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就觉得,有人在想我。于是,我就来找那个想我的人了。”这一次,叶凡没有在无情拒绝,而是欣然的接受。
经历了几段感情后,叶凡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有些人是需要珍惜的。
人说:没有谁和谁,是天生就注定在一起的。一辈子不长,在漫漫人海中遇见心仪的人,是件幸运的事。
既然这样,那为何不紧握住她的手呢!
重新活过来的他,这才明白自己上一世经历的,根本不是爱情故事,而是一场悲惨爱情事故。
在经历了很多事情后。他虽然谈不上大彻大悟,但确实想明白了很多。
比如,人一生中,努力去寻找的,不一定是真的爱情。但那些能让你过的舒服,能让你开心、快乐的人,往往会成为你身旁的伴侣。
当然,你可能会。可当你真正学会去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了解,就会知道,只有真心陪在你身边的,才是真得拥有。也许,只要这样习惯性陪伴的爱,才会长久。
就拿戚囡来说,自从来到这个世界,陪伴他时间最长的人,也就只有她了。
搬出去的这段时间,叶凡确实很忙。可当他闲下来时,还是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之前那个假小子跟班。
说实话,没有她陪在左右,叶凡老是觉得有些怪怪的。究竟哪里怪,他也说不清。反正,就感觉少了点什么,一闲下来就没着没落的。
也许是太忙了。根本没时间细想,也没太在意。直到刚才看到戚囡,他瞬间就想明白了。
“咕噜——”就在这时,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
“怎么,早上没吃东西?”
“嗯。”听到叶凡的问话,戚囡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走。我带你吃东西去。”叶凡说完,拉着戚囡就向街里走去。
“叶大哥,我想吃馄饨。”见叶凡去的不是馄饨店方向,戚囡连忙出声说道。
叶凡停住脚步,扭头看了看戚囡。“今天,我们不吃馄饨。我带你去吃点好吃的。”
“不。我就想吃馄饨。李记馄饨。”戚囡摇晃着叶凡胳膊,撒娇道。
要是放在以前,戚囡是绝不会做出这样小女人姿态的。她之所以会这么做,完全是脑子一热,听信了云秀之前的建议。
之前,云秀还在时,看到戚囡为情所困,就会经常给她出主意。比如:什么女人要温柔似水。要懂得撒娇,这样才讨男人欢喜。
从小就失去母亲的她,没有人给她灌输这样的知识。然而,云秀就不一样了。直到前些时日,她的母亲才离世。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里说的当家,不光是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其中就包涵了如何做人。
特别是这个事情,穷人家的女孩子。在她们豆蔻之年,母亲就要给她们灌输,如何尽本分,如何做好一个女人。
当然,有的甚至比这还要早一些。比如云秀,她母亲卧病在床时,就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也就算从那时起,她就开始教导云秀,如何做好一个女人。
因为,这个时代的女人,地位相对低下。也只有做好一个女人,在以后的生活里,日子才不会好过一些。
实际,云秀当时跟她说这些时,戚囡是很不屑的。毕竟,自己是一个成年人。而云秀,则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她怎么可能懂得男女之间的事?
可是,打叶凡搬离龙王庙后,她仔细琢磨了云秀的那些建议。突然发现,那个小丫头说的,有些还是很有道理的。
比如,女人似水。
水是清清的、软软的。人们用温柔似水来形容女人,是因为女人天生温柔的性情。也正是因为女人温顺的性格,柔弱的身姿,才令得男人更加疼爱她,珍惜她,包容她,体贴她。
也正因为如此,男人是不希望自己的女人特别强势,更不希望女人特别张扬。他们只希望,自己的女人能紧紧地依偎在他们的身旁,做乖巧的小猫咪。
说实话,跟叶凡认识这么长时间,这是戚囡第一次在他面前撒娇。别说是叶凡,就连她自己也感觉有些怪怪的。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去听信一个小屁孩的建议?因为,这完全不是她的性格。那句撒娇的话一出来,她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过,那丫头的建议,倒是很管用。因为,叶凡稍微愣神后,居然点头答应了。“好。那我们就去吃馄饨。”
当然,叶凡之所以答应,并非因为她撒娇。而是,不想扫她的兴,不想让她不高兴。
两人到达李记馄饨店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了。
由于戚囡连早饭都没吃,叶凡就直接要了两大碗馄饨。
戚囡也不是那种扭捏的人,面对叶凡的关心,她也就欣然接受了。当然,最主要还是真饿了。
之前,是因为相思,从而感觉不到饥饿。可如今,想念的人就在眼前,她自然也就变得正常了。人一旦正常,也就会感觉到冷暖饥饿。
“好长时间没吃过饱饭吧?”看着对面狼吞虎咽的女孩,叶凡突然有些心疼。
戚囡本能的点了点头。随即又摇头道:“也不是。就是没什么胃口。”
“我看你最近也挺闲的。要不,以后还跟我一起做事吧?”
“好哇!”戚囡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叶先生,叶先生……”叶凡正埋头吃东西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不远处传来。
听到这个有些急切的声音,叶凡连忙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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