自己的腿可是黄金腿,硬着呢,怎么可能会出事。
第二天是周末,他晚上有场比赛。他发信息给古晴,古晴也没回他,等他临上场时,古晴的信息才姗姗来迟,古晴说今天李子君去他学校看她的,说他还在身边,所以不方便给他回信息。
汪一看到李子君这三个字就有莫名的火,他在想难道这小子今晚还要在古晴的学校过夜?所以上场后,他把这团怒火发泄在了踢球上。他满脑子都是古晴的话,还有和李子君在一起的场面。根本就听不到队友喊他传球的话,这场球,汪一他们队踢输了,这是汪一第一次输球。那天比赛结束已经快十点了,几个队友围了上来。
“汪一,你刚刚几个意思啊?喊你那么多声,让你传球,你不传,拽什么啊。”
汪一心里正烦,因为他刚踢完球就想着给古晴打个电话,但古晴那边没接还挂断了。所以顺口回了一句:“有本事你自己去抢啊。”
汪一才说了这一句话,几个队友就围了上来,把汪一狂揍了一顿,纵然汪一有能耐,会武术,但对方好几个人打他一个,而且都是彪悍的踢球出生的,很快汪一就被打趴在地。
“废了他的腿,看他以后还怎么踢球。”有个人提议打断汪一的腿。
话未落,一块砖头就砸向了汪一的腿。一下两下,汪一惨叫着昏死了过去。在这样一个踢野球的地方,都是偏远地方的球场,是没有外人在的,又是深更半夜。所以汪一到了半夜才疼醒了。
他拿起电话,发现十一点多时古晴发了信息给他,问他打电话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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