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路,也叫西京,是大都西边的最重要门户,往来一直很热闹。
但宫千柏担心节外生枝,直接绕过了大同城,决定晚些时候在野外露宿,反正他们只需要休息三个时辰就够了。
“天色黑了,夜间走路我们没什么问题,但马不行,还是歇歇吧!”
又走了百十里,宫千柏招呼两人下了马,找了一个比较平整开阔的地方,砍了一些干柴,升起了一堆火,吓退野兽。
“看看这是什么?”宫千柏扬了扬手里的纸包,向两人炫耀,“没想到吧,在这里还能吃到香喷喷热乎乎的好东西!”
说完把纸包在火堆旁展开。
“啊!张记的烧鸡!哈哈哈!不赖不赖!没想大刘大总管还准备了这个,算我没白喊他一声先生!”
康小健闻见鸡肉的香味,忍不住食指大动,口水都快流了出来。
“给!你们俩替我跑腿的,这鸡腿一人一个!”
宫千柏撕下两条鸡腿,一条递给康小健,一条递给褚黎颜,两人都有些不好意思,褚黎颜更是直接摇了摇头:“你吃吧,我嫌腻!”
“哈哈!”宫千柏硬塞给两人,一边把机头鸡脖子撕下来,口中说道:“烧鸡有的是,我是怕浪费,你俩就别客气了,赶紧吃吧!我是你俩的头儿,这鸡头归我了!”说完大口大口的撕咬起来。
这个年代的鸡,一般都是养了三五年的,肉质完全不同于后世,香的很,这也算是宫千柏在这里生活得最开心的地方之一了。
刚吃了两口,宫千柏又拿出三个大馒头和三葫芦酒,分别递给两人每人一份,自己留了一份:“这里还有馒头和米酒,就着吃,就不腻了!”
“不错不错!若是野外都能有这样的吃食,就是天天让我流浪我也愿意!”
康小健一会儿大口大口的吃,一会儿又大口大口的喝,只觉得人生惬意也莫过于此。
紧接着三人又把鸡翅膀、鸡胸都分吃了干净,馒头也吃光了,各自打了个饱嗝,看了一眼地上的鸡屁股。
康小健有些下不了口,但他又不舍得丢:“听说可香了,丢了怪可惜的……”
一句话没说完,突然有一个声音在他们头顶上方响起:“鸡屁股当然香了,你们不吃给我老头子,干嘛要丢掉!”
三人都被吓了一跳,连忙背靠背站成三角形向周围打量,但却没有看到任何人。
“是何方高人?请现身一见!”
宫千柏向周围喊道,可惜不仅没有听到有人回答,反而隐隐听到有吞咽口水的声音,向地上一看,这才发现剩下的那个鸡屁股已经不见了。
好厉害的手段!这要是杀手的话,恐怕三人的脑袋已经搬家了。
“前辈既然已经来到这里,何不现身一见?”
宫千柏一边小心戒备,一边向周围大喊。但连喊多次,仍旧不见有人回应,而且那隐隐约约吃鸡屁股的声音只持续了几下就没了,从天上哗啦啦掉下几小块骨头,上面光秃秃的干净的很。
“前辈?”
褚黎颜和康小健也试着呼唤,但连喊了几次却一丁点声音都听不见了。
“人已经走了!我们换个地方,快走!”
宫千柏对这神秘人颇为忌惮,不敢再在这里待下去了,强烈要求换个地方;而这个建议也正和褚黎颜和康小健两人的心意,于是三人一拍即合,解下马,踩灭火堆就跑,大约又跑了百十里地才停下。
“晚上赶路太慢了!还是要歇歇!咱们把马拴在这里,火堆也不要了,人到树上去休息,我来守夜!”
宫千柏把九匹马全部拴在一棵树上,让褚黎颜和康小健各自找了一个树杈做床,自己盘坐在树下一边练功一边注意周围的动静。
不过这次倒是挺安静,一直到第二天天蒙蒙亮,除了几只野兽不开眼闯进来,一直也没遇到异常。
“简单吃点,马上出发!”
宫千柏把几只野兽的尸体收进如意空间,顺便取出几个包子分了,匆匆吃完上了马。
有了昨夜的惊魂,三人这次赶路快多了,三匹马每隔两个时辰轮换一次,一路不停歇一直向西,宫千柏甚至还在马上美美睡了一觉,把速度发挥到了最大。
一人三马,三马轮换,马上吃喝拉撒睡,这是蒙古铁骑的看家本领,能仅凭十万人就打下一个横跨欧亚两大洲的世界级帝国,当然是不简单的,宫千柏对此感触颇深。
如此一路绕过了东胜州,下午日落时已经到了大草原深处,宫千柏估算,距离兴庆也就五六百里路,明天中午就能到。
抬眼望了望周围,这里水草丰茂,牛羊成群,再加上长河落日,的确有一种中原绝对没有的美。
“真是不明白,这么美的地方,他们为什么非要打到南方!”褚黎颜忍不住感叹。蒙古人远离了自己的家乡,征服了世界,也屠杀了世界各地无数的百姓,在她看来就是背叛了美而追求恶。
这段历史宫千柏是从天书中了解过的,于是对褚黎颜解释道:“原本他们并不想征服中原和南方,而只是后来被金人激发出了野心,再加上有很多汉人投降并在下面鼓动,所以才灭了南宋!”
褚黎颜不解地问道:“投降的汉人?他们为什么要鼓动蒙古人侵略自己的同胞呢?”
“这就是人性了!”宫千柏叹了口气,慢慢说道,“北方的汉人,被辽人欺凌,被金人欺凌,这些他们都能忍受,但最后连大宋朝廷也欺凌他们,他们就以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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