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传情盯着南无诗的眼睛看了一会儿,道:“南无诗,你不告诉我,我也一定会自己查清楚的。反正我现在受了伤,哪也去不了,我就留在这客栈里,待在你身边,就不信你不会露出破绽。”
南无诗心中暗喜,口中却淡淡道:“随你,不过我这客栈可不会白白留人的。你要是没钱的话,就得帮我在客栈里打杂。”不能对他太好,太好了反而令他怀疑。
“啊?”孟传情一愣,“打杂?”
南无诗道:“不会太忙的,明天我会招个伙计和厨娘,人多的时候,你帮下忙就行。”
孟传情从怀中掏出几张银票,“我有钱。”
南无诗一把夺过,“这是我给你的,从现在起,你就是个穷光蛋。不干活的话就去睡街头。”
孟传情虽然很不情愿,却也不得不妥协,如此,他就一边疗伤一边打杂。
次日一早孟传情在房中静修。
南无诗一下楼就询问老齐招聘小二和厨娘的情况。老齐摇摇头,看向门外,忽然道:“那个瘟神又来了。”
南无诗朝门口看去,见一个富贵公子远远走了过来,他怀中抱着锦盒,脸上带着笑意。南无诗心中一动,对老齐道:“也许,我可以招一个免费的小二。”遂在老齐耳边低语了几句。
那富贵公子一进门就看见了南无诗,便直接朝她走了过来。
南无诗似笑非笑地看着来人,道:“霍公子,大驾光临,又想旧事重提吗?”她心想: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厚脸皮的人?这一次,定要让你有来无回!
那人露出一脸讨好的笑容,哈哈笑道:“殷老板怎么还是这么见外,我说过了叫我春秋就好了。”
这富贵公子可不是别人,正是武陵山首富霍金山的儿子,霍春秋。他来此又有什么目的呢?自然是为了这家客栈的招牌。
武陵山,因当年别应天和楼仲丛一战而闻名江湖,位于山脚之下的武陵镇,也因此热闹了起来。南无诗所在的飞龙引,就处在镇中心,是一家占地面积极广,可以说是整个镇上最大的客栈。她隐藏在这里,化名殷娘,已有数年。
这客栈,可以说是南无诗唯一的产业。十七年来,她换了无数个地方,从来没有固定的房屋。直到六年前,她买下了这里,在江湖上漂泊累了的时候,她都会回来看一看,这也正是她时隐时现的原因。别看她只是个女流之辈,却相当精明能干,将这偌大的客栈打理得井井有条,让最栈,成为武陵镇首富垂涎三尺的盘中肉。
这么大的一份家业,说不遭人惦记是不可能的。武陵镇的首富霍金山早就对飞龙引垂涎已久。整个武陵镇的客栈酒馆都是霍家的产业,却只有飞龙引是独树一帜,不少人的闲言闲语,终于让霍金山下定决心要收购飞龙引。
南无诗的手段相当高明,霍金山三番五次的登门拜访,都被她不费吹灰之力,暗中指导老齐给挡了回去。连番的挫败,终于让霍金山放手,不再骚扰。哪知过了几天,他儿子又来了,据说他是因为孝顺霍金山,替父解忧,便自告奋勇地过来找她协商。
霍春秋打开手中的盒子,一尊水晶观音现于南无诗眼前。
南无诗何等宝物没有见过,区区一块水晶她自然不放在心上,却还是装出一幅吃惊的表情:“这是……千年古玉?你从哪里得到的?”
霍春秋一脸得意,道:“这可是我家的宝贝,足以买下三个飞龙引,殷老板,这笔交易可是很划算的……”
“成交!”南无诗突然反手扣住观音,道:“这笔生意,我做了。”
霍春秋愣了一下,笑道:“想不到殷老板竟如此爽快,之前想好的说辞岂不都白费了。”
南无诗道:“霍公子几次登门拜访,诚意可见,令尊为了飞龙引更是愿意舍弃这千年至宝,我若还不应承,那就太不识趣了。”
霍春秋兴奋地从怀中掏出一张纸,道:“如此真是太好了。殷老板,规矩不能改,我们立个字据吧!”
南无诗拿过看了几眼,签了字,道:“既然是字据,那就要立双份的,我这一张,也需要你签一下字。”说完,拿过老齐刚写的字据,递给霍春秋。
那字据有一半是折起来的,霍春秋看也不看,拿过来就签了。还给南无诗后,正欲起身离去,却听她道:“霍公子,今后就有劳你了,委屈你在客栈里做个打杂的,真是有些不好意思。”南无诗脸上含着笑,慢慢地将字据打开。
“我霍春秋自愿卖身至飞龙引客栈做打杂,为期十年,若反悔,需用霍家一半的产业赎身。立据人:霍春秋。”
看了这几句话,霍春秋当场愣住了。随即,惊叫道:“你骗人!刚不是这样的。明明是将飞龙引卖给霍家,成为霍家的产业……”他说不下去了,因为南无诗又将字据折了起来,与之前一模一样,只能看到“飞龙引”,“霍家”,“产业”几个字。
至此时,霍春秋才明白自己被人给卖了,愤愤道:“你好阴险!你这根本就是耍诈!”
“生意人,只凭字据说话。况且,我何时耍诈了?字据可是你自愿签的,我又没逼迫你。”南无诗悠悠道。
“你……”霍春秋指着南无诗,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老齐,以后霍小子就是客栈里的打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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