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潜伏进入他们营地内,很小心进入,生怕挡住月光的影子把他们惊醒。光靠他们睡着后,动用神识来搜查隐藏气息的云天,怎么可能查着到。
看着帐篷附近就有他们的背包,看样子帐篷里面空间很小,几个人住进去,恐怕想放背包都难。云天不怀好意笑了笑,只不过想拿未来两天吃的食物罢了。拿了几袋方便面和三瓶矿泉水,以及一些干粮,还看到一个塑料袋。
这是拿一送一,云天就不客气了,拿着这些东西放袋子里方便多了。事不宜迟,云天准备离开,一个帐篷灯亮了。云天迅速把背包拉链拉上,赶紧撤离附近的小山坡外。
起来一个小弟,拿着灯去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居然是嘘嘘去了。吓得云天还以为被发现,隐藏气息走路又这么轻,怎么可能还会被发现呢。
小弟嘘嘘完,还啰嗦两句,很快回到帐篷内去睡。外面实在太冷了,冷风吹向穿着很少衣服的小弟肯定感受到寒意。云天满意继续往后撤退,怕太近了容易被发现。
云天还偷走了充电宝,这样再也不怕手机没电了。利用充电宝的电,云天有看了几个小时文章!
宝刀现形
永定城西北角有条小巷子叫平民里,这里住了一个叫阿桂的刽子手。阿桂五十出头,孤身一人。
这天晌午,阿桂有事出去了,有个贼,绰号“一阵风”,此刻正在那条小巷子里走,见他家大门紧闭,门上了锁,一时起了邪念,便翻墙进院,钻进房里翻箱倒柜地找起银子来。
“一阵风”无意中找到一个长形木匣,打开一看,里面横躺着一把鬼头大刀,那刀身寒光闪闪、阴气森森,直吓得他打了个激灵,“啪”地一下扣上了盒盖。恰在这时,院门开了,正是房主人阿桂回来了,“一阵风”怕这时逃出去会和他撞个满怀,情急之下,飞身上了屋梁,一动不动地趴在上面。
刚才,阿桂到集市上向一个杀鸡的店家讨回了半碗公鸡血,他是要用这公鸡血喂刀的。什么叫喂刀?这是当时刽子手这个行当中的一个规矩,就是在出红差——也就是斩犯人的前一天,用公鸡血把刀抹一遍,因为那时处斩人犯被认为是“阴事”,抹一遍雄鸡的血是为了给刀壮阳气。
接着说阿桂喂刀的事:这时候,阿桂坐在屋门口的一个小马扎上,盛着鸡血的碗和盛刀的木匣就放在脚边。阿桂用手拍拍木匣,嘴里又叽里咕噜地念叨了几句,接着他打开匣盖——这当儿,怪事来了,阿桂并没有从木匣里拿出那把鬼头大刀,而是从里边牵出一个胖乎乎的小娃娃来,这娃娃光着屁股,只穿了一件大红肚兜。阿桂抱着他坐在腿上,又拿小勺舀起碗里的血,朝他嘴里喂去……
那躲在梁上的小偷把这一切全看了个真真切切,顿时直吓得魂飞魄散!
这时,那娃娃一口叼住了勺子,阿桂一抽,冷不防那血从勺里泼了出来,阿桂呵叱娃娃几句,娃娃这才勉强含了一口;待阿桂再舀起第二勺,娃娃就将刚含在口中的血“噗”地一下喷出来了,那娃娃张大嘴巴,神色悲切,如同蒙受了天大的冤屈一样,却苦于发不出声来,急得直瞪眼。看到这情状,阿桂也愣住了。
其实,这是一把非同寻常的鬼头刀,每次喂刀,这刀都会化成一个小娃娃的行状,其实这正是第二天待斩人犯的童身;如果这时喂他鸡血,他安安稳稳吃了便罢,否则,这人犯身上必有隐情!
也就在这个时候,忽听见“扑”的一声,梁上摔下一人来,摔下来的正是小偷“一阵风”!
刚才,“一阵风”见鬼头刀化成小娃娃喝血的情景,便吓得昏死了过去。阿桂喷几口凉水把“一阵风”弄醒了,那贼睁眼一看,也弄不清面前的是人是鬼,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阿桂令“一阵风”起来,站在一旁,对他说:离此地三百里有一陈州,朝廷大臣包拯正在那里查办放粮一案。包拯日能断阳,夜能断阴,明日那个被斩人犯有冤屈,如能请包拯断案,冤情必能昭雪。因自己在衙门当差,无法脱身,所以想让他去给包大人送封信。“一阵风”当即答应了,于是阿桂取过纸笔,当下修书一封。
接着,阿桂取了十两银子,对“一阵风”说:“你拿这银子去置匹快马,速去陈州把这信交给包大人,务必要在明日午时前赶回!若是误了事或你一走了之,那刀的诡异之处你早已见识过了,你跑到哪里它也饶不了你!”
“一阵风”哪敢不从?唯唯诺诺,急忙拿了银子急速离去……
刀下冤魂
第二天上午,犯人就被押到了刑场,刑台四周也挤满了看热闹的人。那人犯发髻零乱,五花大绑,跪在刑台上,背后高插“犯由牌”,他早已心如死灰,只等引颈受死了。
这人本是一个书生,犯的是杀人罪,但他又确实有冤:他和受害的小姐本有私情,那天晚上在小姐绣房宿到半夜才走,后来小姐却死在了自己房里。家人第二天发现报官,后来找到了题有书生姓名的一把折扇,官府便把书生捉了。那书生此时知小姐已死,为了保全小姐的名声,悲痛之下便索性承认是自己入宅行凶。县令见他招了供,又熟知小姐房中情形,便结了案报上去了,上面依例判斩刑,定于今日开刀问斩。
那当儿,午时三刻已经到了,三声追魂炮过后,监斩的县令抽出令牌扔到地上,大喝一声:“斩讫报来!”阿桂猛听到监斩官令下,心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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