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不了,多谢。”王小孟很客气的回绝了。
阿秀自是去牵毛驴车了。
等到毛驴车到了,王小孟又说不要毛驴,只要后面的车座。
这就稀奇了?
孔秀什么听过,一个人借毛驴车,只需要借车座,不需要接毛驴的,难道说,王小孟真的准备自己拉车呀?这可就真的是太离谱了,孔秀脑海之中,稍微一想到这个王小孟当毛驴拉车的场面,她就有些忍不住的想要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有趣!”孔秀笑的是前仰后合的。
王小孟和阿武在一边看得是目瞪口呆,孔秀这是在笑什么?
王小孟觉得说,是不是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才会让孔秀觉得好笑,但是,扒拉了一圈,王小孟也没有觉得自己脸上有东西呀。
“阿秀,你这是笑什么呢?”王小孟疑惑不解。
“你莫不是成了一个‘拉磨的毛驴’了?放心···这蠢笨毛驴我暂时也用不到,你且放心大胆的去让他拉车,不客气的。”孔秀还以为王小孟自己要拉车,她心疼王小孟会不会太累了,所以,坚持要让王小孟一起把毛驴借走了。
说实话,在这像是青河村这样的小地方来说,已经算是说一个很不简单的事情了,足以可见,孔秀是真的非常的信任王小孟这个人的,否则的话,毛驴车对于一个农村家庭的重要程度是很难用一两句话讲的明白的。
但是,王小孟显然是坚持要只需要借车座,不要毛驴的,为了让孔秀让步,王小孟不经意的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角落,一匹骏马,就在那边悠闲的吃草。
这一下子······可就把这孔秀有些看呆了,因为,像是毛驴在青河村就数少见了,这如何多了一匹骏马?
孔秀一下子就两眼放光了:“嗯?莫非这匹骏马是你买的?王小孟,你现在好厉害呀!”。
王小孟听了这话,自是心里高兴了,的确,他现在好厉害,因为,王小孟似乎掌握了一个很重要的能力,这个能力叫做‘钞能力’。
在王小孟之前所生活的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社会之中,一般大家都说那些拥有很多钱财,很多财富的人,叫做拥有‘钞能力’,现在王小孟不敢说自己在整个北宋社会之中拥有了钞能力了,因为,这个比较的范围真的是过于广泛了,但是,王小孟已经大概可以在武仙县这个相对有限的地界之中,去富甲一方了。
“是的,我花了一百两银子买的骏马,怎么样,漂亮吧?哈哈。”王小孟这个人,还真的是有些禁不住别人夸他,稍微给王小孟一些颜色,他这个人就能够去开一个染坊出来的。
这样的性格,要说到底是一个好性格,还是一个不怎么好的性格,那也很难说,具体要看看王小孟对于不同的事情,是不是会能够表现不出的态度出来,事情总是有一个轻重缓急的区别的,如果说王小孟不管面对什么事情,他都整天紧张兮兮的,整天绷着一个脸,那么,说实话,王小孟就生活的有些太累了一些了。
但是,作为孔秀来说,她在短暂的高兴和惊喜之后,其实更多的会是一个失落的情绪的,因为,这要是说在从前,孔秀这边的条件,或许还要比王小孟好一些,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说孔秀就会距离和王小孟走到一起这个目标更加的靠近一些,事到如今,当初那个在青河村和爷爷王老孟一起住着茅草屋的王小孟,现在显然已经是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有钱的豪富了。
这样的身份转变,从某种程度上,只会说是把孔秀和王小孟越来越远的推开的。
不过,或许在孔秀心里,她现在已经不太敢对于王小孟有太多的奢望了,她只希望说王小孟能够在这武仙县李府之中,好好的当他的富贵姑爷就可以了,平平安安的,快快乐乐的,这就已经说很好了。
孔秀就是这样的一个善良的女孩子呀,这也是王小孟心里最最喜欢孔秀的地方了。
“好吧,那你就只借车座吧,原来你有买了马了,马车比毛驴车可更快。”孔秀冷笑了一声,像是自嘲。
王小孟其实心里已经打好了主意了,等到说这一次去武仙县回来之后,他会再买一匹马从给这孔秀的,想当初,在这武仙县的街市上,王小孟就连承认自己想要买一只兔子送给孔秀的勇气都是没有的,事到如今,王小孟已经可以正大光明的用自己的‘钞能力’去给孔秀买一匹骏马了。
这样的转变,对于王小孟自己来说,也是意义重大的,因为,这毫无疑问锻炼了王小孟各方面的能力,他要勇于去表达自己,更加的具备做事情的勇气和能力,否则的话,整天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王小孟不管说是修仙,还是说普通作为一个北宋的凡人,他都是说很难去获得什么所谓的成就的。
王小孟这边也害怕说阿武所说的这个所谓的阿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冒出来,到时候······,王小孟就和孔秀更加的说不清楚了,退一万步讲,王小孟将来如果说是有一天,真的说是和这个武仙县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艳花过不下去了,那么,王小孟离开李艳花之后,应该说还是会愿意和孔秀结婚的。
当然了,这个事情的前提还是说孔秀到时候,还愿意去接受自己和王小孟在一起,否则的话,王小孟总不可能自己单方面的就能够说是去做了这个决定的,这也过于的不尊重孔秀了。
婚姻大事,对于一个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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