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看他们衣服华贵,但是却十分狼狈,料想他们应该是什么大家族的人,得罪了不知是什么势力的人,一路被追杀,逃到此处避难的。
不得不说,这老头猜的还是挺准的。
老头拿出一管药粉,先给楚夫晏简单的止了个血,看了一下楚夫晏的身体状况,告诉林清绾。
“这人的身体状况不太好。失血太严重了。我这边小医馆没什么好的药材。只能暂时把他的命给吊着。你若是家里有什么人,赶紧把他叫过来,把这人带到大地方去救治,我们这小镇真的救不了。”
林清绾一脸慌张的问这个老头,“那从此处到京城来回距离大概是多久?”
老头吃了一惊,“你们是京城人士?”
林清绾看着老头犹豫的神情有些奇怪,“对,我们是京城来的。可怎么了吗?”
老头摇摇头,“无事看你们样子不像是朝廷命犯。也罢,我就把你们留在这里吧。从这里到京城来回至少得三天。”
林清绾一听明白了,这老头原来怕他们是从京城逃跑的朝廷命犯,怕自己窝藏要犯,到时候官府追查下来,他逃脱不了嫌疑,可最终看这两人气度不凡,不像是朝廷要犯,还是决定把他们留在医馆里。
林清绾欣喜不已,连忙道谢。
老头摆摆手,“不过小老儿毕竟开的是个医馆,你们若是想在这里看病,自然是要掏钱的。”
林清绾有些为难,他们来的匆忙,完全是被迫逃到这里来的,自己和楚夫晏身上都没带什么银两。
不过林清绾眼睛一亮。她为了参加二皇子的婚宴还特地打扮了一番,身上的贵重装扮不在少数。
她把头上的步摇拔下来递给老头,“大夫,这步摇怎样?”
老头眼睛一亮,珍重的接过步摇,仔细看了看,“可抵纹银五百两,”
林清绾松了口气,“那就好,这样的饰品我身上还有很多,还希望大夫不要吝啬,什么药都给我夫君用最好的。”
老板点点头,却有些犹豫,“我看你身上这些饰品虽然贵重,可是我真要按照最好的药材来给你医治,你身上这些首饰一个撑不了几只,我看最多两日就用的差不多了。”
林清绾大吃一惊,她没想到贵重药材居然价格这么高。自己全身上下的首饰加起来居然才能撑两天。
而从这座城镇到楚家来回需得三天时间。也就是说她为了不让楚夫晏的药中断,他必须得想办法赚银子,赚够第三天的药费和他们的的伙食费,不然的话,楚夫晏就会断药。
医馆的老头也看出来了林清绾的犹豫,叹了口气,“小老儿看了一辈子的病,自认还是分得清好人坏人的,小老儿看你们这般应该不是什么坏人。这样吧,最后一天的药钱我给你们免了,你只要出前两日的要钱即可,不过我这里可不供伙食,你若和你夫君想吃饭还得你自己掏钱。”
这就已经很给他们方便了。
林清绾松了一口气,连忙给老头作揖行礼,“多谢大夫了,若我们能平安回到家中,必定重金酬谢。”
老头摆了摆手表示自己毫不在意。末了,他又想起什么似的说了一句,“对了,就在斜对面有一家酒馆。那老板娘脾气暴躁,前几日刚招的女工因为受不了老板娘辞职回家了,但那老板娘给的银两很是可观,你若是缺钱可以去试一试,只是要提防,千万不要做错什么事,不然那老板娘的嘴皮子功夫可是我们镇上的一霸。”
这下子连赚银子的路径都解决了,林清绾感激不已,又是好一阵道谢。
第二天,林清绾一大早就去了那酒馆找老板娘,酒馆老板娘不满的盯着林清绾打量了好长时间,才勉强点头同意林清绾来她的酒馆打工。
因为这老板娘名声在外,所以店里根本没有一个杂工。也就是说类似于洗盘子,上酒一类的杂务,全是林清绾一人包办,老板娘就坐在柜台上翘着二郎腿看林清绾忙来忙去。
林清绾从小到大,哪做过这种杂事和杂务,刚开始的时候频频出错,引得老板娘怒骂了好几次,好些路人都探头张望。
不过越到后面,她稍微掌握了一些技巧,也越是得心应手。做的也越来越好,没再出什么大的差错。
而且林清绾长相清秀,虽说算不上绝世的美女,可在这种小镇上也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姿色,没过几天,小镇就传遍了,说外来了一个美貌女子,长相清秀可人,说话又温柔有礼。
这个女子现在在小镇出名的母夜叉酒管里打工。因此,好多人为了来看看传说中的天仙,都跑过来酒馆这边喝酒。
林清绾却丝毫不知道这些杂事。那医馆的老头给楚夫晏用上了医馆能拿的出来的最好的药物,每日尽心尽力的医治着。可楚夫晏眼下已经过了两天时间了,楚夫晏依旧昏迷不醒。
甚至昨天晚上还发起了高烧。老头费了好大功夫,花费了大批药材,才把楚夫晏的高烧压制下去,不过这下林清绾押的可抵的银两可就剩下的不多了。今天晚上若是楚夫晏再出什么意外,她可就真的回天乏术了。
林清绾一边想着这些杂事一边打工,心不在焉的,一不小心就打碎了一个酒壶。酒壶里面的酒立刻就散了出来,整个酒馆里酒香四溢。
这老板娘是有几分本事的,她酿的酒是小镇上的一绝。不然也不会脾气这么差过了这么长时间,酒馆还没有倒闭。
现在老板娘一看见林清绾打碎了这酒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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