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请来一位红衣神官主持地方祭祀,当真算得上一件难得的盛事,甚至会被写入地方志里永久纪念。
老狐狸曾说过野狐一脉不拜佛不求香火,禅门对神道教派的态度就可见一斑。
作为老狐狸的开山大弟子,刘屠狗见到瘟神天尊神座时,尚且大逆不道地口出狂言道“他日我终当坐此”,就更加不会对所谓的神使顶礼膜拜。
只不过说起这谷神大祭,他虽然从小到大在兰陵城参加过许多次,却从没见过传说中的红衣神官,心中难免有几分好奇。
于是,刘屠狗勉为其难道:“留下过年也不是不行,只要老王你把那坛六十年的……”
“没门儿!”
刘屠狗话还没说完,老王掌柜就以绝不符合他年龄的敏捷蹦了起来,怒道:“那坛状元红是镇店之宝,你想也别想……”
见老王掌柜气得跳脚,刘屠狗乐得哈哈大笑。
恰在此时,一个伙计模样的小厮走进了小酒馆,手里捧了一个包袱。
他张望了一下,看到刘屠狗时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小跑了过来,脸上已经乐成了一朵花:“小的见过二爷,您要的衣裳做好了,小的去客栈没找见您,都说您来这儿了。”
小厮说着将包袱放在桌上,顺手打了开来。
老王掌柜闻言不由地看了一眼刘屠狗的衣着,虽然华贵,却已经破旧不堪,一副落难世家公子的打扮。
他又看向摊开的包袱,里面是一套最普通不过的粗麻布衣,甚至没有染色,半白不黄的,说好听点儿叫月白色,此外还有两双黑布白底的千层底布鞋,样式简单而质朴。
这套行头,别说与刘屠狗身上的白皮裘相比,连自己这个小掌柜的衣裳都比不上。
刘屠狗笑笑道:“有心了,二爷先上身儿试试,看看你家的手艺如何,若是好,少不了你的赏钱。”
不提小厮满口称谢,刘屠狗拿起包袱自来熟地进了小酒馆后堂。老王掌柜孤家寡人一个,让一个后生小子随便进出后堂倒是没啥忌讳。
不多时,焕然一新的刘屠狗就回来了。
他摘下了束发紫金冠,不输女子的飘逸黑发随意披散,再加上眉心那道嫣红竖痕,虽不见了世家子的富贵气,却多了几分少年人特有的潇洒不羁。
他身上月白色的粗麻衣裳式样奇特,介于劲装与袍服之间,下摆较短,利于腾挪;袖口却很宽大,是一个椭圆形的截面,既不影响出刀,又能将屠灭的刀身藏在其中。
此外他在腰间系了一条青色的腰带,脚上是一双简单的黑面布鞋。
一身新衣的材质虽然粗陋,但胜在针脚严密、剪裁得体,配上少年挺拔而略显瘦削的身形,竟穿出了一种洗尽铅华、返璞归真的清新味道。
这样一打扮,刘屠狗原本算不上如何俊俏的脸庞骤然生动起来,让老王掌柜与裁缝铺小厮都是眼前一亮。
刘屠狗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问道:“如何?”
在绸缎衣裳里裹着棉袍的老王掌柜乐呵呵应道:“屠狗啊,你不冷?”
刘屠狗还真就不冷,一来中原不及西北寒冷,二来以他的境界,本就不需要穿得那么臃肿,当日入甘州的裴洞庭不也一袭青衫就顶风冒雪面不改色?
刘屠狗倒没跟不懂修行的老王掌柜吹嘘,大大咧咧地摇头道:“正好正好,不冷不冷。”
他很爽快地打赏了小厮,赏银之巨充分体现了二爷的财大气粗,也让老王掌柜确信,这位小爷不是没钱,明显是锦衣玉食腻了想换个口味。
刘屠狗给冷清的小酒馆带来了许多生气,他自己也很享受这种淡淡的温馨。
随手将旧衣服扔给当铺,一身新衣迎新年。
爆竹声声,欢声阵阵,万家皆团圆,总把新桃换旧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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