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沈瑶这一天去了哪里,去干了什么,只是当她踏着月色返回别墅时,不仅玄士等级升到了19级,异能也已经晋阶到了二级。
别墅里人都十分震惊,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
“特训、杀怪,多多的杀,一次次的耗光你们的异能和体能,都有助于晋阶。”
沈瑶如是回答。
张非三人不由的握紧了拳头。
“明天我们去阅湖小区、云湾小区多搬几栋住宅楼回来,标哥今天跟我说基地现在人越来越多,没地方住了。”
“好!”
当晚,沈瑶还给队员们置换了新买的系统武器。
吴小菊和张非得到了一款名为凌风的长剑,它比玄木剑短,比八荒刀略长,攻击上限虽然跟八荒一样,下限却提高了两个点,攻击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
沈瑶收回他们手中的两把八荒卖给了武器店,又让张非明天拿一把凌风给毕然用,把那把玄木剑收回来。
由于凌风的重量比八荒还轻些,相信毕然使用起来并不至于吃力。
沈漪眼巴巴看着沈瑶,见大家都有了着落后沈瑶也没有给自己新武器,便有些失落起来。
“怎么大家都有新武器,就我没有啊?”
沈瑶无奈道:“再等等,要不了两天就能给你换了,你就先拿那把鱼叉凑合用吧,我不也还在用这把半月?”
“好吧。”
沈瑶见她嘴里虽然应了好,眼睛却还在盯着吴小菊手里的凌风,便拍拍手道:“同志们注意了,我今天学会了一个魔术,想看的举手!”
一屋子人的注意力都被她吸引了过来,纷纷举手捧场。
张非叫道:“我来看我来看,我一定能看出你的破绽你信不信?多少魔术师都曾败在了我的火眼金睛之下!”
“好,你尽管试试找我的破绽!我给大家表演个‘大变骷髅’!不要害怕,它很听我的话,不会伤害你们的!”
“我去,你变啥不好非变骷髅,没看这有俩小孩儿呢吗?”张非倒是非常细心。
“呃……那个丹迪、丝丝,你俩怕不怕?那个骷髅有点吓人哦!你们要不要先回屋里玩一会儿?”沈瑶后知后觉道。
谁知丹迪轻轻摇头,陆雨丝连骷髅是什么都不知道,更是高喊“我不怕我不怕”。
杨帆忙将陆雨丝抱住,准备等她怕的时候再给她捂眼睛。
吴小菊见状也坐到丹迪身边,准备随时捂住他的眼睛。
沈瑶见众人准备好了,便似模似样的捏个架势,举起右手一挥,口中轻喝一声“变”!
话音一落,只见她面前缓缓升起一道淡淡的雾气,随后一个拿着一柄小斧头的骷髅出现在雾气中。
那骷髅跟沈瑶身高相当,体型修长,顶着两个空洞洞的眼眶左右张望,看上去竟有些呆萌之感。
这就是沈瑶刚刚学会的“初级召唤术”所召唤出来的……“宝宝”,她记得老爸是这么形容的。
虽然这个宝宝长得是有点磕碜,可不耽误它能打能抗,今天她已经实验过了。
“哇——”
“啊——”
一屋子大大小小的人儿都尖叫起来。
张非和沈漪冲到骷髅跟前又戳又摸;吴小菊和杨帆也都身在孩边心在骷髅,瞪着眼睛不停观察;丹迪的蓝眼睛倏然睁大,好奇之色溢于言表;陆雨丝缩在妈妈怀里,用小手捂着脸只露出半只眼睛打量。
那骷髅左右看了看,便缓步绕过沈漪,走到沈瑶身后站定了。
略知沈瑶底细的沈漪兴奋道:“姐,它是干嘛的?有什么功能?”
沈瑶却先问张非:“怎么样?找到破绽没有?”
张非依然在对那骷髅上下其手,嘴里应道:“没有破绽,这绝对是个真货!不过我也不算输,你这不是魔术,根本就是个召唤术!”
不愧是个会玩儿游戏的,一语中的。
沈瑶将骷髅定住,转身拍拍它,冲沈瑶道:“张非说的对,它呀,就是个召唤兽,不过等级比较低,除了打架不会干别的。”
“哦~那也很棒啊,这样你就多了个打架帮手!它动作快不快啊?跟人比,谁比较快?”
“不快,动作频率跟一般人差不多,不如那些身手比较好的人,更不如异能者。”
张非听了道:“既然如此,你这个宝宝平时就别用了,反正作用不大,等到关键时刻,我们需要一个垫背的时候,你再放它出来好了。”
沈瑶点点头,将骷髅收了起来。
次日,沈瑶小队五名队员摩拳擦掌冲向了观山区的两座高档小区。
因为他们的主要目的是练兵,所以路上如果遇到尸群,只要不是规模特别大,沈瑶就会喊众人下车练手。
这次有了沈漪的远程输出,毕然的攻守兼备,加上沈瑶的火符术越发精纯熟练,五人杀的酣畅淋漓。
在小区中,幸存者早已所剩无几,他们连收了两个楼盘的住宅,才遇到十几个饿的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他们五人也没能力把这些人都拉回去,还是通知了吴健,派人来将这些人救了回去。
傍晚返回基地后,沈瑶又收到李梦标的通知,喊她半小时后去搜索队办公室开会。
沈瑶只得赶忙回家扒拉几口饭,然后赶去了搜索队。
搜索队办公的大楼是和安保队共用的,沈瑶特别熟门熟路,因为这里正是沈瑶原来去找枪的那栋警局大楼。
等搜索队的几个分队长全都到齐了,几人围坐在一间小会议室里,李梦标面色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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