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极在这个世界给自己安排的人设是个父母双亡的穷书生,说是穷书生,也只是相对而言,起码这书生还有父母留下的可以栖身的一座小院,家中有一屋子书。
光是这一屋子书就价值不菲。
平日里他还靠着抄书写文卖画换钱,换来的钱不做别的,大都拿去买书去了,衣食住行上十分俭省。
所以才看起来比较穷,但其实并不是真的穷。
书生抄书写文卖画,走的渠道都是城中的各家书肆,眼下薛婳来的这一家就是其中之一。
书生颇有才华,字好文佳,作出来的画也不愁卖,所以书肆对他是十分客气的,给予的酬劳也越来越高,并不敢克扣。
因此,元极一出来,伙计就认出了他,忙躬身赔礼道歉:“原来这位姑娘是来给元公子买书的,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还望姑娘莫怪,您看这样如何,今日只要是您买的书,店里一律给您降价两成?”
薛婳并没有立刻应下,而是看向元极:“公子觉得呢?”
元极觉得,她还真是挺会顺杆子往上爬的,却也没有驳她的面子,而是顺着她的话道:“你自己做主吧,若是有看中的话本子,也一并买了。”
丢过来一只沉甸甸的钱袋子。
薛婳接在手里,感受着那代表金钱的分量,不由喜笑颜开,“多谢公子!”
欢欢喜喜挑书去了。
两人自顾自说话,完全将伙计和那一对主仆撇在一边了。
戴着帷帽的女子乃是富商沈家之女,沈欣,对于才华出众的元极向来很是仰慕,没少买下他的作品在家细细品读欣赏,一直幻想着能够与他来一场美丽的邂逅。
打听到云麓书肆正是他常来的地方,所以她才会避近就远,来到这家距离沈家颇有距离的书肆,就是想着能与他偶遇。
结果现在遇是遇到了,却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
自己的丫鬟出言嘲讽了元公子的丫鬟,关键她刚才也没阻止,这会儿再凑上去,就很尴尬了。
她不由有些恼恨地瞪了自己的丫鬟一眼。
丫鬟被小姐这么一瞪,也很委屈,明明刚才小姐也没表示反对啊。
虽然尴尬,沈欣还是不想错过这好不容易与元极偶遇的机会,所以还是硬着头皮上前,声音柔缓道:“元公子,我一直很喜欢你画的那幅《春日莺飞图》,买回家后欣赏观摩了数日,也试着临摹了几次,只是总也无法画出春莺那活泼灵动的神态,不知你可有什么诀窍?能否教我?”
元极降临到小世界来,目标只在于薛婳,其他人在他眼里,那就跟地上的石头没什么区别,听了沈欣这一番明显搭讪的话,来了一句:“随手画的而已,没什么诀窍,如果你画不出,那只能说你太蠢。”
薛婳:……虽然这人是她的攻略对象,但她还是不得不说一句,太狗了!这是什么钢铁直男的发言!
沈欣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得到这样一句回答,羞愤欲死,帷帽下的脸,迅速涨红,她不由得庆幸自己刚才因着矜持没有摘下帷帽,否则这会儿怕是会更丢脸!
她没说一个字,转身就走。
这个元极,实在太不知好歹!
枉她之前还倾慕他的才华,没想到真人是这样的,幻想完全破灭了。
以后她再也不买他的作品了!
元极还不知道自己就这样损失了一个土豪粉丝,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在乎。
薛婳装模作样地在书架前挑选着,最后选了一本本朝的律法书拿在手里,目露问询地看向元极。
元极无可无不可地点头。
律法书是个大部头,厚厚一本,拿在手里都压手,原价一两三钱银子,打了八折后就是一两银子四十文,伙计做主将那四十文的零头抹掉了,将书给薛婳用布袋子装好,双手递给她,笑着道:“欢迎姑娘下次再来。”
这个伙计,将“前倨后恭”这个词可谓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之前还看不起她呢,现在又笑脸相对呢。
薛婳淡淡点点头,接过书,提着跟上了元极。
元极并未离开,而是去了书肆后院的一间屋子,这里被布置成了书房的样式,摆了几张长案,有五六个人正在案前奋笔疾书。
都是在做抄书工作的。
这个时代,活字印刷术还未问世,因此书籍的流传很是困难,才会卖得那么贵。
为了省钱,许多人会选择用抄书的方式来获取一本书,因此也催生出了抄书人这个职业。
元极也兼职做这个,不过他在抄书这个行业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
字写得越好越快的人,在抄书这个行业就越受欢迎,价格都是按照千字来算的,有的一本书抄下来,卖得甚至比原版还要贵。
因为抄书是人工进行的,每一本都不可能完全一样,也就显得独一无二,像这样独一无二的书法作品,是十分受人追捧的。
一两银子就是一千文钱,也就是说,他写一个字就能赚一文钱,而曹榴母女洗一天衣服也不一定能赚到十文八文,这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
不过元极之所以能做到一个字一文钱,完全是之前辛苦练字的结果,正因为有了前面的辛苦和努力,才有了现在的“容易”。
元极走到自己的专属抄书位前,很自然地吩咐跟进来的薛婳:“帮我磨墨。”
与此同时,薛婳的脑海里响起了系统发布任务的声音:“日常任务3:为元极磨墨。完成奖励:一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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