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气急,如果不是明大记者刚刚才用抗日英雄和人民保卫者这种大帽子怼了他一顿,一定一脚爆踹何大头那货。
不过想想还是作罢!
当然,更让老王头疼的不是被怼,而是天知道眼前这个突然变身高手的刘胖子是怎么搭上这位大记者的,老王一时间也有些琢磨不透这两人间的关系。
这个时代的男女之防其实比满清之时已经开放了不少,女性也可以穿着西洋那种露着小腿的蕾丝裙和开着高叉的旗袍走上大街,但一女子就这样扒开一个男子的衣服,拿脸挨着,还是有些颠覆老王有些旧传统的三观。
用他的想法,这一男一女,有猫腻。
仔细想了想,沉声对何大头命令道:
“从现在开始,刘参谋的安危就交给你了;之前团副不是告诉你老子要是少了一根毛就毙了你吗?现在老子再告诉你,要是这个胖子少了一根毛,哪怕是瘦了二两,你自己去军法处领罪。”
已经习惯给团座背锅的警卫班长看着地上躺着的庞大身躯,也只能苦着脸点点头,朝四周还站着的几个士兵吼一声:
“还愣着干啥?抬刘参谋回团部!”
“咋抬?”一名士兵小声问了一句。
何大头也是一阵脑壳疼。
是啊!咋抬,就这最少小二百斤的体型,四个人想把他抬到数公里外的团部,估计也得累死两双。
“用担架,找几个人去砍粗树枝,我来准备布条!”明毓却是比何大头要灵光的多,伸手就脱下军服,也不怕上面不是血就是灰,直接一口银牙咬上开始撕扯。
这会儿可是三月,北方的三月可是零度气温,二十九军所配的军服都是夹棉袄,算不得多保暖,却是够结实。
幸好明大记者也不傻,记得刘浪腰间还有把匕首,牙咬不动了,就直接拿匕首来割。
工作效率很高,但显然想做成一个能把一米八大个头刘浪抬走的担架,光她那一件军服上衣是不够的。
得,这特娘的一巴掌下去还得损失一件军服,这一幕看得老王一阵牙疼。
不过想想终究是有些舍不得自己新置办的校官军服,冲旁边手枪队几名士兵瞪眼:
“没个眼力劲儿,还愣着干啥,把军服都给老子脱了给明记者做担架!”
瞬间,几件蓝色军服都给了明毓。
不过,仅着白色内杉冻得脸色铁青的几名手枪队官兵却没有一个有怨言的。
刘浪刚才用他的表现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可不是靠着他领章上的一杠三星。
要不是刘浪,就凭刚才那个日军军官的身手,在场的人心里都清楚,就算能全歼这批鬼子,他们最少也要付出一半人员的伤亡。哪怕他们是217团的手枪队,号称217团最精锐的那群人。
手枪队,是西北军的传统说法,从军中编制上来说,就是团部警卫排,在战时,可扩充至一个警卫连的兵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刘浪救了他们这里的多数人。
他们甚至理解明毓为何宁愿自己挨冻,将自己的军服撕扯开做成担架,而不用地上随处可见的日军遗尸上的军装。
因为,那上面有日寇的血,太脏!
他们的英雄,就算受伤了,也应该躺在自己战友的温暖上,回家。
目送何大头和明毓带着一个班护送刘浪离开,还留在阵地上的老王重新将重点放到了已经进入战斗尾声的战场上。
战斗进行到现在,还在抵抗的日寇已经没有了,先前喊杀声震天的阵地上比刚才沉寂的多,能听到的声音就是伤员发出的闷哼声和麾下官兵操着北方土话呼喊相熟战友的声音。
这场夜袭战,已经胜利了,高地已经被拿下。
月光如水,视线甚至能达到二三十米,视野所及之处,除了阵地上来回奔跑着寻找战友的深蓝色军服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匍匐在地的人体。
有深蓝色,也有土黄色,一个个,一片片,僵卧于地上不动。
光是老王这一转眼所能看到的,不用细数,胳膊上缠着白布条的深蓝色就有三十多人。
而这只是高地的一角,整个高地的面积是现在的十倍之多,光是这里就倒下超过三十人,那整个高地是个什么景象?
此刻的上校,一时间竟然没有胜利的喜悦,远远的望去,他的身形,却是无比萧瑟!
“传我的命令,让后续部队进入阵地,所有活的敢死队队员背着弟兄们撤退!”老王咬着后槽牙,下达军令。“记住,老子说的不光是活的,死的,也给老子背下去!”
“老子带着他们来这里,也要一个不少的带回去!”
“是!团座!”
几个通讯兵迅速立正领命,正想把他的命令传递到战场的各个角落。
老王仿佛又想起了什么,“还有,告诉弟兄们,不得点火把,以免日军炮兵开炮报复!他们现在可不知道究竟谁胜谁负,点了火把可就通知他们了。”
“那鬼子怎么办?如果还有活着的话!”一名通信兵头脑还算灵活。
一句话问得老王微微一怔,扫了一眼残酷的战场,垂下眼睑遮挡住眼里迸出的凶光:
“鬼子?如此激战之下,那还会有活着的?说出去谁会信?反正老子王长海是不信的!”
。。。。。。。
明毓站在距离战场两公里的地方,静静的看着远处天边亮起的鱼肚白,双眸之中逐渐蒙上了一层水汽。
不知道是北方初春的寒气让这位女记者的眼睛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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