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孟虽然说话玩笑,但实非蠢人,如果这李老爷稍微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立马就能够卷铺盖走人,因为,这本来就是一场讲不明白的娶亲,就算是在王小孟之前生活的现代社会之中,也难说相亲的双方经过短暂的见了一面之后,就可以说是结婚的,这样结婚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些。
闪婚?
王小孟也得看看自己几斤几两,况且,这李艳花看起来虽然样貌不丑,但是,无法细看,否则的话,到底是给人轻浮浪荡之感,似乎完全是情场老手,她对王小孟,大部分不过是假意的笑容,这不,刚才还说和王小孟一起准备给宾客敬酒的,现在又把人家王小孟一个人扔在了这里。
李老爷也懒得和王小孟多说废话。
爷爷早就已经喝的天花乱坠,甚至还唱起了小曲,可怜的王小孟,明明是大喜之日,却偏偏显得形单影只起来。
这个时候,倒是旁边忽然冒出来一个青衣女子,看起来不过二八年纪,眼神灵动,俏皮可爱,一看就是一个鬼灵精,这要是在王小孟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女孩子,肯定就是班上的活跃分子,但凡班里要举办什么活动了,她估计第一个报名。
“哈哈,怎么了?新郎官?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呢?”
“你谁呀?”王小孟眉毛一皱,显然不是很想和这女的搭话,本来人家王小孟今天的心情就不是很好的。
“我叫宁潇儿,我是本县县令的千金大小姐。”女子乐呵呵的说到,手里竟然还端着酒杯。
本来按理来说,女子应该不可以这样容易的喝酒的,尤其是所谓的正规人家的女子,不过,似乎北宋民风倒是很有些自由了,这宁潇儿喝起酒来,到似乎也不输须眉。
“哼,哪里有人自称千金大小姐的,大小姐?”
王小孟端起手里的酒杯和这宁潇儿手里的酒杯碰了碰,然后又点了点头,算是示意了。
王小孟一饮而尽,心中闷气,似乎也释放了不少。
至于说这宁潇儿似乎还有很多话要和王小孟说,只可惜,那边早就有人来招呼王小孟,说是新郎官赶紧去里屋,准备拜堂成亲了。
王小孟自是五味杂陈,先前的兴奋劲早就消耗殆尽,他越来越觉得这场婚礼是一场阴谋,可是一时之间,王小孟也很难具体说的清楚到底是哪里不对,所以说,对于这可怜兮兮的王小孟,也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只希望这都是王小孟自己多想了,其实人家李艳花有可能就是一眼看中了他,也说不定呀。
毕竟,缘分这种东西,向来都是奇妙的很。
比如说这清河村的的孔秀,要说家里也算是家道殷实,虽然说肯定是不能够和这腰缠万贯的武仙县的李老爷相比,但是,作为一个农村人家,能够有这样的家道,也就已然算是日子过得比较的红火了,可惜这王小孟,还真的是有些不知道天高地厚,当初人家孔秀都已经很清楚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了,只要说王小孟愿意,那么,孔秀也就愿意,两个人一起搭伙过日子,岂不是很好的事情。
可惜,现在说这些都已经晚了。
这边王小孟在这武仙县的李老爷府里,也是张灯结彩的,热热闹闹的,各路人马,都汇聚到了李府之中。
然后,在这清河村,就在这小河边上,坐着一个人,这人也不是别人,就是这痴情女子孔秀。
孔秀心里有些堵得慌,虽然说孔秀并不是那种不明白事理的人,感情这种东西,似乎从来也不好强买强卖,更何况,现在的孔秀,也不过才十六岁而已,她着什么急呢,难道说,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这王小孟,除了这不学无术的破落户,还就没有其他的好男人了?
“哼!臭小子!自己不知道珍惜!将来有你后悔的!呜呜呜·····”
孔秀一开始还好好的,后来说着说着,自己就先哭了,看的出来,可怜的孔秀呀,也真的是被王小孟这小子在感情上伤害的挺狠的,早知道如此,当初就不应该去和这王小孟相亲,索性也就没有这档子事情了,如今,倒是藕断丝连,孔秀还真的就喜欢上了这王小孟。
孔秀这痴痴的望着月牙河,这个小河的河道因为在路过清水村的这一部分呈现出一个弯弯的样子,所以说,村里人也就把这条河称为是月牙河了,其实,这条河可不仅仅说是经过清水村,所以说,在清水村这边,这是月牙河,有可能到了下一个河水经过的村落,这条河就会有另外一个名字了,有的时候,遇到了大旱的年岁,对于这河水的资源的争夺,也会比较的激烈,甚至村子之间,不惜动武来抢夺水资源,因为,对于农田的灌溉肯定是要用到很多的水的。
可以说,河水就是生命线,尤其是在大旱的时候,如果是洪涝的时候,这又有另外的说法,反正,围绕着这条河,清水村,包括临近的几个村子,比如说铁牛村,还有桃源村,主要就是这三个村子,常年都是因为这条月牙河打的是天翻地覆的,好在今年还算是比较缓和,因为,今年的老天爷算是很给这几个村子一些面子,天气控制的是不旱不涝,所以说,穿越而来小半年的王小孟,还没有机会去真正的见识到,什么叫做乡野匹夫的战斗力,不过,他最好能够做好准备,因为,来年的月牙河能不能如此相安无事,可就不怎么好说的了。
孔秀的脸庞,五官真的很精致,真的是出落的老天爷亲自雕刻出来的脸模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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